2021-03-09 项目公告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的通知
(黔财税〔2020〕28号)
各市(州)财政局,各县(市、区、特区)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贵州省财政厅
2020年5月19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
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2020年第24号)
为进一步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全面复工复业,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