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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岗街2025年零星小型违法建(构)筑物及广告招牌拆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1-17 项目公告

项目概况

昌岗街2025年零星小型违法建(构)筑物及广告招牌拆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15-04F-2024-D-E29932

项目名称:昌岗街2025年零星小型违法建(构)筑物及广告招牌拆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

数量

施工工期

预算金额(人民币)

昌岗街2025年零星小型违法建(构)筑物及广告招牌拆除服务采购项目 

 1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即服务终止。

50.00万元

 

说明

1.具体服务需求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2.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即服务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国家有关规定调整相关网站信息公布渠道的,以最新渠道查询结果为准)
3.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存在上述情形,则评审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4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5供应商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7本项目只接受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单位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8日  至 2025年01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

方式:网上电子系统获取方式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六楼4号会议室(本楼宇区域内全面禁烟火,请避免携带香烟、火柴、打火机等火源进入)。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六楼4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提交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02月13日9时00分-9时30分

提交磋商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六楼4号会议室

2、磋商文件采用网上电子系统获取方式:

供应商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文件的购买与下载。供应商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录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人民币),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费用支付方式(三选一):

① 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 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采购文件。

收款单位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 3110910037672429932  

3、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如需纸质采购文件,请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司现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820室,联系人:张先生13729860520)领取。如需邮寄(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4、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相关公告在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昌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街晓港中马路147号        

联系方式:尹小姐662188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联系方式:张亮、宋晋刚、戚琳、池锦俊、吴松浩 13729860520(邮箱:zhangliang@gcbidding.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亮、宋晋刚、戚琳、池锦俊、吴松浩

电 话:  1372986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