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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9

2020年 第九期

招标行业资讯(2020年9月) 导读 Ÿ   湖南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一律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Ÿ   广州等16个省市牵手共建公共资源交易区块链平台 Ÿ   江苏首设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重点扶植中小企业   一、湖南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一律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9月9日,湖南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5部门联合发布《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暂行管理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湖南省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一律实行强制性远程异地评标;市州本地区评标专家资源不足的,也将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远程异地评标,通过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终端,抽取项目受理地专家和异地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依托“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完成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活动,加快优质专家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促进了市场公平公正。根据《办法》规定,单项合同估算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BOT、EPC招标项目除外),标的金额30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施工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施工项目,必须采取远程异地评标。根据地区专家人数,明确以市(州)为单元,本地区评标专家资源不足,二级专业专家人数少于30人的必须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并在专家库中自动设置。此外,根据行业行政部门特殊要求,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等项目,可根据需要经省级行政监督部门认定后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招标人自行申请的,也可以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链接:http://fgw.hunan.gov.cn/fgw/xxgk_70899/gzdtf/gzdt/202009/t20200909_13711658.html   二、广州等16个省市牵手共建公共资源交易区块链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举办的首个以区块链应用为主题的大会——公共资源交易区块链研讨会暨应用成果发布会在广州举行。国内首个采用区块链技术进行招标的项目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利完成电子评标,这标志着交易平台区块链技术应用取得了新的突破。公共资源交易行业中长期存在的信息无法共享、数字证书无法跨区域使用、业绩造假查实难度大等痛点、难点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为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本次大会上由广州、北京、珠海三地交易中心联合标信智链(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作搭建的全国首个公共资源交易区块链平台成员单位扩充至18家,涵盖了广州、北京、湖南、贵州、沈阳、南京、杭州、济南、武汉、西安、厦门、青岛、长沙、珠海、佛山、东莞等省市的16家交易中心和甘肃成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标信智链(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家单位。  “区块链技术带来的信任机制,大大减少企业造假违规行为,交易过程更加可信公信,交易监管更加有效,市场环境更加诚信。”广州交易中心负责人介绍,依托区块链技术,用好区块链平台及“账户通”“易链签”“易链保”等应用工具,可以使公共资源交易更加阳光高效。 据介绍,区块链共享应用工作已得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信息中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及省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目前,区块链平台已经共享国家信息中心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权威数据,可信区块链推进计划已把区块链平台纳入安全监督节点进行安全测评,区块链平台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三、江苏首设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重点扶植中小企业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应对新冠疫情影响。 通知首次设立了政府采购资金预付制度,明确采购人要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预付款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10%。与疫情防控紧密相关的采购合同预付款比例最高可达100%。 通知还取消了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以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同时提出,对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要求采购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通知还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加强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产品纳入风险补偿范围,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附件

202105-19

2020年 第八期

招标行业资讯(2020年8月) 导读 Ÿ   国家发展改革委:拟废止175件规章目录、规范性文件 Ÿ   广东:严管单一来源与进口产品采购 Ÿ   广东: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招标可投诉 Ÿ   海南:出台代理机构监管新规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拟废止175件规章目录、规范性文件 8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拟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出,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对存在已过时效性、已被新的文件替代、相关任务已完成、调整对象已消失等情形的文件,整理形成了《 拟废止的规章目录》和《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其中多项涉及招投标和工程建设领域。据通知附件显示,拟废止的规章中涉及共2件:《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中涉及共8件:《关于补充、修订部分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型划分标准的通知》《关于做好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关于开展西部地区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关于做好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链接:https://www.ndrc.gov.cn/hdjl/yjzq/202008/t20200806_1235656.html   二、广东:严管单一来源与进口产品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广东省财政厅日前印发了《关于规范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批和进口产品核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强调要严格审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并规定了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五种情形: 1、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2、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3、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4、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5、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报价)截止后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的,经专家论证,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 针对进口产品采购,规定了采购人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4种情形: 1、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的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3、国内有同类产品但无法满足实质需求,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 4、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使用省社科项目资金采购科研仪器设备的项目的承担单位采购科研仪器设备的。 链接:http://www.ctba.org.cn/list_show.jsp?record_id=278291   三、广东: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招标可投诉 8月10日,据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消息,8月至9月期间,该局将开展全省滥用行政权力线索及公平竞争审查专项核查工作,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进行全覆盖实地核查,对标国际一流标准全面提升广东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将重点核查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妨碍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和推出市场; 二是限制商品和要素在地区之间自有流动; 三是违法违规实行区别性、歧视性优惠政策; 四是不当干预主体生产经营行为。   四、海南:出台代理机构监管新规 海南省财政厅近日出台《海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该省将通过奖惩结合的方式,对代理机构的内部管理、业务操作、专职从业人员参加业务测试和专业培训等情况进行记分考核。《试行办法》自9月1日起施行。 《试行办法》对代理机构管理、从业管理、记分考核、监督检查等内容作了全面规定。其中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摇号、抽签、遴选等方式干预采购人自行选择代理机构。鼓励专职从业人员参加省级财政部门组织的业务测试。鼓励专职从业人员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政府采购行业协会或依法取得与政府采购领域相关的社会培训资格的机构组织的培训。代理机构每年应有至少5名专职从业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每人培训课时不少于16个学时。每个学时不少于45分钟,每半天最多计4个学时。 链接: https://www.ccgp-hainan.gov.cn/tzggsbj/2063.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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