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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2021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新申请政府采购专业专家网上培训考核的通知

见附件。 附件下载: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新申请政府采购专业专家网上培训考核的通知.pdf

03-01 2021

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落实《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赣发改号

各市、县有关部门、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30部委联合签署了合作备忘录。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0部委《印发<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7〕2058号)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门要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时向各有关部门提供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失信责任主体信息,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依规对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确保各项惩戒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江西省信用联席会议办公室 江西省人社厅 2018年5月25日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18年6月22日印发 附件下载: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pdf

03-01 2021

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税务局 江西省医保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

赣信用办〔2019〕18号   各市、县有关部门、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保险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保险服务行业联合惩戒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28部委联合签署了合作备忘录。现将《印发<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1704号)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人社部门、税务部门、医保部门要依托同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行业相关守信或失信责任主体信息,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确保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到位,并将联合惩戒情况及时反馈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附件: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 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税务局                             江西省医保局   抄送:省信用中心     2019年11月7日  

03-01 2021

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江西省科技厅贯彻落实《关于对科研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赣信用办〔2019〕19号 各市、县有关部门、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科研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科研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科技部等41部委联合签署了合作备忘录。现将《印发<关于对科研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1600号)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科技部门要依托同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时向各有关部门、单位提供科研领域相关守信或失信责任主体信息,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确保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到位,并将联合惩戒情况及时反馈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附件:印发《关于对科研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 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1600号)       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江西省科技厅   抄送:省信用中心 2019年11月18日

03-01 2021

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的意见(南银发【2019】97号)

附件下载: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的意见(南银发【2019】97号).pdf

03-01 2021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单位政府采购行为的通知

江 西 省 财 政 厅 文 件 赣财购〔2019〕16号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单位 政府采购行为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 根据省审计厅对《江西省财政厅具体组织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的审计》反映的情况,政府采购仍有少数采购单位在执行集中采购、工程维修招标、选择采购方式、信息公开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集中采购项目要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执行    省直各预算单位要强化集中采购意识,按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要求,“集中采购”项目必须到规定的集中采购机构执行,不得采用“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等其他组织形式规避集中采购。 二、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省直各预算单位应当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第五条的规定,预算金额或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含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装修、修缮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项目,按工程招标的规定必须进行公开招标,不得采取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规避工程招标。 三、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应符合规定    省直各预算单位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要求,且必须经过单位“三重一大”会议集体研究通过。对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采购项目,不得违规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四、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应按规定进行公示 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项目,省直各预算单位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三十八条和《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要求,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五、采购项目应该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告     省直各预算单位应该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和《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的要求,将采购项目信息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对于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信息,除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以外,还必须同时推送至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江西省财政厅              (此处盖章)               2019年7月29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各大专院校。 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9年7月31日印发

03-01 2021

省财政厅公布2019年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名单

根据《财政部关于2019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9]44号)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19]21号)的要求,现将随机抽取的全省2019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名单公布如下: 序号 地区 被检查单位名称 1 省本级 江西省百巨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 江西银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 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 江西诚信伟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5 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 江西欣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8 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9 江西睿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 江西志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1 江西东洲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2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3 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14 江西中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5 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6   赣江新区 江西合胜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7 南昌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8 江西金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9 江西龙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 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1 江西心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2 江西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3 江西中灏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4 进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5 南昌市晨晖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6 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27 山东中咨建成招标有限公司 28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9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0 赣州 江西银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1 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03-01 2021

省财政厅启动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为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依法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19]21号),2019年10月21日-11月1日,江西省财政厅在南昌组织开展2019年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工作,省财政厅从各设区市抽调42人对全省抽查项目进行集中书面检查。 该次检查的对象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登记的,在我省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由省市抽取了156家代理机构,占我省代理机构总数的25%。并随机抽取了700多个项目进行检查。检查涵盖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10个环节。 检查从2019年9月开始,于2020年2月底结束,分为自行检查阶段、书面审查阶段、现场检查阶段、处理处罚阶段、汇总报告阶段五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