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1 项目公告
赣信用办〔2019〕18号
各市、县有关部门、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保险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保险服务行业联合惩戒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28部委联合签署了合作备忘录。现将《印发<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1704号)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人社部门、税务部门、医保部门要依托同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行业相关守信或失信责任主体信息,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确保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到位,并将联合惩戒情况及时反馈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附件: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
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税务局 江西省医保局
抄送:省信用中心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