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首页 政策法规/江西省 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落实《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赣发改号

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落实《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赣发改号

2021-03-01 项目公告

各市、县有关部门、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30部委联合签署了合作备忘录。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0部委《印发<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7〕2058号)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门要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时向各有关部门提供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失信责任主体信息,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依规对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确保各项惩戒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江西省信用联席会议办公室 江西省人社厅

  2018年5月25日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18年6月22日印发


附件下载: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