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5-06 项目公告
飞机起落架大修基地项目改扩建工程原保留厂区消防改造总承包
招标公告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飞机起落架大修基地项目改扩建工程原保留厂区消防改造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敬请有意向承接本项目的合格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活动。详细内容如下:
1. 工程名称:
飞机起落架大修基地项目改扩建工程原保留厂区消防改造总承包
2. 联系方式:
2.1. 建设单位:广州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13392106080
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北区横十路
2.2.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池锦俊、李秀凤
联系电话:15240678910(李小姐)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820
2.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投诉电话:020-86129452
3. 建设地点:
清远分公司龙湾厂区。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龙湾工业园A16之一
4. 建设规模:
4.1. 原保留厂区由南北附楼、机加区等组成,占地面积约3550㎡,建筑面积约4575㎡,厂房为戊类厂房,耐火等级为二级(其中喷漆间为甲类防爆间)。南北附楼均为双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北附楼一层层高为4.5m、二层层高为4.2m;主要柱网为(7.2m+3.4m)x(7.5m+6m)。建筑高度10.150m。局部包含地下生产废水调节间、地下水泵房及消防水池,层高分别为5.3m和3.8m;南附楼两层层高均为4.2m。主要柱网为(6.25m+6m)x8.35m。建筑高度10.300m。主厂房为机械加工区,采用单层门式钢架结构。建筑梁端下翼缘最低点标高10.00m,柱网为6mx24m,2连跨。
4.2. 本厂房火灾危险性为戊类,局部有防爆房间。原保留厂区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门房的消防值班室内设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消防广播主机、消防对讲电话主机等设备和直拨当地消防部门的外线电话。改扩建工程和原保留厂区内的火警系统报警及控制信号均通过外线传送至该消防值班室,实现本系统的集中管理与统一控制。
4.3. 原保留厂房设有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用水量10L/s;室外消火栓用水量20L/s,火灾延续时间2小时。室内消防用水由厂房内地下消防水泵房供给,消防水池存2小时室内消火栓用水量(72m³),设有柴油机消防泵组一套,消防泵一台,互为备用。消防时先启动电消防泵,如果断电或故障时启动柴油机消防泵组。原保留厂房按轻危险级、A类火灾配置建筑灭火器。
5.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范围和招标控制价:
5.1. 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5.2. 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5.2.1. 按招标人提供的原图纸、车间实际生产功能等有关资料及说明,承包飞机起落架大修基地项目改扩建工程原保留厂区消防改造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工作。主要内容:
1)投标人应具备专业设计资质,自行完成该项目的设计工作,设计内容是指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并根据车间需求及现场踏勘情况,完成配套的消防工程专业(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建筑、消防水、消防电、弱电、防排烟系统等)设计,设计图纸需遵守国家/地方标准,按行业规范要求实施,并出具合格的施工蓝图。竣工后提供盖有竣工图章的蓝图。原保留厂区在竣工时已完成消防验收,投标人需按照最新的国家及项目所在地消防验收标准进行改造,并通过当地消防职能部门的验收。具体要求及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要求》。
2)施工内容是指按照消防规范对厂区的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控
制系统等。投标人在施工期间,须确保原保留厂区的生产正常运行。
5.2.2. 投标人按包图纸设计、包施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报建、包验收的总价包干方式进行承包。(投标人应综合考虑为完成本项目工程存在的所有情形与一切风险,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缺陷修复、施工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可能的收费等各项费用和成本以及招标文件明示或者暗示的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以设计施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合同总价原则上为包干价,即固定不变。但如遇特殊情况,如受国家及项目所在地消防验收标准以外的规定影响或因招标人为满足车间实际需要而进行新增产生的部分工作量等情形,允许投标人针对超出合同约定的部分向招标人另行申报结算款项。
5.3.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00万元,其中:设计费为人民币16万元,建安工程费为人民币284万元(含5%暂列金)。投标总报价、设计费报价、建安工程费报价超过上述相应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标;
5.4. 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后15天内完成项目报建工作;施工工期60日历天;验收工作在施工完成后30天内完成。各阶段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以满足本项目建设进度要求为准。如果延误工期,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工期其他有关约定详见合同相关条款内容)
5.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6. 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
6.1.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5年05月07日至2025年05月14日。
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8日09时30分
6.3.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6楼3号会议室。提前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注:本楼宇区域内全面禁烟火,请避免携带香烟、火柴、打火机等火源进入。)
7.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7.1. 获取时间:2025年05月07日至2025年05月14日23时59分;
7.2. 获取方式: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登记注册、文件的购买与下载。供应商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录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7.3. 招标文件售价: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开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账号:3110910037672501840,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可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自行下载电子发票。
7.4. 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8.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9. 投标人合格条件:
9.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提供以下有效证件材料: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9.2.1. 施工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9.2.2. 设计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1)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 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 具有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4) 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5) 香港企业满足参加设计部分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
注:
① 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② 设计资质标准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③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④ 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9.3. 主要人员要求:
9.3.1. 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兼项目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且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
9.3.2. 拟任本工程施工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拟担任施工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注: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须提供以下①和②两种证明材料中的一种:
① 施工负责人在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的“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查询为未被锁定状态的截图;若网站未查询到“未被锁定状态”结果,可以提供查询后的空白页截图。
② 施工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的“从业人员”查询“个人工程业绩”无在建工程证明的截图。或查询“个人工程业绩”有在建工程,但全部工程业绩状态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无建设项目;2)有建设项目但查询“竣工验收”显示项目已竣工验收;3)有建设项目但查询“施工许可”显示项目负责人非拟派施工负责人本人。
③ 评审时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其中:广东省内建设的工程项目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为准,广东省外建设的工程项目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为准。
9.3.3. 专职安全员(1人)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
① 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投标登记时对投标人该施工负责人进行锁定。
② 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9.3.4. 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为诚信档案的在册人员(提供有效的清远市建设行业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系统网页诚信等级及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截图,截图能显示到投标单位名称及相关信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9.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个,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施工负责人以承接负责施工的成员为准;工程设计资质、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以负责设计的牵头人为准。
9.3.6. 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9.3.7. 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9.3.8.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未被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查询要求:
① “裁判日期”选项统一以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同1日为开始日、以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1日为终止日进行查询,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投标人企业名称在最近三年内变更的,应同时查询变更前企业名称。
② 以“当事人”为选项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进行查询;
③ “案由”选项中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1项罪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查询“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3项罪名。
④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单独检索,不允许单位与个人、或两人以上(含两人)同时检索。
⑤ 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按前述要求进行查询。(联合体成员的查询截图可以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
⑥ 如检索出现姓名相同但非本人的结果,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9.3.9. 被列入南航集团及下属分子/合资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各成员单位均需满足要求)
9.3.10. 被列入南航集团及下属分子/合资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单位均需满足要求)
10.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且补充公告实质性改变招标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明确说明。
11. 本项目中标公示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www.chengezhao.com)上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12.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单位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单位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
13. 其他事项
前期服务机构: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注: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招标人公开与投标有关的图纸,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1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13392106080
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北区横十路
15. 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www.chengezhao.com)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www.chengezhao.com)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单位:广州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