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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2025至2027年押运服务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2025-05-12 项目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2025至2027年押运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2025至2027年押运服务项目论证报告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吉安市银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武装押运服务

一、专家论证意见表: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采购单位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项目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2025至2027年押运服务项目

项目金额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5.28万元/2年

专家1论证意见

根据提供的相关询价资料(“关于申请查询吉安市具备武装押运资质保安公司的复函”及“吉安分行2025年武装押运项目的单一来源及询价报告”),项目供应商“吉安市银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具有单一性,符合制度规定“供应商拥有专利权,或采购项目的来源渠道单一,无其他符合要求的替代选择”的要求。

专家姓名

周微

高工

专家2论证意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2025至2027年押运服务项目,应由具备武装押运资质的公司来承担。根据吉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2025年5月8日出具的复函:吉安市唯一具备武装押运资质且对外商业运营的公司是吉安市银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具有唯一性,无其他符合要求的替代选择,建议该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

杨印根

教授


专家3论证意见

中国光大银行吉安分行2025年武装押运项目,经现场核实和分析提供的单一来源询价报告资料,项目供应商吉安市银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是吉安市唯一具备武装押运资质且对外商业运营的公司,具有单一性,符合制度要求,“供应商拥有专利权,或采购项目的来源渠道单一,无其他符合要求的替代选择”要求,具有单一性。


专家姓名

张国旺

采购人代表


结论:

建议采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谭春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13247808015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gczxjxjk@163.com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公示期:5个工作日。

特此公示。

 

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333号

人:陈先生 0791-86666915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568号汉港凯旋中心19楼

   编: 330096

项目负责人:谭春熊佳敏、袁锋、刘辉、徐良华(招标师)

2025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