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5-29 项目公告
蒙商银行聘请律师事务所代理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业务诉讼、执行服务的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变更公告
蒙商银行聘请律师事务所代理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业务诉讼、执行服务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6-07-04F-2025-D-E11510)已由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编号:06-07-04F-2025-D-E11510。
(二)项目名称:蒙商银行聘请律师事务所代理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业务诉讼、执行服务的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规模:采购律师事务所代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本金金额9550.89万元(具体金额为代理案件申请仲裁日才能确定),其他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五)本项目含税预算:40万元。
(六)服务期限:自案件代理协议签订后至全部司法程序止暨至仲裁、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程序完成止。另需在签订案件代理协议后的7日内向蒙商银行递交盖章版法律服务方案。
(七)服务地点:包头市、唐山市、北京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三年或以上,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时间须自注册日期起[精确到“日”]至开标日期止至少满三年整)。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下要求,供应商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1)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
(2)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已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4)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法律法务工作任务,在法律服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法律风险的能力(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具有良好的职业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能够保守采购人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须提供自有房产证明或有效期内租赁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从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提供至少1个债务人破产重整相关诉讼业务的案例(须提供相关案例的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需要提供案例列表,法律服务相关合同。案例列表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服务内容、联系方式,联系人信息;主要案例介绍需要提供服务合同予以证明,合同须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服务期限、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有效案例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8.供应商在为蒙商银行提供法律服务期间不办理与蒙商银行有利益冲突的业务(须提供承诺函)。
9.总、分律师事务所不能同时参与应答。
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二)供应商不得出现以下情形(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司法部、省级司法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业务等行政处罚。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供应商及其关联机构在法律服务期内,承接采购人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法律服务及咨询业务,不得参加应答。
(三)服务供应商团队人员要求:
1.本项目配置的服务团队至少3人(其中,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一人,主办律师一人)(须提供“司法部门官方网站——律师事务所执业人数或执业人员姓名的官方查询截图”,截图须体现人员数量或姓名。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否决投标)。
2.拟派驻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无不良记录的声明(须提供声明函)。
3.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派的人员必须是受其管理的在职员工,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有8年(含)以上且具有代理金融机构借贷合同纠纷案件等金融行业法律服务的工作经验;现场主办律师须有5年(含)以上代理代理金融机构诉讼案件、执行案件的法律服务项目经验。
注:(1)以上人员工作要求须提供相关案例的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需要提供案例列表,法律服务相关合同。案例列表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服务内容、联系方式,联系人信息;主要案例介绍需要提供服务合同予以证明,合同须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服务期限、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有效案例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证明材料须体现相关人员姓名;(2)须提供全部拟派律师简历及近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否决投标。
4.为保证供应商服务团队稳定性,供应商需提供除特殊情况外服务期间团队核心人员不进行变更的承诺。特殊情况包括身体原因、离职、不可抗力等合法合理情形(须提供承诺函)。
注: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承诺函内容可合并提供,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否决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发放时间: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6日,8:3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通过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购买。
(一)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供应商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手册》。
(二)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支付后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疑问与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65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包括: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为本项目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的报名、支付、领取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诚E招”(https://www.chengezhao.com/cms/index.htm)、“金采网”(http://www.cfcpn.com/)及“蒙商银行官网”(https://www.msbank.com/)上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9日9时00分,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建华南路2号蒙商大厦A座1210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为磋商时间,递交地点即为磋商地点,届时请供应商委派授权代表参加现场竞争性磋商会议。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建华南路2号蒙商大厦A座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西蒙奈伦广场6号楼5层
项目负责人:段海明、王岩松、赵乐
联系人:段海明、王岩松、赵乐
电 话:13754095480、15771361897、18347161668
电子邮件:13754095480@139.com
开户银行:蒙商银行营业部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610521865
开户行行号(开户行代码):313192000021
注:汇款时请在附加信息及用途处注明所应答项目名称简写。
采购人: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