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7-17 项目公告
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 全线站台和列车电子媒体及平面广告资源市场价值评估 项目选取评估机构,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评估机构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拟对 现代有轨电车全线站台和列车电子媒体及平面广告资源市场价值评估 进行招标,现诚意邀请贵司参与。
评估范围:现代有轨电车运营线路全线站台和列车电子媒体广告及平面广告资源,涵盖深圳市龙华区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全线的所有广告资源,包括电子媒体广告和平面广告两大类。电子媒体广告包括PIS屏广告、语音播报广告2种媒体形式;平面广告包括车站灯箱广告、列车内外车身广告、假墙广告、主题站包装广告4种媒体形式。
1.3项目预算及预计供货、结束时间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 5 万元。
评估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报价人以正式文本形式向询价人提供评估报告。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A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商事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B 具有广告媒体市场评估类项目的案例;
C 报价人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自2021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或正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进行诉讼、仲裁、正处于其他的纠纷化解程序中;或自2021年以来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被主管部门认定为串通投标(报价)的;或被纪检监察部门或相关主管、监管部门认定为违背诚信经营,存在违规,合规性重大风险的;或在深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履约评价为不合格或存在被列入“禁入”记录的红牌不良行为且在禁入期的投标人将不被招标人接受;
D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1、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202 5 年 7 月 17 日至 7 月 24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2 5 年 8 月 4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横坑车辆段(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湖社区人民路东21号电车大厦10楼)。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报价人进行报价时,需提交一份报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汇款时应写明项目名称: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全线站台和列车电子媒体及平面广告资源市场价值评估项目。报价保证金的形式、返还、没收规定详见第二部分报价须知第15项。
A. 取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甲方作书面说明,否则,甲方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甲方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C. 如报价人为中选候选人,被甲方通知谈判时,参与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 甲方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 甲方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查询: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湖社区人民路东21号电车大厦10楼。
邮编:518000
联系人:谢工 电话:0755-36861536\13760429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