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21 项目公告
广东分公司2026年增值业务营销推广合作伙伴合作引入项目合作引入公告
本合作引入项目为广东分公司2026年增值业务营销推广合作伙伴合作引入项目,合作引入代理机构编号:ZB-14-04H-2025-D-A31787),合作引入方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合作引入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募,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应答。
1. 合作引入概况
1.1 合作引入内容:负责商务音视频彩铃业务、名片类和挂机短信业务、商盟SAAS(来电名片终端版、挂机5G消息版)等增值业务的拓展与维系、制作与交付,具体详见《附件3:项目需求书》。
1.2 ★服务地点:广东省内;实际按照最终《合作协议》要求为准;
1.3 ★引入年限:一年;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4 ★本次合作引入项目无需报价,本次合作引入入围供应商后续与合作引入方广东省内各市分公司开展合作前分别报月租产品的结算比例和商务音视频彩铃新增制作费产品的结算比例,月租产品基础模版的结算不达标比例不得超过25%,达标不超30%,商务音视频彩铃新增制作费产品的结算比例不得超过45%,实际按照最终《合作协议》要求为准。
1.5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资格条件:
1)应答人应为在广东省内注册不少于3年的独立企事业法人或其依法注册的分支机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显示注册资本等信息));须具备实体经营场所,须提供实体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须提供不低于10人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05月0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如法人应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应答人或应答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应答人或其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合作引入方和合作引入代理机构。
2)本项目允许分公司参与应答,分公司应答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应答人公章;经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应答,其注册资本以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准。
3)依法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
4)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未因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纳入任一分公司黑名单。
2.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合作引入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合作引入。
2.1.3 团队要求:应答人承诺,自最终《合作协议》签字盖章之日起1个月内,须拟派不少于10人的营销推广支撑团队按甲方要求到场配合支撑。须提供承诺函。
2.1.4 本次合作引入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应答。
2.2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合作引入方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应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入围、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合作引入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合作引入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合作引入项目的合作引入代理机构;
(13) 与本合作引入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合作引入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合作引入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合作引入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应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合作引入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应答人及其任一应答产品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合作引入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合作引入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合作引入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4. 合作引入文件的获取
4.1合作引入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2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28日24时00分。
4.2合作引入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应答的潜在供应商,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合作引入文件的购买与下载,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报名: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3)支付: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4)下载: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合作引入文件。(如无法下载,请与合作引入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获取)
(5)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6)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报名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报名及支付均属无效。
4.3合作引入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
4.4本项目使用全流程线上电子平台,收取平台服务费:200元/类别,售后不退。平台服务费发票类别:鉴证咨询服务*平台服务费。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日10时00分。
5.2 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
(1)电子应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上传。
(2)本次采购活动以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应答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应答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的电子应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应答。当电子应答文件出现上传异常时,应及时联系客服(电话:020-89524219)。
(3)出现以下情形时,合作引入方/合作引入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逾期通过平台递交的;
2)未按照本合作引入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合作引入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合作引入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8.1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春融三路7号南方财经大厦32楼
邮 编:510610
联 系 人:林榆钧
电 话:15362221626
电子邮箱:linyujun@gcbidding.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531787
8.2 异议接收方式
电子邮箱:linyujun@gcbidding.com
合作引入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