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9 项目公告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某国企(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某国企港股IPO保荐人及承销商(境内)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某国企港股IPO保荐人及承销商(境内)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4-12-04A-2026-D-E01128),招标人为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某国企港股IPO保荐人及承销商(境内)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04-12-04A-2026-D-E01128
2.4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服务内容为保荐人及承销商(境内)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进展确定,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5 服务期限:本合同招标服务内容为招标人港股IPO所需的境内法律服务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上市工作。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由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和进展确定。
2.6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注册地、项目所在地及香港联交所要求的其他地点,如需)。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定一名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合法的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
①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境内)复印件;
②若投标代表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若投标代表非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签名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投标函)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投标函)
3.3投标人须满足核心人员资质要求:①配备至少3名持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律师执业证》的专职律师;②项目责任律师(即项目负责人)的执业年限需满10年(执业年限以《律师执业证》载明的 “发证日期” 起算,且该律师的执业机构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需提供上述人员的有效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律师事务所(非集团性事务所)可以以总所或任一分所名义独立投标;集团性律师事务所可以以旗下任一执业机构名义独立投标,集团性事务所业绩不得合并计算。(提供投标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采购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提供投标函)
4.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02月14日,每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方式: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注册”及“获取文件”方式:详见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资料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支付及领取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1)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2)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编号及项目简称”);
(3)钱包支付:注册账号时若已创建钱包子账号,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用来支付文件费用。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4 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获取。
4.5 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平台支付的唯一渠道,除此以外,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在其他平台上发布支付购买文件的信息,其他平台的支付均属无效。
4.6 关于文件费发票获取,我公司提供数电发票(电子普票) /数电发票(电子专票) ,支付完成后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采购-财务管理-钱包管理-发票管理-发票下载)下载即可;电汇方式支付的文件费发票,在系统上传凭证后,文件费管理员审核通过之后即可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
5.3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CA完成上传。
5.4 本次采购活动以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流程和通过系统CA上传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联系客服(电话:020-89524219)。投标人应当按照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门户CA办理指引申办CA,并确保CA证书在项目响应期间保持有效。
6. 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6.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6.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免责声明
本次招标公告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及“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gdycy.com/#/homepage)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信息
名称:某国企
地址:/
8.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40号湘商大厦24楼
项目负责人:李向明、邓勇浩、杨威、曾卫平、赖丙乐
项目联系人:曾卫平
电 话:0751-8603020
邮 箱:gczb_sg@126.com
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银行账号: 3110910037672601128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