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10 项目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UM资产包运营平台项目(基础硬件部分)
项目编号:04-14-04A-2026-D-E0562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3月20日
采购日期:2026年04月10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
标包一
中标候选人:安徽四星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标包二
中标候选人:合肥汇英科技有限公司
标包三
中标候选人: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汤泉路交口绿地中心D座54F
联系人:何云峰、刘长仁、彭霜、洪鹰群、庞文勇、盛菲、李涛
联系电话:18160881208、18697547234、15756005293
公示截止日期:2026年04月13日17:00(北京时间)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汤泉路交口绿地中心D座54F,联系电话:18697547234。
若供应商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提出异议的投标人(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异议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5、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