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1 项目公告
(招标编号:07-13-04A-2025-D-F-E30210)
信宜市信恒国有资产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信宜市信恒国有资产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项目编号:07-13-04A-2025-D-F-E30210)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信宜市信恒国有资产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2. 本次招标内容:
2.1采购内容
2.1.1服务内容:本项目选聘债券发行主承销商,主承销商负责招标人公司债券的注册发行工作,并受招标人的委托负责协调审计、评级、律师等中介机构完成招标人的债券发行、上市和登记托管等工作。债券品种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
2.1.2服务周期:自中标单位签署《承销协议》日起,至招标人就本项目相关的债券履行清偿义务日止。
2.2招标控制价:承销费率(年化率)不高于0.3%/年(含)。此限价含债券受托管理费。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将被否决。
3. 合格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2 投标人(分支机构投标时其所属的金融机构法人)需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提供盖有公章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证券期货业务许可的复印件);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的状态;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须提供投标人声明)
3.4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有能力调配较强工作力量;(须提供投标人声明)
3.5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声明)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第一章 招标公告3. 合格投标人条件。
(2)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牵头主承销商(联合体牵头人)以及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如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出现因各种原因无法履约之情形,联合体其他成员除应继续履行原承销义务外,应同时承担无法履约方的原承销义务,具体分配承担份额应经招标人同意后继续全面履行承销义务。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也不允许派出两个或以上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投标人需提供以上网站截图或信用报告,以招标代理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2日08时30分至2025年11月18日17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支付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仅在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个包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3)疑问反馈: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2时至17时30分。
4.3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 资格审查方式
5.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5.3如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4本项目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排名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6.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7.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 03日 09:30(北京时间)。
8.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东省茂名市油城八路13号大院3楼开标室。
本项目可采用邮寄方式(邮费自理),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寄送至:广东省茂名市油城八路13号大院3楼公诚咨询,周亮忠收,联系电话:13360281689。投标文件需在截止时间前送达(以收件人签收记录为准),因邮寄导致文件未按时送达、丢失或破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选择邮寄递交投标文件的,默认接受本项目最终开标结果。
9.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宜市信恒国有资产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信宜市新尚路2号
联系人:余女士
电话:15818854691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油城八路13号大院3楼
项目联系人:周亮忠、易艳坤、陈双双、盛菲、李涛
电话:0668-3918998
电子邮件:gcmmzb@163.com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53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