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8-21 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5年惠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债券牵头全球协调人选聘项目,招标人为惠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04-06-04A-2025-D-F-E16282
项目名称:2025年惠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境外债券牵头全球协调人选聘项目
1.2采购内容:本项目确定2名中标人作为牵头全球协调人,为招标人提供境外债的方案设计、申报、注册、发行,协助公司委任中介机构以及后续协调管理等全过程的服务。具体需求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1)服务周期:自中标单位签署《承销协议》日起,至招标人就本项目相关的公司债券履行清偿义务日止。
(2)募集资金用途:用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类生产经营及投资建设等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营运周转资金、偿还公司有息债务、项目建设等。
(3)票面利率:由中标单位以簿记建档方式确认。
(4)服务标准:投标人中标后所提供的服务以保障招标人顺利发行公司债券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组织项目工作团队、申报材料制作,以及有关债券发行审批机构要求达到的标准为提供服务的基本标准。
1.3招标控制价:总承销费率不高于0.3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将被否决。
1.4发行规模:不超过等值3亿美元(含)。
1.5 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定2名中标人,具体份额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划分。
1.7 发行时点:在获得有关监管部门对本次债券批准后,在发行有效期内安排发行;中标人可根据公司的情况,在发行有效期内,对发行时间和期限安排提出建议。
2.1 投标人须为依法在香港注册并具备境外债券承销资格的专业机构(投标时提供盖有企业公章的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2.2 投标人具备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颁发的第1、4号金融牌照(第1号:证券交易,第4号:就证券提供意见)(投标时提供盖有企业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2.3 投标人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债券承销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的管理、督导被证监会通报或处罚(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如未提供,则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为准;
2.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2.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联合体成员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各自向招标人承担责任,非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如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出现因各种原因无法履约之情形,联合体其他成员除应继续履行原承销义务外,应同时承担无法履约方的原承销义务,具体分配承担份额应经招标人同意后继续全面履行承销义务。如果投标人履约能力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招标人亦有权对份额进行重新分配或重新招选新的承销单位。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也不允许派出两个或以上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不收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5.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3.1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项目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1)“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项目登记”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商机发现”;
(3)如对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3.2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登记、可下载文件即登记成功。
5.3.3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4)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平台支付的唯一渠道,除此以外,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在其他平台上发布支付购买文件的信息,其他平台的支付均属无效。
5.4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12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东路4号2栋3楼会议室。
本项目可采用邮寄方式(邮费自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寄送到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东路4号2栋3楼公诚咨询,顾思收,电话:13435352507。寄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送达,因寄件不能按时送到或破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若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文件,则默认不参与开标会议,视为同意开标结果。
6.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惠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gdh zc i.c om/)、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cms/index.html)、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2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4只承认通过我公司登记购买的招标文件,通过其它渠道购买或者复印的招标文件无效,请各投标人在招标公告指定的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如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已购买招选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4家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4家或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不足4家的,则该项目招标失败。
招 标 人:惠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何翔宇
电话: 0752-2829229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东路4号2号楼3楼
项目负责人:李涛、庞文勇、顾思13435352507
项目联系人:顾思13435352507
电子邮件:gczb_yw1@126.com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8110901013200373587
招标人:惠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