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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路至河沙路(广荣钨业支线)蒸汽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2026-01-19 项目公告

新华路至河沙路(广荣钨业支线)蒸汽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华路至河沙路(广荣钨业支线)蒸汽管道工程(项目编号:QJNY-DYGS-2026-A001,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A-2026-D-F-E01610)。招标人为大余深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新华路至河沙路(广荣钨业支线)蒸汽管道工程,管道全长约1500米,设计压力1.6Mpa,设计温度210℃。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本项目含税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2636621.63元,(不可竞争费金额(不可调整)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人民币38807.18元、暂列金额204208.84元)。

项目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

2.4计划工期:70日历日。

2.5标段情况: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2.6中标候选人推荐: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2.7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若投标人为分公司,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盖章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GB2)

3.3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投标人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如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相关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的,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新成立不满6个月的公司,按照成立时间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2)未在其它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

3.4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提供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的有效岗位证书,如安全员无法提供岗位证书,则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即可。提供投标人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如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相关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的,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新成立不满6个月的公司,按照成立时间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3.5其他要求:投标人为外埠来赣单位,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登记”。(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关联关系要求:1.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经营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投标文件编制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同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如发现存在上述情形,投标人初步评审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存在股权关联关系或董事长、经理、董事交叉任职的投标人谨慎同时参与本项目。经评审判定与其他投标人存在股权关联关系且可能影响公正性的,评审委员会可以组织澄清,当部分相关单位自愿退出后其中只剩1家单位时,评审委员会可接受该单位;或评审委员会可以拒绝所有相关单位。

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主要信息截图,同时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且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涉及人员近三个月连续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的分公司)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含投标当月)社保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按照成立时间提供)。如发现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或存在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联关系,以评审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注: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均需按照要求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股权关联关系:一方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 25% 以上,或双方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 25% 以上,即构成股权关联关系。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3.8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信誉,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1.投标人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同时提供以下网站截图证明: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投标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

2.3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同时提供以下网站截图证明: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无行贿相关案由。

3.2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及招标人成交项目、不接受采购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4.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本招标项目的所在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同时提供以下网站截图证明:

“信用中国(江西赣州)”网站-信息公示-行政处罚截图。

5.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本招标项目的所在地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同时提供以下网站截图证明:

“江西数字住建”网站-黑名单企业查询截图证明。

6.拖欠工人工资被本招标项目的所在地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7.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证明材料:

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8.被列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及招标人黑名单的或暂停承包资格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9.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

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同时提供以下网站截图证明: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

2)“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公示-行政管理信息查询-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

说明:

a.针对上述拒绝参与情形,投标人应按照对应网址渠道进行查询,并提供对应网址查询截图;

b.投标人针对上述网址信息,提供对应网站查询截图,相关信息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期内的查询结果为准。(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候选人的上述网址信息进行复核,若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上述否决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c.上述证明材料要求,若因查询平台系统故障或访问限制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查询的,投标人须提供查询页面的实时截图并附上说明。评审委员会可在截标评审当日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审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3.9利害相关方投标:不接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2月9日14:00(北京时间,下同)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1)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供应商跳过本步);

(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3)选择支付方式:①网上支付(微信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4)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后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文件获取。

(5)疑问反馈: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获取、CA证书办理、网上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可查询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专区,或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6)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支付及获取文件均属无效。

注意: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操作步骤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购买文件”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9日14时00分。

5.2纸质版投标文件(含U盘版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版)递交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18号阳明国际2号楼907室。(鼓励投标人通过现场递交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通过快递方式寄送纸质投标文件务必慎重选择快递单位且充分预留寄送时间,并在送达后与收件人确认。如因快递寄送问题或未及时联系收件人,导致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确认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按逾期送达处理,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地址即文件递交地址,收件人:文件递交地址,收件人:赵志华,联系电话:15079065983)。

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人员需现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近三个月连续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的分公司)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无需密封包装,不含投标当月),社保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按照成立时间提供);投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递交,与其他投标文件邮寄信息相同或与其他投标文件授权代表为同一人的其文件将作否决响应处理。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

5.4.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文件(含U盘);

5.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未经同意,禁止转载。如因使用未同意的转载内容而导致任何个人、单位权益受损或遭受其他不利影响,责任自负,所有信息内容应当以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深圳交易集团深圳阳光采购平台(http s://ygcg.szexgr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信息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余深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新华工业小区食品产业园东北侧3号

联 系 人:李经理

电    话: 0797-8785609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568号汉港凯旋中心19楼

项目招标师:徐茂盛、赵志华

项目负责人:赵志华、喻成

联 系 人1:喻成 18770989575

联 系 人2:赵志华 15079065983

电子邮件:gczxjxjk@163.com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601610

招标人:大余深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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