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9-08 项目公告
专职消防队值勤、备勤场地整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专职消防队值勤、备勤场地整修项目,招标人为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专职消防队值勤、备勤场地整修项目
2.2招标编号:04-06-04A-2025-D-F-E22167
2.3招标范围:
维修部分:1)拆除原办公室铝扣天花、墙面、门窗、强弱电线路、部分破损路面等;2)拆除部分既有墙体,砌筑新墙体;3)安装办公室及仓库门窗、窗帘等;4)地面涂刷地坪漆;4)室内及走廊内外墙粉刷;5)移除原有部分绿化区域,改建为混泥土硬化路面;6)旧破损路面、绿化带、排水沟修补、维修(具体项目详见分部分项报价表)。
安装部分:1)强弱电线路安装;2)给排水部分安装;3)开关插座及灯位布线;4)网络布线;5)停车场雨棚安装;6)淋浴间热水器及五金挂件安装。(具体项目详见分部分项报价表)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建设地点: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新江三路298号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2.7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内容 |
3.1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3.2 |
信誉要求:(投标登记结束后,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查询的结果为准) |
3.3 |
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4 |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近五年来(从2020年1月1日起至今)签订的合同金额在3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类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签字盖章页,须能清晰反映①投标人单位名称②项目内容③签约时间④合同金额。若合同正文无法体现合同金额,可提供业主证明或网站截图信息(政府或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招标平台)等。 |
3.5 |
项目团队的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证书在该企业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另外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证书。 注: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及且同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不含投标当月)不少于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本人在投标文件中要求的地方签字确认,否则投标无效。 |
3.6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3.7 |
其他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和本公司供应商灰名单,且不处于“黑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函)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9月09日至2025年09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1)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招标文件或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2)“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4)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a) 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b) 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编号及项目简称”);
c) 钱包支付:注册时自动创建“钱包账号”,充值后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支付文件费用。
4.3 投标前应在广东能源商务网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以前将投标文件的纸质文件送达至指定地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新江三路298号(邮编:517021)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公司1号行政楼109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www.gdycy.com)、广东能源商务网(www.gdydb2b.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如以上媒体发布内容出现不一致,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准。
7.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3000元。
7.2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等有效形式。以电汇/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汇/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给招标代理,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7.3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时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汇底单或者转账凭证复印件。
7.4付款时请注明为本项目的保证金,即在摘要处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招标编号:04-06-04A-2025-D-F-E22167 )。
7.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到账成功的才视为有效递交投标保证金。
7.6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7.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①招标人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回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退还或者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从其规定。
②若中标人选择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支付服务费,则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需中标人收到缴费通知后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并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后五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余下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视情况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提交保证金账号信息(以下保证金账户信息为本项目合法有效的账号):
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银行帐号:3110910037672522167
招标人 |
广东粤电新丰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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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新江三路29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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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联系人 |
曾工 |
电 话 |
0762-3302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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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联系人 |
杨乐 |
电 话 |
138293718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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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328800535@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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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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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142号锦天大厦A10楼i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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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胡敏、吴文科、李向明、邓勇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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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胡敏 |
联系电话 |
15216909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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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gczx_hyjk@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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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 年09月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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