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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广东惠州分行员工饭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惠阳、大亚湾、滨海、惠东、博罗支行)招标公告

2025-10-23 项目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广东惠州分行员工饭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惠阳、大亚湾、滨海、惠东、博罗支行)(招标机构代理编号:04-06-04A-2025-D-F-E27610),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广东惠州分行员工饭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惠阳、大亚湾、滨海、惠东、博罗支行)。

1.2招标概况: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3家中标供应商及2家备选供应商,为划定的3个配送区域(见下表)提供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中标供应商将采用动态轮换机制,按季度为周期(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运营安排为准)在三大区域间轮换服务,确保公平性与服务效能;备选供应商将作为应急保障及扩容储备,在中标单位履约异常或需求突增时启动服务。相关供应商须具备多区域协同服务能力及完善的物流体系,确保轮换期间服务质量无缝衔接。

序号

配送地点

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

区域1

惠阳、大亚湾、滨海支行

711

区域2

博罗支行

294

区域3

惠东支行

195

食材市场价格的确定:

1、优先以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的惠州市“菜篮子”(http://jhj.huizhou.g o v.c n/zyspjggs/index.html)价格为基准价。结算价格=销售基准价格×(1-中标下浮率)。

2、未在惠州市“菜篮子”列明的商品,中标人每月一日组织市场调查确认次月的市场价格,选三家商铺同商品定价的平均值为销售基准价格。市场调查结果须提交给采购人进行复核,或者平均双方市场调查结果作为基准价。结算价格=销售基准价格×(1-中标下浮率)。

3、以上方式无法确定价格时,经由双方协商后,可共同进行市场询价,并以书面形式明确一个基准价格。结算价格=销售基准价格×(1-中标下浮率)

4、如遇恶劣天气(主要以台风为主)期间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时,由中标人视情况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市场调查,确定此期间的食材配送服务市场价格,再按中标下浮率确定此期间的供应价。投标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和气候原因对食品价格的影响。

5、当因市场价格突然涨跌中标人应及时通知招标人,经与招标人协商一致方可执行涨跌后的价格。否则招标人有权按中标人原有报价付款。

1.3预算金额:本项目预估金额为1200万元,但招标人不承诺具体采购金额,后续结算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的法人。

2.2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一年不为负数,须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6 服务能力要求,承诺函必须遵守诚信原则出具,如有违约依法追究责任

(1)投标人应具备惠州市内的售后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应具备惠州市内的配送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

2.7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2.8 投标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则应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如国家或当地另有相关政策规定,从其规定,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及能够证明其满足本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请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9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存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10 投标人未被纳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供应商禁入名单。

2.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2.12投标人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关联关系(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离职人员关联情况承诺函》)

(1)投标文件应如实报告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关联情况,并出具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投标的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投标人参与资格。

(2)离职人员是指与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5年的原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各机构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

(3)投标人如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不得为工商银行离职人员。

(4)投标人如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不存在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等情况。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 2025年10月24日 2025年10月29日 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来完成项目的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购买。

(1)注册:

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购买与下载:

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3)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登记的唯一渠道,除此以外,我公司不在其他渠道上发布登记、支付购买文件的信息,其他渠道的登记、支付均属无效。

4.3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登记、下载招标文件即登记成功。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11月14日9时00分(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东路4号2号楼3楼开标室。(如通过快递方式递交纸质文件,需提前寄送纸质投标文件并及时与收件人联系。邮寄地址即文件递交地址,收件人:顾思,联系电话:13435352507)

5.2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开标。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金采网(http://www.cfcpn.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江北文明一路3号

联系人:黎纪文

联系方式:13902628808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惠州市云山东路四号2栋三楼

项目负责人:盛菲、李涛、练璇、顾思

电话:顾思(13435352507)

电子邮件:gczb_yw1@126.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527610

注:每个项目对应银行子账号,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以上所规定的账户信息进行汇款,避免出错带来的影响。如不清楚,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

八、其他说明

8.1领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不得无故放弃参加本项目。若确有实际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请最迟在本项目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扫描盖公章形式发送至gczb_yw1@126.com)。

8.2投标人应承担参加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不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3日

招标公告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