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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关于委托第三方有资质评估公司评估潮州市区部分存量房交易基准价格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8-07 项目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的委托,拟对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关于委托第三方有资质评估公司评估潮州市区部分存量房交易基准价格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8190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关于委托第三方有资质评估公司评估潮州市区部分存量房交易基准价格项目

2.采购需求:潮州市区范围内抽选26个小区进行交易基准价格评估,评估对象包含住宅、车位、商铺等,确定评估价格的修正系数,且采集数据须能保障实现征收管理需要。

3.采购项目编号:04-17-04F-2025-D-F-E20120

4.完成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成潮州市市区存量房基准价报告书及最终成果,并交付使用。

5.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自交付使用之日起3年

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7.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元

8.履行地点:潮州市区。

9.报价要求:本次报价的费用为包干价,含各项税费、差旅费等为完成委托事项所需的所有费用和支出,供应商应被认为在填报响应报价之前,已经仔细阅读了本采购文件的所有有关章节以及审查了所有相关资料,已确保本次采购的所有采购范围内的各种价格风险以及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服务,费用不管是否在供应商响应报价书中单列均已包含在响应报价内。开标后,任何因供应商的疏漏而提出的不利于采购人的合同调价申请将不被接受,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除采购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由采购人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磋商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并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若供应商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建议供应商先自行到该网站查询确认本行业或单位是否已被覆盖),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其他未列明行业)政策划分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其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供应商必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或备案证明(响应时提供资质或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5.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按响应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5.1.2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按响应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注: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若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的,本项目失败,采购人将对该项目重新进行竞争性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88日至20258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电子版获取(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https://www.chengezhao.com)

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

售价:¥200.00元(人民币)

四、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819日09点00分

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潮枫路223号新时空大厦8楼开标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只接受网上支付)

供应商可登陆我公司网站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注册登记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1诚E招平台“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项目申请、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1.2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可下载文件即登记成功。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七、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仅在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仅在诚E招(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对经其他途径获取信息并给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与本次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无关。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凤泉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地 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凤新东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潮枫路223号新时空大厦8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工

联系方式:13302725556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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