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6 项目公告
惠州东江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EMC)服务招标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惠州东江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EMC)服务招标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DJCG2026000378,招标代理项目编号:SZ-17-04A-2025-D-F-E35019C01),招标人为惠州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1 项目名称:惠州东江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EMC)服务招标项目(第二次)
2.2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旨在确定惠州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光伏储能投资、建设、运营、运维之合作单位,由惠州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本次招标,并与中标人签署《光伏储能合作合同》。请各投标人充分了解、考虑本项目需求情况后进行投标。本项目商务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商务技术标准要求”。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惠州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光伏储能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预估可建设屋面总面积约为3825.9㎡,实际可建设面积和用电需求以中标人现场评估为准,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为非固定金额合同,以惠州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与中标单位签署合同后,按其在合同履行期内实际数量为准进行费用结算。招标人不能保证实际可建设面积和用电数量与预估数量相等,请各潜在投标人根据光伏储能建设要求、自身投资建设能力及成本情况,充分预估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合理报价。惠州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将部分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屋顶提供给中标人投资建设并运营光伏电站及其配套设施、将部分空地和设施提供给中标人投资建设并运营储能电站及其配套设施。中标人在招标人提供的屋顶上投资建设并运营光伏电站,在招标人提供的空地和设施上建储能电站,具体包括电站的投资、设计、施工、运营和维护。光伏电站所产生的电量,将按照大于或等于招标约定的分成比例优先提供给招标人使用;剩余电量,将由中标人返送公共电网;储能产生的收益,将按照大于或等于招标约定的比例分成给招标人。合作期限不超过二十年。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 服务期及交付期要求: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作年限结束,合作年限不超过20年,自光伏和储能电站交付且并网验收发电之日开始计算。项目运行服务期结束后,同等条件下,在符合招标人管理规定的情形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按照原合同条款延续5年(60个月)。
(2)合同签订之日起交付期(即投资建设期,自合同签订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投产并网供电之日止)为180个日历天,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延误项目建设,则项目建设期相应顺延。
2.6 建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仲恺高新区联发大道184号惠州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7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负责光伏电站建设运营的投资方(发电供应方,即投标人)向作为光伏发电使用方的招标人结算电费时,将电价折扣率上限限定为基准价格的70%(即最高投标限价为基准价格的70%)。(基准为项目所在地电网公布的当月尖峰平谷加权平均电价,具体计算方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价格分册/一、投标一览表);除电价优惠外,投标人还应向招标人缴交管理费,管理费为5元/平方米/年,基数为光伏占用的建筑、空地面积。
2.8 其他说明:本次招标惠州东江预估屋面面积和2024年用电量情况见招标文件附表A,招标人近一年每月电费单及每15分钟或每小时的分时负荷数据见招标文件附表B(附表只提供参考,实际可建设面积和用电需求以中标人现场评估和国家及当地电力、行政主管等部门具体要求为准)。
3.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若投标人为分公司,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盖章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息公示”栏中的行政管理信息截图、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等三个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3.3 投标人或投标人中标后委托的承包单位要求:在光伏工程、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一定能力。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中标后委托的施工单位资质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在本项目实施开工前提供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及人员证书、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A.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10千伏以下)(或以上)许可资质(未换新证的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许可资质)。
C. 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①机电工程专业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③为施工单位自有员工,须提供在本项目《光伏储能合作合同》签署日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单位为施工单位;若因社保部门原因无法提供近三个月证明的,可向前顺延1个月,需提供相应证明)。
(2)投标人或投标人中标后委托的设计公司资质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提供相关企业资质证书及人员证书、本项目《光伏储能合作合同》签署日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或投标人中标后委托的运维公司资质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提供相关企业资质证书及人员证书、本项目《光伏储能合作合同》签署日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须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三级(10千伏以下)(或以上)许可资质(未换新证的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五级及以上许可资质)。
3.4 投标人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凭证,如税收完税证明等;且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系人/授权代表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单位为投标人;若因社保部门原因无法提供近六个月证明的,可向前顺延1个月,需提供相应证明)。
3.5 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投标人或投标人中标后委托的设计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今须具备1个(或)以上分布式光伏或储能电站项目的设计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须提供投标人或委托单位的相关资质、 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盖章页等>;若投标人中标后委托第三方设计的,须一并提供委托合同。】。
(2)建设施工业绩:投标人或投标人中标后委托的施工单位自2020年1月1日至今须具备1个(或以上)不低于单体6MW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须提供投标人或委托单位的相关资质、业绩合同关键页及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5)];若投标人中标后委托第三方施工的,须一并提供委托合同。】。
(3)投资业绩:投标人须自有自2020年1月1日至今1个(或以上)投资光伏或储能电站装机容量不少于10MWp(或10MWh)的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业绩资料要求见(5)】。
(4)运维业绩:投标人或投标人中标后委托的运维单位自2020年1月1日至今须具备1个(或以上)运维光伏或储能电站装机容量不少于10MWp(或10MWh)的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须提供投标人或委托单位的相关资质、业绩合同关键页及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5)];若投标人中标后委托第三方运维的,须一并提供委托合同。】 。
(5)建设、投资、运维有效业绩证明材料要求:A、提供项目合同或发改委备案证明(合同须提供首页、尾页(双方盖章页)、能够体现建设面积或装机量规模的关键页等,若提供备案证明则备案证需显示项目建设规模及项目所在地发改委盖章页信息。B、提供项目所在地供电局盖章的并网证明材料(如并网验收意见单)。注:最终装机规模,以投标人或其委托单位提供的并网证明材料上显示的装机规模为准。C、若业绩为联合体实施的,需提供投标人或其委托单位在项目中的持股比例证明(有效业绩:持股比例不低于50% ;或无论持股比例,按投标人或其委托单位对应的装机容量份额核算。)。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或2023年、2024年、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
3.7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8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
3.11 投标人未被列入东江环保不合格及黑名单供应商库的(以招标人查询为准)。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1)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供应商跳过本步);
(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3)选择支付方式:①网上支付(微信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4)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后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文件获取;
(5)疑问反馈: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获取、CA证书办理、网上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可查询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专区,或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6)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支付及获取文件均属无效。
注意: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操作步骤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购买文件”等。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要获取纸质招标文件,请凭借购买记录前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楼33E现场领取,或电话联系文件售卖人员进行邮寄,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1 纸质版投标文件(含U盘)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7日09时30分,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楼33E-2号会议室。(如通过快递方式递交纸质文件,需提前寄送纸质投标文件并及时与收件人联系。邮寄地址即文件递交地址,收件人:何女士,联系电话:13600438824)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5.3.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文件(含U盘版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3.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方式: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4.1”。
6.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6.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阳光东江采购平台(https://d j c g . d o n g j i a n g .c o m . c n/)、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gdycy.com/)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的文本为准。
注:为确保招标结果的顺利发布,请各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自行到阳光东江采购平台(https://d j c g . d o n g j i a n g .c o m . c n/)进行供应商注册(已成功注册的不需重复注册)。注册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东江环保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支持:0755-88242733。
招 标 人:惠州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仲恺高新区联发大道184号惠州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段吉龙
联系电话:0752-3795718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楼33E
项目负责人:何琴琴、黄惠金、闵代道、王玮、许雅思、李大伟
电 话:13600438824、13005409206
电子邮件:heqq@gcbidding.com、huanghuijin@gcbidding.com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535019
招标人:惠州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