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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惠州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招标采购债券主承销商项目招标公告

2026-05-15 项目公告

惠州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2026年惠州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招标采购债券主承销商项目(项目编号:【04-06-04A-2026-D-F-E10608)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2026年惠州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招标采购债券主承销商项目

2、本次招标内容:

2.1采购内容

2.1.1服务内容:本项目拟选定一家惠州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主承销商负责招标人的公司债券注册发行工作,并受招标人的委托负责协调评级、审计、律师等相关服务机构,完成编制申报材料及招标人的债券申报、发行、上市和登记托管、债券存续期服务等工作。具体需求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2.1.2债券品种:拟发行私募公司债券产品。

2.1.3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元,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需求及监管部门审批为准,并在注册额度内确定各期发行规模及期限。

2.1.4服务周期:自中标供应商签署《承销协议》之日起,至本项目相关的债券履行清偿义务日止

2.1.5募集资金用途:用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类生产经营及投资建设等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营运周转资金、偿还公司有息债务、股权/基金投资等。

2.1.6票面利率:由中标单位以簿记建档方式确认。

2.1.7服务标准:投标人中标后所提供的服务以保障招标人顺利发行公司债券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组织项目工作团队、申报材料制作,以及有关债券发行审批机构要求达到的标准为提供服务的基本标准。

2.2招标控制价本项目以年化承销费率进行投标报价,承销费率不高于0.10%/年,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将被否决。

3、合格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本项目不允许分支机构进行投标,如为分支机构进行投标的,该投标将被否决)。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近2年不得存在因债券承销业务被证监会立案或处罚导致材料不受理的情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声明》

3.4投标人已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人没有处于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活动)异常名录”。

(2)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6年0516日至2026年05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tenders.cn)

4.3方式:在线获取。注册并登录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tenders.cn)进行项目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4.4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1)注册:点击网站右上方“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注册通过后(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选择本项目的公告获取招标文件。(平台操作如有疑问可联系客服400-860-0752)。

(2)在中易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报名、可下载招标文件即报名成功。

(3)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资格审查方式

5.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5.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6、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本次招标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通过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tenders.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6050900分(北京时间)

7.3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7.4 开标评标及纸质文件递交地点: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菊花一路真维斯办公大楼5楼)

7.5 投标人网上签到时间:2026年06050830分至2026年06050900分,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签到作无效投标处理。

7.6 投标人网上解密时间:2026年06050900分至2026年06050930分,可依据开标现场情况调整解密时长。

7.7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8其他事项

8.1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8.2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将回执回复至招标代理处,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3如果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在2026年【5】月【25】日下午16:00前以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异议: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标现场投标人已经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就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9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otenders.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电话:13502280229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二期6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东路4号

项目联系人:盛菲、李涛、庞文勇徐敏

电话:13825439969徐敏

电子邮件:gczx_yw1@126.com

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银行帐号3110910037672610608

招标人:惠州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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