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11 项目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南宁分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中国光大银行南宁分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项目编号:07-15-04F-2026-D-F-E11488)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1.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南宁分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
1.2项目编号:07-15-04F-2026-D-F-E11488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采购范围:为采购人提供分行网络系统(3级)、分行前置系统(2级)、分行特色业务平台(2级)、分行网点资讯管理平台(2级)共四个系统进行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对分行网络系统(3级)开展系统密码应用方案安全性评估和信息系统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项目预算:30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1.6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总价限价,供应商超过最高总价限价30万元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位置。
1.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经营状况良好,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注:①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或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报告中须包含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②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日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③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直接缴纳社保为期一年(12个月)的参保人数应达到至少5人的社保缴费证明记录复印件,计算该期限时,自截标之日起,向前连续追溯满1年(每名员工的社保连续缴纳时长均须满12个月(含)以上,缴费记录须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单位、缴费起止时间);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2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2023年5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中国光大银行负面清单,需提供投标声明函(以中国光大银行内部查询结果为准)
2.3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kt. gov.cn.html)”和“启信宝(www.qixin.com)”网站进行查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如启信宝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下,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2.4拒绝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5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采购人签署项目合同,需提供投标声明函。
2.6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否则竞标无效,需提供投标声明函(以实时查询的记录为准)(安全生产黑名单通过应急管理部官网(https://www.mem.gov.cn)查询,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以中国光大银行内部查询结果为准)。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和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含(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2.9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2)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或注册地址相同等关联关系。
(3)供应商在销售非其自身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时,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工程类项目物料除外)。
(4)供应商具备至少1个等级保护测评或商用密码评估项目案例;(此处提供的案例,不能再作为“评审标准”中的得分案例)。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评审等后续环节。
4.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22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
4.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行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完成支付并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仅在网上发售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账号:3110910037672611488),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3)疑问反馈: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
4.3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5.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日09时30分整。
5.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2-1号东方曼哈顿25楼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开标室(开标室以现场大屏显示信息为准)。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5.4本项目开标的时间和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届时请所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授权代表携带开标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在供应商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材料不齐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网站发布。经其他途径获取信息并给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与本项目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无关。
采购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宋厢路16号太平金融大厦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771-5568105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2-1号东方曼哈顿25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梁奕权、蒙圣南、李勇波、何宜燕、刘萍
电 话:18376536608、0771-5583003
电子邮件:gcgxjkzb@163.com
采购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