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10 项目公告
202 6 年 10 月 11 日至 10 月 16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26年 10 月 28 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电车大厦(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城社区人民路东21号电车大厦10楼)。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报价文件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报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报价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或者破损、遗失等后果,均由报价人自行负责。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项目开标地址,联系人为招标联系人,快递单内需注明报价项目名称及报价人名称。
报价人进行报价时,需提交一份报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汇款时应写明项目名称: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生产岗位员工工装采购项目(二次)。报价保证金的形式、返还、没收规定详见第二部分报价须知第13项。
A. 取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业主作书面说明,否则,业主将在今后拒绝该报价人参加业主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C. 如报价人为中选候选人,被业主通知谈判时,参与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 业主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 业主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城社区人民路东21号电车大厦10楼
传真:0755-36861558 邮编:518000
电话:0755-36861536 联系人:谢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