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2 项目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济南分行2026年度票据传递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2-11-04A-2026-D-F-E04564)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济南分行2026年度票据传递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00%,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采购1家供应商,为光大银行济南分行及辖属机构提供文档传送服务。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 1年。
3、服务地点:济南、淄博、潍坊、泰安、济宁、聊城指定网点。
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需提供承诺函。
3.6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
3.7 未被列入“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
3.8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
3.9 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及我行“供应商黑灰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并提供承诺函。
3.10 潜在供应商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3.11 潜在供应商提供由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5人及以上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期限不得少于1年(需附明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连续追溯满1年。
3.12 潜在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等关联关系,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中需体现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及注册地址。
3.13 不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不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不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不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披露》
3.14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承诺函。
3.1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需提供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3月12日17时20分到2026年3月19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请通过注册并登录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项目受理、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时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上传至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纳税申报表不能代替纳税证明)。
(5)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承诺函。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页查询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网页查询截图;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及我行“供应商黑灰名单的承诺函。
(7)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8)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5人(含)(须提供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年社保证明,需体现明细及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9)潜在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等关联关系,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中需体现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及注册地址。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需包含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
(1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审核通过后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套,售后不退。
3.报名时证件的核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通过,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资格审查意见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0690号济南城发大厦A座 11 楼第三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4月2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0690号济南城发大厦A座 11 楼第三会议室
七、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n)、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地 址:济南市经七路 85 号
联 系 人:李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0690号济南城发大厦A座 11 楼
联 系 人: 王双娇、汪珊珊、仇国超、唐建鑫、张恺、戴凯
电 话: 18596086086 、13105319259
电子邮件: 1859608608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