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1-15 项目公告
云财采〔2018〕11号
省直各委、办、厅、局,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州、市财政局,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市财政局:
为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委托采购代理行为,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合法合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促进政府采购标准建设和廉政建设,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制定了《云南省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标准文本。
现将《云南省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标准文本印发给你们,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委托采购代理时,统一按此标准文本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各预算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单位。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和省驻州、市、县预算单位、司法体制改革单位、审计系统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通知。省级预算管理的政府采购单位在委托采购代理时,只需按照“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和提示操作,即可生成和打印《云南省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标准文本。
云南省财政厅
2018年6月22日
云南省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需求负责人:
E-mail:
乙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甲方将本单位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乙方代理组织采购。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甲方委托事项范围内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预算或最高限价(项目分包须按分包情况填写):
组织形式:
采购方式:
采购需求:见附件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委托范围,在以下事项中具体确定:
(1)[是否] 编制、发售采购文件
(2)[是否] 协助设定供应商资格条件
(3)[是否] 制定评标(评审)办法
(4)[是否] 解释采购文件
(5)[是否] 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公告
(6)[是否] 落实开标(谈判、询价、磋商)、评标(评审)地点
(7)[是否] 供应商资格审查
(8)[是否] 代收代退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9)[是否] 随机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属于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项目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代理选择评审专家
(10)[是否] 组织开标(谈判、询价、磋商),指定专人记录开评标(谈判、询价、磋商)过程
(11)[是否] 组织评审工作
(12)[是否] 整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13)[是否] 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名单顺序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14)[是否] 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
(15)[是否] 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
(16)[是否]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7)[是否] 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合同公告
(18)[是否] 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19)[是否] 项目验收
(20)[是否] 在代理范围内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指定一名项目联系人和一名采购需求负责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二)保证在委托前已办理项目政府采购采购实施计划的备案或审批手续,并向乙方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采购需求。
(三)已落实项目采购所需资金,并确保资金来源和用途合法合规。
(四)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并书面确认。
(五)与乙方共同依法确定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人员组成。
(六)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采购品牌,以及提出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要求(单一来源采购除外)。
(七)依法出具授权书,委派采购人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但不得非法改变评标(评审)办法或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八)对审查投标或响应供应商资格负主体责任。
(九)在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十)对乙方在采购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乙方、评审专家和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保留有关证据,依法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十一)保守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商业秘密。
(十二)负责对超出委托授权范围外的询问和质疑依法进行答复。
(十三)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规定。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甲方委托的具体事项,提出项目采购的实施方案,并负责依法组织采购活动的具体实施。
(二)根据甲方的采购需求和合法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三)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四)可以根据需要,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
(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依法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六)在委托范围内进行投标或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
(七)保证采购活动的合法合规和采购质量。
(八)按照甲方委托的具体事项做好服务(若代理合同备案,需持本协议原件以供查验)。
(九)依法收取标书费和委托代理服务费(或中标服务费),并在中标、成交公告注明。
(十)保守采购过程中有关商业秘密。
(十一)发现甲方、评审专家和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保留有关证据,依法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十二)负责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依法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十三)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规定。
五、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作出变更;如因法定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本协议应作相应变更或终止。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协议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七、有关费用:
乙方按照委托代理的具体事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除标书费和委托代理服务费(或中标服务费)外,乙方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乙方出售的采购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制作、邮寄采购文件成本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采购金额作为确定采购文件售价的依据。委托代理服务费(或中标服务费),按照《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乙方接受委托承担服务的工作数量、难易程度以及服务成本、服务质量,由甲乙双方合理确认、具体商定。
本次代理服务费用:
(一)标书费:
(二)委托代理服务费:
(三)中标服务费:
备注:由甲方支付委托代理服务费的,乙方不得再收取中标服务费。
八、其他:
(一)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认可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骑缝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5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甲方(或乙方代理)在向财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时,需送交本协议一份,同一项目多份合同分别报备的,可以从第二次报备开始持本协议复印件。
(三)本协议期限:有效期至本项目完成时止。
附件:
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云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 2018年6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