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8 项目公告
省级各单位,各市(州)财政局:
经省政府同意,四川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暂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川办函〔2017〕208号)规定执行。
如遇国家有新的政策调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