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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1-20 项目公告

渝文备〔2019〕38号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财规〔2018〕14号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的精神,按照《重庆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2018〕号)的要求,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的实施方案

 

重庆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15日        

 

附件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的实施方案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是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和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重要举措。我市在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决定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和《重庆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开“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全面改革审批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创新政府管理模式,做到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宽进严管;坚持依法改革,于法有据,稳妥推进,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充分释放市场活力,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改革事项

(一)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改革方式: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

实施主体:市财政局。

(二)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事项改革方式: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

实施主体:区县财政局。

三、改革内容

(一)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

1.推广网上业务办理。完善网上业务办理机制,全面实现网上办理。

2.压缩审批时限。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市财政局作出准予或者不予执业许可的决定,由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压缩为25个工作日。区县财政部门将代理记账行政审批行业许可证核发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

3.精简审批材料。力求做到在线获取核验证明材料,能够通过网络提取的资料,不让群众提交,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一律网上核验,减少办事人提供的纸质材料。

4.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程序,明晰具体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列明审查要求和时限,实现服务事项标准化,实现办理过程公开透明、办理结果有明确预期,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大力推广并联审批、证照联办,压缩企业办事环节。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履行主体监管责任。加强事前引导,事中指导,事后严查,强化行业自律和行政监督,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按照“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强化主体意识,分类别多方式进行监管,提高监管效率,体现严管精神。对检查出的问题依法分类处理处罚。

2.推动综合协同监管。依托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市场监管部门、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建立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互联互通的监管机制。围绕监管需要,有机整合监管职能,打造综合监管模式,构建以综合监管为基础、专业监管为支撑的监管体系,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多维度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及代理记账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

3.实施风险分类监管。全面应用专业监督检查管理软件,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及代理记账中介机构分类监管和随机抽查工作。根据其分类,分别采用自查、专项核查、行政监督检查、重点抽查等有针对性的方式进行监管,提高监管效率,提升监管水平。大力推进随机抽查工作,不断加大抽查覆盖面,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坚持执法公正,提高监管效能。

(三)加强信息公开和信息共享。

健全会计师事务所和代理记账中介机构信息公示制度,完善相关企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实现市场监管部门、财政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实时共享和工作联动,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主体,加强统筹协调,确保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二)狠抓落实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好窗口、网站等各种媒介,做好改革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宣传覆盖面。建立公示信息抽查制度,市财政局将对各区县财政局行政审批公示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加强培训,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确保改革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