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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重组、合并、分立资质审批工作的通知

2021-03-01 项目公告

琼建管函〔2019〕481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重组、合并、分立资质审批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我省建筑业企业因重组、合并、分立等申请承继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审批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依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建管〔2018〕182号)的规定,建筑业企业直接申请或放宽条件申请增项所取得的专业承包资质,不得单独适用于企业重组、合并、分立时资质承继。

二、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规定,因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申请承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其依照琼建管〔2018〕182号文直接申请或放宽条件申请增项所取得的所有专业承包资质,应与该总承包资质一并承继。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0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