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0 项目公告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废止政府采购
入围招标有关文件的通知
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
根据国务院《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方案》及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厅决定取消定点印刷、定点加油、定点保险等采购项目入围招标。取消入围招标后,各单位印刷项目应按照政府办公厅每年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有关规定执行;加油及保险项目由各单位按照内控管理制度执行,不再进行政府采购。以下文件自发文之日起废止。
1.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宁夏公务机动车辆定点加油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17﹞360号)
2.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补充宁夏公务机动车辆定点加油加气站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17﹞689号)
3.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自治区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机动车辆定点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17﹞382号)
4.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对自治区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印刷项目实行定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17﹞829 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9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