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2 项目公告
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防雷装置委外检测项目选取承包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按照国标对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建(构)筑物防雷装置进行检测,并出具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检测报告。
按照国标《建筑物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21431-2023)标准,对以下建(构)筑物进行防雷装置检测,并出具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检测报告。
车站:清湖、清龙、清湖学校、梅龙北、文澜、碧澜、大和、世纪广场、锦鲤、河西、观城、大布头、河东、石角头、新澜、东庵、高新区西、高新区、高新区东、下围。
变电所:1、2、3、4、5、6、7、8号箱式变电所。
车辆场: 横坑车辆场(含电车大厦、维修楼、材料库、保养库、停车库、污水处理站等)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109200元。
项目工期:三年,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第一年度检测,并出具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检测报告。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分公司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书),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报价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含附表)》,证书需涵盖防雷检测相关内容;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含防雷检测相关内容)。
3)报价人必须持有省级气象主管机构批准的防雷装置检测甲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报价人提供至少一份近三年(自截标之日起倒算),已履约完成合同金额不少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防雷装置检测项目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报价人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自2023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或正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进行诉讼、仲裁、正处于其他的纠纷化解程序中;或自2023年以来在招投标(询价)活动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被主管部门认定为串通投标(报价)的;或被纪检监察部门或相关主管、监管部门认定为违背诚信经营,存在违规,合规性重大风险的;或在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履约评价为不合格或存在被列入“禁入”记录的红牌不良行为且在禁入期的投标人将不被招标人接受。
注:(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母、子公司(集团)只允许一家投标,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投标。
(2)报价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获取询件文件,报价人将营业执照副本电子扫描件、领取人身份证电子扫描件及领取人联系方式,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电子扫描件发送至xiezhangmin1@shenzhenmc.com(邮件主题注明:报名领取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防雷装置委外检测项目询价文件),经审核后获取询价文件(联系人:谢工,咨询电话:0755-36861536)。
2026年 9 月 2 日至2026年 9 月 8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26年 9 月 22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电车大厦(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城社区人民路东21号电车大厦10楼)。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报价文件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报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报价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或者破损、遗失等后果,均由报价人自行负责。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项目开标地址,联系人为招标联系人。
报价人进行报价时,需提交一份报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汇款时应写明项目名称: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防雷装置委外检测项目。报价保证金的形式、返还、没收规定详见第二部分报价须知第18项。
A. 取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甲方作出书面说明,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该报价人以后参加甲方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价处理。
C. 如报价人为中选候选人,被业主通知谈判时,参与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 甲方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 甲方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有关此项报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查询: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湖社区人民路东21号电车大厦10楼。
传真:0755-36861558 邮编:518000
电话:0755-36861536\13760429511 联系人:谢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