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0 项目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7-05-04F-2026-D-F-E0473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2026年部分医学检验和病理项目外包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13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6年03月20日17:30:00,更正为:2026年03月24日17:30:00。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4日09时30分00秒,更正为:2026年03月26日09时30分00秒。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年03月24日09时30分00秒,更正为:2026年03月26日09时30分00秒。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 三、评审程序 5.详细评审 表一:商务评分细则表第37页至第38页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分) |
4 | 科技创新能力 | 1.供应商具备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意识,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荣誉称号得1分;检验及病理相关项目曾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奖项荣誉得1分。 注:提供相关奖项荣誉证书、牌匾或授奖通知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符合或不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不得分。 2.供应商在医学检验领域具备人工智能体,通过人工智能应用提升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将人工智能与医院临床诊疗路径及业务流程相结合,实现AI智能体智慧报告解读、疾病问答、项目推荐、用药助手等智能场景应用,辅助临床医生的决策诊断。为保证数据安全,人工智能体通过第三方机构合规化认证得1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供应商主体资质不得分。 | 3 |
5 | 检验项目服务的相关案例或方案 | 以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的“二、服务需求 9.结果查询及咨询服务 9.6”的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①提供关于5G 技术在医疗健康领域融合应用的相关说明或技术方案,得1分; ②关于5G技术与检验服务相结合的实际应用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案例介绍等佐证材料),得1分; ③可参与并协助医院检验模块5G智慧医院建设的服务承诺或实施方案,得1分; ④具备医院系统互联互通、区域医院系统集中部署、医疗资源融合相关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案例,得1分; ⑤可持续完善、升级医疗信息化服务,构建5G智慧医疗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得1分。 本项最高得5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分。 | 5 |
现更正为: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分) |
4 | 科技创新能力 | 供应商在医学检验领域具备人工智能体,通过人工智能应用提升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将人工智能与医院临床诊疗路径及业务流程相结合,实现AI智能体智慧报告解读、疾病问答、项目推荐、用药助手等智能场景应用,辅助临床医生的决策诊断。提供科学可行的技术支持方案且能提供APP或小程序以开展AI报告解读服务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 3 |
5 | 检验项目服务的相关案例或方案 | 供应商应具备5G技术在医疗健康领域的进一步融合与应用,推动医疗健康服务创新发展,提升医疗健康服务质量和普惠水平的能力,检验服务有5G技术与检验结合的先进案例,以保障后期服务过程中能参与和协助到检验模块的“5G智慧医院”的建设,可协助医院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支持区域内医院系统集中部署,推动医疗资源融合,帮助持续完善、升级医疗信息化服务,构建完整的5G智慧医疗系统。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承诺能做到: 1.协助医院系统实现互联互通; 2.支持区域内医院系统集中部署; 3.推动医疗资源融合,帮助持续完善、升级医疗信息化服务; 4.构建完整的5G智慧医疗系统; 5.报告结果实时通过系统推送到患者。 每承诺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5 |
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 三、评审程序 5.详细评审 表二:技术评分细则表第40页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分) |
5 | 设备配备方案 | 供应商拥有完善的检测平台,设备配置齐全(包括但不限于常规项目检测平台:气相色谱质谱仪、液相色谱质谱仪、离子质谱质谱仪、透射电镜、流式细胞仪等相关技术平台),充分满足本项目的检测项目以及增加项目的潜在需求: 1.提供透射电镜设备情况,每提供1台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2.提供质谱仪平台设备情况,每提供1台得0.2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3.提供流式细胞仪设备情况,每提供1台得0.3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注:提供购置发票(或购置合同)复印件以及实物图片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设备相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不得分。 | 9 |
6 | 团队成员专业能力 | 供应商实验室检验人员配备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病理医师、检验技师、人员数量、职称、专业可满足检测需求。 1.具备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相关高级或以上职称人员的专业人员:每提供一名人员得0.5分,最高得6分。 2.具备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相关中级或以上职称人员:每提供一名人员得0.5分,最高得3分。 本评分项最高得6分。 注:优先计算第1项;同一人取得多个证书不重复计分;须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和供应商为其购买2025年09月0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6 |
现更正为: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分) |
5 | 设备配备方案 | 供应商拥有完善的检测平台,设备配置齐全(包括但不限于常规项目检测平台:气相色谱质谱仪、液相色谱质谱仪、离子质谱质谱仪、透射电镜、流式细胞仪等相关技术平台),充分满足本项目的检测项目以及增加项目的潜在需求: 1.提供透射电镜设备,得3分; 2.提供质谱仪平台设备,得3分; 3.提供流式细胞仪设备,得3分。 注:提供购置发票(或购置合同)复印件以及实物图片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设备相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不得分。 | 9 |
6 | 团队成员专业能力 | 供应商实验室检验人员配备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病理医师、检验技师、人员数量、职称、专业可满足检测需求。 1.具备医学检验、临床医学或病理专业相关高级或以上职称人员的专业人员:每提供一名人员得0.5分,最高得6分。 2.具备医学检验、临床医学或病理专业相关中级或以上职称人员:每提供一名人员得0.5分,最高得3分。 本评分项最高得6分。 注:优先计算第1项;同一人取得多个证书不重复计分;须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和供应商为其购买2025年09月0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6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20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名 称: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天福路6号
联系方式:0750-3920309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10号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3号楼808室
联系方式:0750-3881516
项目联系人:莫嘉盈、潘文辉、刘海新
电 话:0750-3881516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