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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支行午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6-25 项目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支行午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支行午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8-11-04F-2026-D-F-E15222)已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支行午餐配送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支行午餐配送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为保障员工日常就餐需求,现采用竞争性磋商形式,聘请独立第三方机构,结合支行人员规模、费用标准,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支行提供午餐配送服务。

1.3项目性质:服务。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5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1.6成交人数量:1家。

1.7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达到3个及以上时方可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磋商响应或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或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2.3供应商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光大银行“供应商黑灰名单”;

2.4供应商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采购人签署项目合同;

2.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响应;

2.6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被列入“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列入“行业黑名单”;

2.7供应商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文件,或提供营业办公场所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文件,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2.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缴纳凭证复印件

2)供应商须提供至少5人自2025年5月至今期间连续直接缴纳1年社保的证明材料。(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2.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1供应商在销售非其自身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时,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工程类项目物料除外)(本项目不涉及);

2.12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

3.1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采购代理机构初步审查的潜在供应商方能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对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磋商时由磋商小组进行。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磋商时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另行提供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需提供至少5人自20255月至今连续直接缴纳1年社保的证明材料。(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3)营业办公场所证明,营业办公场所为供应商自有产权的,应提供该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营业办公场所为供应商租赁第三方产权的,应提供该营业办公场所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文件。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前半年内(2025年12月-投标截止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须提供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625日至2026630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3.3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入库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上传证明材料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支付后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仅在网上发售电子版磋商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4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包括: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3)疑问与反馈: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

3.4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获取磋商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截止时间:20267693000秒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路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2001室1号开标室请供应商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准时参与磋商会议。

4.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

(3)未按本邀请函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诚E招(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法律合规部。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219号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20楼2001室

联系人:秦少博 马瑞 吴林

电话:15909570631 18209616831

电子邮件:15909570631@139.com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615222

注:仅限购买招标文件,每个项目对应1个独立的银行子账号,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本账户信息进行汇款,避免出错带来的影响,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

采购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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