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02 项目公告
广州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仓库综合物业及安保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广州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仓库综合物业及安保服务采购 ,招标人为 广州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广州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仓库综合物业及安保服务采购
2.2招标内容:招标人拟采用公开招标确定本项目各标段中标人,每个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和1名备选中标人,为招标人提供仓库及办公区安保及综合物业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安保、电工、清洁、会务接待、绿植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书。
2.3项目预算金额:1425.09万元(含税)。
注:此预算金额为本项目2年的预估金额,具体采购量以实际数量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情况进行调整,费用按实结算。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到由此带来的各项风险并无条件承诺自行承担此风险。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三个标段,可兼投兼中(其中,本项目标段一、标段二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标段一 | 广州市内仓库安保服务 | 607.33 | 可兼投不可兼中 |
标段二 | 广州市内仓库综合物业服务(不含安保) | 377.16 | |
标段三 | 广州市外广东省内仓库安保和综合物业服务 | 440.60 | 可兼投兼中 |
2.5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2+1的模式(其中2年为固定合同期,1年为续约合同期),招标人根据中标人服务质量及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续约情况。
2.6服务地点:广东省内;具体服务地点详见项目需求书。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3.2资质证书:
适用于标段一:投标人须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注:(1)注册地在广东省内的投标人须提供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保安服务许可证》;若投标人为分公司,还需同时提供分公司所在地设区市的公安机关备案证明文件。(提供证书扫描件、备案证明(如需),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注册地在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所在省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保安服务许可证》,并提供在广州市或广东省公安机关备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在开始提供保安服务前完成在广州市或广东省公安机关的保安服务登记备案。(提供证书扫描件、备案证明或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适用于标段三:投标人须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投标人自行招用保安员的提供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注:(1)已完成广东省内各服务地市保安服务跨区域经营备案或分公司备案,投标时提供各服务地市设区市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备案证明文件;(提供证书扫描件(如需)、备案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尚未完成相关备案,须承诺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按照服务所在地,向广东省内各服务地市设区市级公安机关完成保安服务跨区域经营备案或分公司备案,并将备案文件提交招标人存档。(提供证书扫描件(如需)、备案证明或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招标代理机构于评审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或查询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
3.6投标人所属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同时投标人需打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的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3.7已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0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录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招标文件获取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3)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每个标段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开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账号:3110910037672607192,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6)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春融三路7号南方财经大厦31楼3123-会议室1号。
5.2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①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②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③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参与唱价的授权代表需单独携带(无需密封)一份授权委托书,同投标文件一同提交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核查。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招标人名称:广州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康海北路107号四楼
联 系 人:梁工
联 系 电 话:020-23320964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春融三路7号南方财经大厦32楼
联 系 人:沈燕玙、李嘉宝、李广峰、冯靖圆、宋晋刚
联 系 电 话:15914362066、18306672864
电子邮箱:shenyy@gcbidding.com
招标人:广州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日
廉洁告知书
各投标单位:
为规范广州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与各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廉洁行为,保证双方合作的公平、公正性,广州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向投标单位发出以下声明:
(一) 投标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二) 投标单位应严格执行招标文件、招标合同;
(三) 投标单位在收到“以广州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名义发出的书面文件”后,应当及时向广州医药物流有限公司进行确认。
(四) 广州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将按法律法规和招标书中规定的资质选择投标单位。
(五) 广州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不允许任何串标、托标等有违公平原则的行为,一旦发现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六) 广州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承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平、公开、公正地进行招投标工作,并采用集体决策的方式对招投标过程的有关事项作出决定。任何以个人名义作出的承诺均属无效;若投标单位轻信任何以个人名义作出的承诺,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单位承担。
(七)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不得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或其他经济利益;
(八)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不得向广州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及任何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提成、有价证券、现金、信用卡、购物卡、旅游或其他经济利益,广州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的人员也不得索要上述利益;
(九) 若投标单位发现广州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的代理人或任何人员有违反廉洁规范的行为,请及时向广州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纪检人员反映;
联系人:石宇婕
联系电话:020-23320958
投标单位若不遵守上述义务,广州医药物流有限公司自知道之日起有权取消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若投标单位业已中标并与广州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的,我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单位赔偿重新招标所产生的费用。
特此告知!顺祝商祺!
广州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