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17 项目公告
2026年潮南分公司桃内合作店出租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编号:04-17-04E-2026-D-F-A22560),招租方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项目批复已落实,已具备招租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 招租内容
1.1项目名称:2026年潮南分公司桃内合作店出租项目。
1.2项目地点:潮南区峡山街道金光南路桃溪段桃内电信大院。
1.3项目租赁期限:本项目租赁期限为5年。
1.4招租范围:潮南区峡山街道金光南路桃溪段桃内电信大院,租用面积为136.00平方米。
1.5物业概况:2026年潮南分公司桃内合作店出租项目,该物业权属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具体使用面积以现场双方实测确认。
1.6★特别说明:
(1)租赁范围:优先招租通信或培训教育行业用于办公场所或住宿公寓;政府、企事业单位、保险、金融证券、业务合作等类似用途其次;谢绝餐饮、娱乐行业客户、工厂及生产、销售、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行业客户。严禁开设饭店、经营性舞厅、卡拉OK厅等餐饮和娱乐场所,不得开设超市、商场。由承租人对此进行承诺,未按要求提供承诺函的,其报价予以否决。(按附件1、承诺函)
(2)承租人自行负责消防安全及设施配套且相关消防安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必须按照国家、行业的法律、法规,完善承租房产的消防、防盗设备并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 同时需到相关部门申请独立的水、电表。承租期间,租赁标的物业的供电、供水需承租人自行解决,承租人应承诺负责出租物业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及相关费用在协议期内按招租方要求缴交,且费用不纳入租金中。由承租人对此进行承诺,未按要求提供承诺函的,其报价予以否决。(按附件1、承诺函)
(3)承租人对大楼的改造及装修不可破坏房屋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在施工前向招租方报备,取得招租方同意方可施工。
(4)承租人在签订本合同后30日内须向我方支付2个月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到期原路退还。
(5)本项目为2026年潮南分公司桃内合作店出租项目,租赁期第一年至第三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单价下限为:26.25元/平方米/月,租赁期内租金单价每三年递增5%,承租人租赁期租金单价报价不得低于招租人设定租金下限,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同时报价应提供相应的承诺函(按附件1、承诺函),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承诺函的,报价予以否决。
(6)出于信息安全因素考虑,承租方通信线路的建设及改造需取得招租方同意方可施工。。
(7)合同期内,招租方或承租方若提前3个月告知对方申请提前退租,均不视为违约。
备注: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二、 ★资格条件
2.1★承租人须满足以下资格之一:
(1)承租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报价人报价,在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争性谈判项目报价的,除竞争性谈判文件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且应答文件有明确区分所有备选报价方案的外,否则按否决应答处理。
1) 如承租人为企业的,须提供营业执照;
2) 如承租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承租人为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需提供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承租人为经工商注册具有独立、完整产权的个体经营实体(需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2★承租人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租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供应商提交应答文件时必须提供《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应答文件一律无效。(承租人为自然人或个体经营实体无需提供)
2.3★保证金要求:2,000.00元。
如采用银行汇款、支票、汇票等形式提交的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应当从应答人账户转出;如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银行保函需提供原件。
2.4承租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8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8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21)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22)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三、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 2026年08月18日00时00分至2026年08月24日24时00分。
3.2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询价文件的购买及下载。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无须进行此操作。)
(2)购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3)支付: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购买均属无效。
3.3竞争性谈判文件每份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四、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 2026年08月31日10时00分。
4.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海滨路49号粤东信息大厦17楼会议室。
4.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未按照本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
4.3.3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六、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6.1联系方式
招租方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东厦路30号
邮编:515041
联系人:林佩銮、姚滨雄
联系电话:13360820736、15920406414
电子邮件:13360820736@189.cn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622560
6.2异议接收方式
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招租方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竞争性谈判活动。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没有提出新的理由、主张,不予受理。
异议接收邮箱:13360820736@189.cn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