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2025年惠阳政务行业客户第一批系统服务采购项目(重新询比)(询比代理机构编号:04-06-04D-2025-D-F-A19846C0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 内容 服务 区域 预算金额 (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元) 工期及服务期限 1 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2025年惠阳政务行业客户第一批系统服务采购项目(重新询比) 提供PC端(群众端)、PC端(后台管理端)、小程序(管理员/群众)、可视化监管、自助终端管理、认证服务接入系统、接口系统租赁费用、国产化适配、综合管理模块、安全测评、日常维护服务。 惠州市惠阳区 712,452.83 自合同签订起90日历日完成项目建设及验收交付,验收交付后提供1年日常维护服务。 1)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2025年惠阳政务行业客户第一批系统服务采购项目(重新询比)。 (2)标段(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712,452.83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询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 2.1.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2年08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软件开发类或系统集成服务类的相关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4项目团队要求: 供应商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02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1.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8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8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05日10点00分至2025年09月09日24点00分。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询比文件的购买、费用支付及下载。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供应商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无须进行此操作。) (2)购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3)支付: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天翼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信新一代财司数智金融系统“辰玑”品牌发布会暨财司数智化转型合作论坛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天翼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信新一代财司数智金融系统“辰玑”品牌发布会暨财司数智化转型合作论坛(项目编号:ZB-14-04D-2025-D-A23416),采购人为天翼支付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项目预算 (元,不含增值税) 1 天翼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信新一代财司数智金融系统“辰玑”品牌发布会暨财司数智化转型合作论坛 北京 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 409,200.00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 1)财司发布会筹备,包括发布、发布会创意策划、会场内部布置、外场布置、VIP室布置等。 2)财司发布会舞台搭建、设备、灯光设备、音响设备、电视、话筒等与会议相关的设备租赁。 3)财司发布会现场人员(礼仪、场控、摄影摄像、速记等)支撑。 4)与发布会相关的其他会务工作。 备注: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响应供应商所报单价不能超过对应的单价最高限价,价款(不含增值税)不得超过响应最高限价。若响应单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或价款(不含增值税)或经修正后的价款(不含增值税)超过最高响应限价(不含增值税)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本项目最高响应限价409,200.00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各项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报价表。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响应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1)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如响应供应商为企业的,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注册资金信息页、行政处罚信息、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网页截图);不得在三年内被处以与本项目工作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为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至今未移除的)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如响应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 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基本信息页、行政处罚信息的网页截图);不得在三年内被处以与本项目工作相关的行政处罚。 如未提供,评审委员会有权以在上述途径自行查询的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2.1.2业绩要求: 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会展布置类相关项目经验,要求2022年01月0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因使用电子印章,未在合同正文体现签约日期的,可附签章信息截图等其他材料证明签约日期(非合同有效期)。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签字盖章页)或相关订单、票据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响应供应商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合同原件内容,则须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提供。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7)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8)在最近三年(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单位或公司高管被判处刑事处罚,且情节严重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20)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21)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2)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3)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其他要求:(1)提供并按要求填写《响应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响应供应商之间不得串通响应,不得出现不同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网卡MAC地址/IP地址一致、项目报名IP地址/openid一致或其他围标串标行为。 (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请响应供应商于2025年09月07日08时30分至2025年09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询比文件的购买与下载。操作指引如下: (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广州高新集团天蕴路2号物业(天河软件园软件产业集中孵化中心)配电增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6-440106-04-05-285581)批准,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广州高新集团天蕴路2号物业(天河软件园软件产业集中孵化中心)配电增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广州高新集团天蕴路2号物业(天河软件园软件产业集中孵化中心)配电增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二、招标单位: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莫工 联系电话:020-85594984转8281 联系人:赵工(技术咨询) 联系电话:1353338423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1号 10楼高新集团前台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黄德兴、付威、唐苏辉、巫克纯、宋晋刚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38903217(转911),15920177102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春融三路7号南方财经大厦32层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投诉电话:020-85594984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1号 10楼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新塘街道天河软件园。 四、项目概况: 1、配电增容工程招标范围:三期首层新建智算中心,以三期名义配电增容并在首层新建高低压配电房以提供智算中心用电需求;以二期名义配电增容的方式提供三期除首层智算中心以外的楼层及地下室用电需求。具体如下:①、孵化三期开关房至新建的高压配电室的市电电缆、安装总容量为8000kVA对应的市电高压系统、变压器及其一次低压配电系统(不含低压柜出线线缆)、增容相关的高低压配电室土建装修、照明、防雷接地、通风、标识工程、安健环工程、地坪漆工程、配电房绝缘垫及配套绝缘工具。②二期增容7200KVA,新增孵化二期总高压配电室至孵化三期现有高压室的市电电缆设计、改造孵化二期高压室现有联络柜为出线柜、将三期现有高压室双回路供电架构改造为单回路供电架构。包含材料设备供应、安装调试、验收、移交、质量保修二年。 (具体以本工程设计完善并确认后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和发包人要求为准)。 2、计划工期:总工期56日历天,其中: (1)设计工期7日历天,自双方签订本项目合同之日起计; (2)施工工期49日历天,自设计图纸通过供电局审查通过起计。 (3)投标单位需综合考虑,竣工时间(送电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两个月。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采取相应措施按时完成工程,相应措施包括增加施工人员加班等(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加班要求),因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由投标方报价时综合考虑,不再签证。 注:按以上总工期,各项目实施的具体工期分配按合同执行。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设计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设计方案(非概念方案或创意发挥的方案)、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配合各类专业工程深化图纸设计审查、配合竣工图审查、配合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如有)、配合开展前期报建报批、配合相关评审工作、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设计变更管理(如有)、设计分包管理等(如有)。具体详见合同及发包人要求,乙方须配合甲方将本工程报审供电局图纸深化设计提交给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单位审核。 2.2施工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含施工准备、围蔽工程等)、施工图预算编制、结算编制(如有)、编制竣工图、配合相关部门预、结(决)算审核等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完成施工其它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施工期交通疏解等。具体详见合同的要求。 上述工程范围、施工内容所涉及的费用均按综合单价(按照深化图纸、技术要求、招标清单、施工界面),投标人报价时已予以综合考虑,若设计及报价清单有遗漏,一概不做签证。移交范围包含孵化三期高低压配电房,一切移交内容办理移交后全部交由中标单位进行保护及维护,若因中标方原因导致工期滞后、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单位进行整改,相关整改费用甲方有权在合同结算费用中扣除中标单位且保留后期索赔的的权利。 3、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532.8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为10.66 万元,建安工程费(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为522.14万元。 注:1.投标人未按要求报价或投标报价(含投标总报价、设计费报价、建安工程费报价)超过上述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2.设计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设计费用等)。 3.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工程变更需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4、质量标准 4.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强制性标准及合同等的要求。 4.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4.3其他质量要求: ① 高、低压配电柜电气元件品牌要求及技术要求详见《10kV高压开关柜技术规范书》、《低压柜技术规范书》。 ② 高低压系统纳入动环监控系统,高压设备选型时必须预留数据接口,详见技术规范书电力集中监控系统技要求。 ③ 增容供配电设计须同时通过建设单位及供电局审图通过,增容后给智算中心的高低压配电必须是独立供电,不得与其它供电设备合并使用。 ④ 智算中心A/B回路高低压线路敷设必须物理隔离,不允许共用管廊或线槽桥架。 4.4增容供配电设计须同时通过建设单位及供电局审图通过,增容后给智算中心的高低压配电必须是独立供电,不得与其它供电设备合并使用。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9月6日 09时00分至2025年9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办理获取文件手续,线上缴费(支持微信或电汇)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含图纸及技术资料)。 注:平台操作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2、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时间:2025年9月6日 09时00分至2025年9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指引。 3、投标人完成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后,应在投标登记时间内,联系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黄工15920177102 、陈工17620808525(邮箱:gczxhdxing@163.com)获取招标文件(含图纸及技术资料)。投标人获取时需提交《投标登记申请表》(签章齐全,格式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gzggzy.cn)下载)。 4、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或“完成投标登记”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八、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时间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 2025年9月6日00时00分至 2025年9月26日10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前,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5年9月26日10时15分至10时30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2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竞争性磋商公告投资系统增值业务线上商城基础建设项目,采购人为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编号:TZGS-2025-C003,采购代理机构编号:SZ-17-04F-2025-D-F-E23093)。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1 采购范围:本项目为投资系统增值业务线上商城建设项目,拟选择一家供应商进行系统开发与运维,项目主要内容包含: (1)线上商城的基础功能建设,包含用户端购物、商家管理平台、支付平台及物流系统对接、营销功能、分销功能、UI/UX设计等; (2)商城私有化部署至采购人指定服务器,并将源代码交付至采购人,需提供完整的源代码、数据库脚本、配置文件及依赖包清单;代码需符合行业编码规范,具备良好的可读性与注释。 (3)提供系统架构设计文档、数据库设计文档、API 接口文档、部署手册、用户操作手册等,定制功能需单独提供需求实现说明与测试用例。 (4)线上商城的系统问题修复、故障处理和平台功能升级等运维服务。具体服务需求要求详见第五章《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 1.2 服务地点:深圳。 1.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1.4 本项目拟选择1名成交人。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49.6万元,供应商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6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2.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盖章证明文件)。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2.2其他要求:(1)不同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董事长和总经理)、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同响应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如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响应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存在关联关系的响应人谨慎同时参与本项目。经评审判定与其他响应人存在关联关系且可能影响公正性的,评审委员会可以组织澄清,当部分相关单位自愿退出后其中只剩1家单位时,评审委员会可接受该单位;或评审委员会可以拒绝所有相关单位。 证明材料:按第六章格式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且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涉及人员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保从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如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按照成立时间提供)。如发现与响应人递交信息不一致或存在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联关系,以评审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2.3 响应人具有良好的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 3 年内(从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 2 年内(从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和采购人成交项目、不接受采购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3)近 1 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项目所在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项目所在地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5)拖欠工人工资被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被依法或相关规定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列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和采购人黑名单的或暂停承包资格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采购人或评审委员会可在响应截止评审当日查询复核,如与响应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审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2.4 利害相关方投标:接受☑,不接受□。 采购人可接受与其存在利害关系单位的投标,但在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响应人中,按照报价由低往高排序,该利害关系单位的排位未在前1/2(含与其中报价差价不超过1%的响应人)人数时,不得确定其为成交人。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出售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除项目取消外,采购文件费用不予退还。 4.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费用支付并及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1)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供应商跳过本步); (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注意:无论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招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3)选择支付方式:①网上支付(微信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4)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后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即完成文件获取。 (5)疑问反馈:供应商针对供应商注册、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CA证书办理、网上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可查询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专区,或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6)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支付及获取文件均属无效。 注意: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操作步骤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购买文件”等。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1日9时30分。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15楼1号会议室。 5.3 递交方式: 鼓励响应人通过现场递交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如响应人通过快递方式寄送纸质响应文件务必提前寄送且须在截标日前一天工作日送达,并在送达后与收件人确认。邮寄地址即文件递交地址,收件人:郑小姐,联系电话:18617187621。 ※响应文件现场递交的人员需现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在响应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无需密封包装,社保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如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按照成立时间提供);响应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递交,与其他响应文件邮寄信息相同或与其他响应文件授权代表为同一人的其文件将作否决响应处理。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代理编号:04-17-04A-2025-D-F-E23314 2、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八) 3、预算金额:150,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项目内容:购买一批骨电钻、开颅钻等医疗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若投标人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建议投标人先自行到该网站查询确认本行业或单位是否已被覆盖),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承诺中标后提供备案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09月06日至2025年09月12日,工作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汕头市东厦路30号六楼603室 3、方式: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领取招标文件经办人,须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500元人民币,现场不接受现金领取,请以转账进行招标文件的领取(具体详见“七、联系事项”中的账号),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汕头市东厦路30号六楼607会议室,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 2、本次开标会议将于上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汕头市东厦路30号二楼会议室公开进行。 3、未按本公告要求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诚E招(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财政部 农业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等。 七、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汕头市东厦路30号六楼603室 联系人:许静桦、张文静 电话:0754-88575991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523314 采购人:汕头市龙湖人民医院 电话:0754-87279198 联系地址:汕头市榕江路18号 发布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5日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下列项目内容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有关事项及流程安排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06-04-04F-2025-D-F-E23404 2.项目名称: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评审项目 3.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9万元 采购项目控制价:人民币29万元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1年,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5.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需求》、《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①证明材料要求: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按格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三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2024年度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按格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四、购买磋商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于2025年9月5日08时30分至2025年9月12日17时30分期间,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采购文件的购买与下载。 2.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供应商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3.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采购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账号信息如下: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账号:3110910037672523404)、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采购文件。 五、磋商文件的递交、磋商时间地点 1.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9月16日北京时间14时30分至15时00分截止,(注:若供应商逾期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佛山新城君兰路8号前海人寿金融中心7楼开标室。 3.磋商时间:2025年9月16日15时00分 4.磋商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佛山新城君兰路8号前海人寿金融中心7楼 六、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诚E招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本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 联系方式:0757-839976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佛山新城君兰路8号前海人寿金融中心7楼 联系方式:0757-82724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涂倩、吴福美、许小佳 电话:0757-82724379 发布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9月5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5年惠州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ICT项目框架服务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编号:04-04-06-04A-2025-D-F-A22141),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是根据2025年惠州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ICT项目框架服务采购,主要服务内容:制造执行开发服务、仓储管理系统、企业资源计划、同类软件开发服务。 1.2招标内容 1.2.1本次招标的规模、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服务周期及服务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 名称 服务内容 预估金额 (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元) 份额 份额预估金额 (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元) 服务区域 1 2025年惠州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ICT项目框架服务采购 1、制造执行开发服务; 1、仓储管理系统; 2、企业资源计划; 3、同类软件开发服务。 28,301,886.00 份额一 14,150,943.00 惠城、仲恺区域 份额二 8,490,566.00 惠阳、惠东、大亚湾区域 份额三 5,660,377.00 博罗、龙门区域 2)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3)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2.2 计划工期:本框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以接到单项工程的订单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项目标段(份额)划分情况: 本项目划分3个份额。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 3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份额一,惠城、仲恺区域;份额二,惠阳、惠东、大亚湾区域;份额三,博罗、龙门区域。如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4家,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4家或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不足4家的,则该项目招标失败。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8,301,886.00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须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或安全系统集成服务资质认证或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资质认证或软件安全开发服务资质认证证书。 2.1.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2年09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项目指软件开发类或系统集成服务类的相关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项目团队要求: 投标人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03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 备注: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025年深圳电信南山区分公司南油机楼电信大厦1楼公开招租项目询价公告 2025年深圳电信南山区分公司南油机楼电信大厦1楼公开招租项目(项目编号: SZ-17-04C-2025-D-F-A23249),招租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招租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次招租依法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招标项目或采购项目。招租人开展公开招租,系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的企业自主经营行为。项目现已落实,具备招租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有意向的潜在竞租人(以下简称竞租人)可前来参加整体竞租。 1. ★项目概况与招租内容 1.1 物业状况 1)租赁标的物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3/41号1楼。 2)出租面积:租赁标的物的出租建筑面积为150平方米,按现状出租。 3)用途要求:该租赁房屋仅限于商业用途。竞租人承租物业期间,不得违反中国电信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招租人将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4)租赁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5)免租期:最多1个月。 6)最低月租金限价:本项目仅允许整体承租,月租金单价不低于106元/平方米/月。本项目以总合同价格进行报价,最低限价为人民币556500.00元(报价必须高于或等于底价,如达不到要求将失去竞价资格)。 7)租金支付方式: ①租金采取自然月月度预付制,成交人应于每月27日(含当日)前支付次月租金,逾期视为违约。 ②成交人应于合同签署后30日内,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将首月租金与合同履约保证金付至招租人,未按期足额缴纳的,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已支付款项。 ③逾期支付租金的,每延期一日按应付金额的0.2‰收取滞纳金;累计逾期超过30日,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偿损失。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期,经书面协商后可豁免。 8)合同履约保证金:最终成交价计算合同最后一个完整月的租金金额。如因成交人违约原因导致合同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本项目允许成交人对租赁标的物进行分租,但不得整体转租。分租协议须经招租人审核通过,且分租后,成交人分租时间不得超过主租赁合同时长及向分租人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租赁押金。 2. 竞租人资格要求 2.1 竞租人基本资格要求 1、竞租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租人和招租代理机构。竞租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竞租人须提供由银行出具的银行存款证明文件(须加盖银行公章的正式文件),证明在应答文件截止递交之日前6个月内,其银行存款或可支配资金不低于190800.00元(含最高1个月免租期的首年最低租金总额)。 3、竞租人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或“对公账户”在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内由银行出具的流水记录用于经营状态核验(截至最近一期账单,如公司成立未满六个月,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的每月流水记录),每月流水中至少存在3笔或以上的公司经营性收支记录。 2.2 竞租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竞租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租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招租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招租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租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租项目的招租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租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租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租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租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9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竞租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违反招租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租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竞租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竞租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竞租人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交易处理措施的; (18) 与招租人所有合同履约过程中未出现过违约行为,未与招租人产生过诉讼/仲裁纠纷。 (19) 法律法规、公开询价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 3.询价文件获取 3.1公开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6日00时00分至2025年9月12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纸质公开询价文件获取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英龙商务中心33E。 3.3电子公开询价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竞租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询价文件的购买及下载。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报价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报价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的潜在竞租人,无须进行此操作。) (2)购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3)支付: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购买均属无效。 (6)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3.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2025年9月23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信息枢纽大厦1楼7号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4.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招租人/招租代理机构邀请竞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未按照本询价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4. 竞租人注册 竞租人须在获取询价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完成竞租人注册。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开询价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cms/)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租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英龙商务中心33E 邮 编:51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