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深圳市第三儿童医院全自动血凝仪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线下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17-04A-2026-D-F-E07873 2.项目名称:深圳市第三儿童医院全自动血凝仪 3.预算金额:38.00万元(人民币) 4.最高限价:38.00万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是否进口 备注 1
项目概况 深圳市第三儿童医院耳鼻喉科设备C包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0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线下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17-04A-2026-D-F-E07754 2.项目名称:深圳市第三儿童医院耳鼻喉科设备C包 3.预算金额:92.5万元(人民币) 4.最高限价:76.25万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是否进口 备注 1
浙江移动数智科技有限公司现以公开甄选的方式选择温州市市本级信息化项目202512-148标段1(维护点位设备及所关联的系统)服务提供单位,甄选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请各位潜在应答人按本甄选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应答文件,按时前来参加应答。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温州市市本级信息化项目202512-148标段1(维护点位设备及所关联的系统) 1.2 甄选人:浙江移动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1.3甄选方式:公开甄选; 1.4主要建设内容为:维护点位设备及所关联的系统,维护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8月29日。 二、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甄选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国内独立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参加的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 (2)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凭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 (4)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任何一条的均判定资格审查不通过,应答无效。 三、获取甄选文件 3.1本次实行电子版甄选文件,不再提供纸质甄选文件。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1月14日10时15分前(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浙江移动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cm.zj.chinamobile.com/open/jcportal/#/door/home)注册、报名并下载甄选文件。 3.2 请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自行下载甄选文件,报名时间截止后无法下载造成的后果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3.3 应答人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请提前做好时间安排,技术支持电话400-111-5580。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方式: (1)原则上需通过浙移数科招投标平台线上递交:支持pdf、xls、xlsx、ppt、pptx等直接加密上传(单个文件不得超过30M,若文件较大,需要拆分成多个文件),通过CA加密递交后视为对递交的电子文件全部盖章、签字和加密,除涉及第三方单位的授权或证明文件外无需再行盖章、签字。 (2)如系统原因(需要提供截图证明并联系本项目联系人确认)无法通过浙移数科招投标平台线上递交,可选用邮件投递方式。具体盖章要求见甄选文件《邮件递交的注意事项》的详细规定。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2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1月16日10时20分。 4.3逾期未提交或者提交时未加密的均为无效,甄选人不予受理。甄选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4.4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浙移数科招投标平台进行开标,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通过浙移数科供应商门户登陆后远程在线参与。 五、电子甄选应答规则 5.1 应答人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时间,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应答人电子应答文件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须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应答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六、联系方式 甄选人:浙江移动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406号 甄选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96号绿地中央广场3幢13楼 联系人: 徐佳英 电话: 18868596173 邮箱: 18868596173@139.com 甄选代理机构异议联系人:汪承英 电话:13968079026 七、公告发布媒介及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甄选信息的媒介仅限:浙江移动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cm.zj.chinamobile.com/open/jcportal/#/door/home)。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甄选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甄选主体的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浙江移动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2日 <span style=“font-size: 10.5pt;mso-bidi-font-size:11.0pt;font-family:宋体;mso-fareast-font-family:等线; mso-fareast-theme-font:minor-fareast;mso-bid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bidi-theme-font:minor-bidi;mso-font-kerning:1.
浙江移动数智科技有限公司现以公开甄选的方式选择温州市市本级信息化项目202512-148标段2(集成指挥平台系统运维)服务提供单位,甄选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请各位潜在应答人按本甄选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应答文件,按时前来参加应答。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温州市市本级信息化项目202512-148标段2(集成指挥平台系统运维) 1.2 甄选人:浙江移动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1.3甄选方式:公开甄选; 1.4主要建设内容为:集成指挥平台系统运维,维护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8月29日。 二、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甄选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国内独立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参加的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 (2)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凭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 (4)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任何一条的均判定资格审查不通过,应答无效。 三、获取甄选文件 3.1本次实行电子版甄选文件,不再提供纸质甄选文件。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1月14日10时15分前(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浙江移动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cm.zj.chinamobile.com/open/jcportal/#/door/home)注册、报名并下载甄选文件。 3.2 请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自行下载甄选文件,报名时间截止后无法下载造成的后果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3.3 应答人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请提前做好时间安排,技术支持电话400-111-5580。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方式: (1)原则上需通过浙移数科招投标平台线上递交:支持pdf、xls、xlsx、ppt、pptx等直接加密上传(单个文件不得超过30M,若文件较大,需要拆分成多个文件),通过CA加密递交后视为对递交的电子文件全部盖章、签字和加密,除涉及第三方单位的授权或证明文件外无需再行盖章、签字。 (2)如系统原因(需要提供截图证明并联系本项目联系人确认)无法通过浙移数科招投标平台线上递交,可选用邮件投递方式。具体盖章要求见甄选文件《邮件递交的注意事项》的详细规定。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2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1月16日10时20分。 4.3逾期未提交或者提交时未加密的均为无效,甄选人不予受理。甄选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4.4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浙移数科招投标平台进行开标,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通过浙移数科供应商门户登陆后远程在线参与。 五、电子甄选应答规则 5.1 应答人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时间,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应答人电子应答文件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须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应答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六、联系方式 甄选人:浙江移动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406号 甄选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96号绿地中央广场3幢13楼 联系人: 徐佳英 电话: 18868596173 邮箱: 18868596173@139.com 甄选代理机构异议联系人:汪承英 电话:13968079026 七、公告发布媒介及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甄选信息的媒介仅限:浙江移动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cm.zj.chinamobile.com/open/jcportal/#/door/home)。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甄选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甄选主体的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浙江移动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新华保险内蒙古分公司2026年健康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为新华保险内蒙古分公司2026年健康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6-07-04A-2026-D-F-E08903)已由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委托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新华保险内蒙古分公司2026年健康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范围和内容: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提供健康类服务的兑换,兑换形式通过线上服务权益平台-微信小程序或H5(投标方提供)方式予以实现,同时投标人须按照新华保险权益平台需求进行开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平台交付。按照新华保险服务权益上线推广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开发工作,保证如期上线,其他具体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正文。。 (三)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四)本项目含税预算:450000元。 (五)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12个盟市59家盟市机构。 (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预算达上限自动终止一年内。 (七)中标单位数量:1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注: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二)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基本开户银行近一年内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①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②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③无论开具银行是否有相关限制,本项目不限制资信证明的收受人和项目。 (三)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 (四)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一年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能作为单位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和近一年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五)供应商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下要求,供应商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1.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 2.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已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4.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七)投标人截止提交投标文件之日,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网站查询信息截图,如其查询信息不全则以评审委员会现场查询信息为准);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发售时间:2026年04月21日08时30分至2026年04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 (二)发售渠道:“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 (三)发售方式: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标书费用支付。 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支付: 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3.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操作指引进行操作,未按指引操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缴纳标书费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支付均属无效。 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6.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报名的唯一渠道,除此以外,其他渠道的报名、支付、领取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608903 注:汇款时请在附加信息及用途处注明所应答项目名称简写。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09时00分(即开标时间,北京时间),邮寄或现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西蒙奈伦广场6号楼5楼1号开标室。 (二)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nmgztb.com.cn/)、“诚E招”(https://www.chengezhao.com/)、“金采网”(http://www.cfcpn.com/)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绿地蓝海大厦B座5层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西蒙奈伦广场6号楼5层 项目负责人:何亚琴、赵乐、段海明 联系人:何亚琴、赵乐、段海明 电 话:13274744646、18347161668、13754095480 电子邮件:13754095480@139.com 招标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0日
邵东、宜都公司十五五燃气专项规划编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ZXT-SDGS-2026-B006)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邵东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采购人自筹。现进行公开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一、项目概况 为更好地完成“十五五”规划编制,拟采购第三方单位完成两湖地区的能源规划。具体需求内容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1.服务期:30天。 2.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24.2万元,响应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二、响应人资格及信誉要求 (一)响应人资格相关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若响应人为分公司,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盖章证明文件)。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二)响应人关联关系要求 1.不同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经营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响应文件编制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同响应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如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响应人初步评审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存在股权关联关系或董事长、经理、董事交叉任职的响应人谨慎同时参与本项目。经评审判定与其他响应人存在股权关联关系且可能影响公正性的,评审委员会可以组织澄清,当部分相关单位自愿退出后其中只剩1家单位时,评审委员会可接受该单位;或评审委员会可以拒绝所有相关单位。 证明材料:响应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主要信息截图,同时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且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涉及人员近三个月连续在响应单位(含响应单位的分公司)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含投标当月)社保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按照成立时间提供)。如发现与响应人递交信息不一致或存在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联关系,以评审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注: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均需按照要求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股权关联关系:一方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 25% 以上,或双方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 25% 以上,即构成股权关联关系。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三)响应人应当具有良好的信誉,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1.响应人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同时提供以下网站截图证明: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响应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 2.近3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同时提供以下网站截图证明: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029CR4M5A62CH/index.html)-无行贿相关案由。 3.近2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成交项目、不接受采购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4.被列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黑名单的或暂停承揽资格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同时提供以下网站截图证明: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行政处罚信息;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行政管理信息查询-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 说明: a.针对上述拒绝参与情形,响应人应按照对应网址渠道进行查询,并提供对应网址查询截图(若项目所在地在深圳市外的,相关网址查询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的网址为准)。 b.响应人针对上述网址信息,提供对应网站查询截图,相关信息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期内的查询结果为准。(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成交候选人的上述网址信息进行复核,若发现成交候选人存在上述否决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c.上述证明材料要求,若因查询平台系统故障或访问限制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查询的,响应人须提供查询页面的实时截图并附上说明。评审委员会可在截标评审当日查询复核,如与响应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审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四)利害相关方投标:接受☑,不接受□。 采购人可接受与其存在利害关系单位的投标,但在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响应人中,按照报价由低往高排序,该利害关系单位的排位未在前1/2(含与其中报价差价不超过1%的响应人)人数时,不得确定其为中标人。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4月20日17时30分至2026年4月27日17时30分。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响应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询价文件的购买、费用支付及下载。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响应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响应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的潜在响应人,无须进行此操作。) (2)购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3)支付: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购买均属无效。 (三)采购文件费用: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除项目取消外,采购文件费用不予退还。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8日9时30分。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邵东市湖南路与公园路交叉路口邵东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 (三)递交方式: 鼓励响应人通过现场递交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如响应人通过快递方式寄送纸质响应文件务必慎重选择快递单位且充分预留寄送时间,并在送达后与收件人确认。如因快递寄送问题或未及时联系收件人,导致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确认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将按逾期送达处理,不良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邮寄地址即文件递交地址,收件人:姚航宇,联系电话:18073707268。 ★响应文件现场递交的人员需现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近三个月连续在响应单位(含响应单位的分公司)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无需密封包装,不含投标当月),社保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按照成立时间提供);响应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递交,与其他响应文件邮寄信息相同或与其他响应文件授权代表为同一人的其文件将作否决响应处理。 (四)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3.现场递交文件人员未提供授权或社保信息与响应单位不一致的;
2026年中国电信天翼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世纪大道办公场地信息化建设工程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6年中国电信天翼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世纪大道办公场地信息化建设工程(项目编号:ZB-14-04D-2026-D-A08081),采购人为天翼支付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项目预算 (元,不含增值税) 1 2026年中国电信天翼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世纪大道办公场地信息化建设工程 工作地点:上海;设备部署地:上海 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 805,224.78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本期工程新购: (1)网络设备及无线AP:1个无线AP(三频)、20个无线AP(双频)、1台无线AP控制器、2台核心交换机、1台POE交换机、6台工位交换机; (2)监控及配套设备:13个常规摄像机、2个长焦摄像机、1台网络硬盘录像机、8块机械硬盘,1台24口二层云管POE交换机; (3)门禁设备:1套门禁设备; (4)广播设备:1台机架式网络功放、14个喇叭; (5)会议预约屏设备:1套会议预约屏设备; (6)空调设备:1台精密空调、1台普通空调。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备到货。 备注: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响应供应商响应总报价(不含增值税)或经修正后的响应总报价(不含增值税)超过最高响应总价限价(不含增值税)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本项目最高响应限价805,224.78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响应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资质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如响应供应商为企业的,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注册资金信息页、行政处罚信息、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网页截图);不得在三年内被处以与本项目工作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为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至今未移除的)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如响应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基本信息页、行政处罚信息的网页截图);不得在三年内被处以与本项目工作相关的行政处罚。 如未提供,评审委员会有权以在上述途径自行查询的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2.1.2业绩要求: 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网络设备及无线AP设备销售】的相关项目经验,要求合同签订日期在2023年01月0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如因使用电子印章,未在合同正文体现签约日期的,可附签章信息截图等其他材料证明签约日期(非合同有效期))或合同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24年01月01日之后。(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要求足以体现合同名称、标的、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或相关订单、票据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响应供应商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合同原件内容,则须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提供。) 2.1.3响应产品资格要求: (1)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响应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列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均需提供合法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3)响应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应承诺对所销售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2.1.4制造商或代理商要求: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 本项目响应产品须包含【网络设备及无线AP(包含无线AP(三频)、无线AP(双频)、无线AP控制器、核心交换机、POE交换机、工位交换机)设备】及【监控及配套(包含常规摄像机、长焦摄像机、网络硬盘录像机、机械硬盘、24口二层云管PoE交换机)设备】及【门禁设备】及【广播(包含机架式网络功放、喇叭)设备】及【会议预约屏设备】及【空调(包含精密空调、普通空调)设备】相关的关键内容。 其中,【网络设备及无线AP(包含无线AP(三频)、无线AP(双频)、无线AP控制器、核心交换机、POE交换机、工位交换机)设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若制造商和其指定代理商同时参与,只接受制造商的响应,其代理商响应被否决)。其他设备可不提供制造商授权函。 (1)全部设备均需提供《产品信息说明函》; (2)响应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需提供【网络设备及无线AP(包含无线AP(三频)、无线AP(双频)、无线AP控制器、核心交换机、POE交换机、工位交换机)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需加盖制造商公章)。 2.2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2026年均安医院急诊科装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遴选文件,并于2026年4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名称与编号 项目编号:06-04-04C-2026-D-F-E09698 项目名称:2026年均安医院急诊科装修项目 采购方式:遴选采购 预算金额:700,106.73元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