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交易银行现金管理运维服务工程师服务项目(招标代理编号:21-05-04A-2026-D-F-E08516)已由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委托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交易银行现金管理运维服务工程师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交易银行现金管理运维服务工程师服务项目是指由总行选聘服务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提供合格的运维服务工程师,协同分行解决企业客户在使用招标人现金管理产品和服务过程中的问题及需求。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服务、业务支持、需求收集、培训指导以及其他等内容。项目采购内容为现金管理运维服务的业务外包,通过引进具有财资管理资质和科技背景的复合型人才,协同分行现金管理产品经理开展客户服务、产品优化、营销培训等工作。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服务期限:有固定期限,1年。 2.5服务地点:甲方指定。 2.6中标人数量:1个。 2.7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达到3个时方可开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特殊普通合伙单位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或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3.3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光大银行“供应商黑灰名单”; 3.4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被列入“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列入“行业黑名单”(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文件,或提供营业办公场所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文件,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3.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缴纳凭证复印件; 2)投标人(含分公司)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少于10人,且近一年为其连续直缴不少于12个月(计算期限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可查询到的最近一个自然月,向前连续追溯满1年),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3.9投标人具备至少1个同类(企业司库/财资管理服务类/银行现金管理业务类)项目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双方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存在名称变更,且本次投标案例的合同主体为变更前公司名称,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政府单位的批复/通知复印件加盖公章); 3.10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2投标人在销售非其自身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时,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工程类项目物料除外)(本项目不涉及)。 四、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5.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1)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证明;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1个同类(企业司库/财资管理服务类/银行现金管理业务类)项目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双方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存在名称变更,且本次投标案例的合同主体为变更前公司名称,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政府单位的批复/通知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由投标人(含分公司)直接缴纳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不少于10人(含)(计算期限为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可查询到的最近一个自然月,向前连续追溯满1年),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并加盖公章; (5)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缴纳凭证复印件; (6)营业办公场所证明,营业办公场所为供应商自有产权的,应提供该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营业办公场所为投标人租赁第三方产权的,应提供该营业办公场所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文件,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28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3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入库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上传证明材料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支付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仅在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包括: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3)疑问反馈: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 5.4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6.1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4月29日14时00分00秒(即开标时间),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西翼11层公诚咨询招标投标中心。 6.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2.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2.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2.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诚E招(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西翼11层 联系人:夏雯萱、陈勇辉、朱志豪、李濛濛、安维康 电话:15527698529、13111168354、16600010418 电子邮件:tiantt321@163.com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605125(仅限购买招标文件,每个项目对应1个独立的银行子账号,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本账户信息进行汇款,避免出错带来的影响)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8日 【公共服务平台-招标公告】中国光大银行交易银行现金管理运维服务工程师服务项目(2026年4月8日).pdf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交易银行现金管理运维服务工程师服务项目(招标代理编号:21-05-04A-2026-D-F-E08516)已由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委托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交易银行现金管理运维服务工程师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交易银行现金管理运维服务工程师服务项目是指由总行选聘服务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提供合格的运维服务工程师,协同分行解决企业客户在使用招标人现金管理产品和服务过程中的问题及需求。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服务、业务支持、需求收集、培训指导以及其他等内容。项目采购内容为现金管理运维服务的业务外包,通过引进具有财资管理资质和科技背景的复合型人才,协同分行现金管理产品经理开展客户服务、产品优化、营销培训等工作。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服务期限:有固定期限,1年。 2.5服务地点:北京。 2.6中标人数量:1个。 2.7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达到3个时方可开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特殊普通合伙单位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或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3.3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光大银行“供应商黑灰名单”; 3.4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被列入“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列入“行业黑名单”(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文件,或提供营业办公场所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文件,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3.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缴纳凭证复印件; 2)投标人(含分公司)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少于10人,且近一年为其连续直缴不少于12个月(计算期限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可查询到的最近一个自然月,向前连续追溯满1年),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3.9投标人具备至少1个同类(企业司库/财资管理服务类/银行现金管理业务类)项目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双方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存在名称变更,且本次投标案例的合同主体为变更前公司名称,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政府单位的批复/通知复印件加盖公章); 3.10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2投标人在销售非其自身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时,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工程类项目物料除外)(本项目不涉及)。 四、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5.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1)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证明;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1个同类(企业司库/财资管理服务类/银行现金管理业务类)项目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双方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存在名称变更,且本次投标案例的合同主体为变更前公司名称,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政府单位的批复/通知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由投标人(含分公司)直接缴纳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不少于10人(含)(计算期限为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可查询到的最近一个自然月,向前连续追溯满1年),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并加盖公章; (5)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缴纳凭证复印件; (6)营业办公场所证明,营业办公场所为供应商自有产权的,应提供该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营业办公场所为投标人租赁第三方产权的,应提供该营业办公场所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文件,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28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3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入库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上传证明材料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支付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仅在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包括: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3)疑问反馈: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 5.4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6.1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4月29日14时00分00秒(即开标时间),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西翼11层公诚咨询招标投标中心。 6.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2.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2.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2.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诚E招(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西翼11层 联系人:夏雯萱、陈勇辉、朱志豪、李濛濛、安维康 电话:15527698529、13111168354、16600010418 电子邮件:tiantt321@163.com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608516(仅限购买招标文件,每个项目对应1个独立的银行子账号,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本账户信息进行汇款,避免出错带来的影响)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8日 【招标公告】中国光大银行交易银行现金管理运维服务工程师服务项目(2026年4月8日).pdf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全行瓶装饮用水供应商采购(第二次)(招标代理编号:21-05-04A-2026-D-F-E04195C01)已由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委托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全行瓶装饮用水供应商采购(第二次)。 2.2招标范围:本次项目拟入围一家全行瓶装饮用水供应商,服务范围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行境内分支机构及子公司(包括:总行、分行、子公司),入围期限为三年,由总行与入围供应商签署框架协议,各机构与供应商进行实际结算。 2.3项目性质:货物。 2.4合作期限:有固定期限,3年。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中标人数量:1个。 2.7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品牌数量达到3个时方可开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特殊普通合伙单位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或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3.3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光大银行“供应商黑灰名单”; 3.4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被列入“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列入“行业黑名单”(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文件,或提供营业办公场所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文件,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3.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缴纳凭证复印件; 2)投标人(含分公司)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少于5人,且近一年为其连续直缴不少于12个月(计算期限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可查询到的最近一个自然月,向前连续追溯满1年),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3.9投标人具备至少1个成交金额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瓶装饮用水采购合作案例(合作案例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期间的合作协议;签署框架协议的,以每年度实际成交金额作为案例金额;以零售、分销、转售等为目的商场或代理商的进货合同不作为有效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双方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存在名称变更,且本次投标案例的合同主体为变更前公司名称,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政府单位的批复/通知复印件加盖公章); 3.10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2投标人须为产品原厂商或为具备原厂商针对本次项目授权的代理商(原厂商授权书或投标人为本次项目所投产品原厂商的说明并加盖公章); 3.13投标人在销售非其自身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时,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工程类项目物料除外)(本项目不涉及)。 四、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5.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1)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证明;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1个成交金额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瓶装饮用水采购合作案例(合作案例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期间的合作协议;签署框架协议的,以每年度实际成交金额作为案例金额;以零售、分销、转售等为目的商场或代理商的进货合同不作为有效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双方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存在名称变更,且本次投标案例的合同主体为变更前公司名称,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政府单位的批复/通知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由投标人(含分公司)直接缴纳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不少于5人(含),且近一年为其连续直缴不少于12个月(计算期限为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可查询到的最近一个自然月,向前连续追溯满1年),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并加盖公章; (5)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缴纳凭证复印件; (6)营业办公场所证明,营业办公场所为供应商自有产权的,应提供该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营业办公场所为投标人租赁第三方产权的,应提供该营业办公场所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文件,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7)原厂商授权书复印件或投标人为本次项目所投产品原厂商的说明并加盖公章。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28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3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入库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上传证明材料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支付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仅在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包括: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3)疑问反馈: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 5.4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6.1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4月29日9时30分00秒(即开标时间),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西翼11层公诚咨询招标投标中心。 6.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2.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2.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2.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诚E招(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西翼11层 联系人:夏雯萱、陈勇辉、朱志豪、李濛濛、安维康 电话:15527698529、13111168354、16600010418 电子邮件:Xiawenxuan5593@163.com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604195(仅限购买招标文件,每个项目对应1个独立的银行子账号,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本账户信息进行汇款,避免出错带来的影响)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8日 【公共服务平台-招标公告】中国光大银行全行瓶装饮用水供应商采购(第二次)(2026年4月8日).pdf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现金集中清分整点业务驻场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招标人)现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现金集中清分整点业务驻场外包项目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现金集中清分整点业务驻场外包项目(招标编号:A41H999S26035005/01/招标代理项目编号:SZ-17-04A-2026-D-F-E07356) 二、项目简介 2.1采购内容:为招标人提供现金集中清分整点驻场外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和外币的现金集中清分整点及包装。 2.2采购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至2029年4月26日。 2.3中标人数量:本项目选取最多1家主选供应商和1家备选供应商,最少1家主选供应商;当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本项目不予开标。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如下: 类别 采购内容 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不含税,元) 采购期内预估清分数量 人民币清分 100、50、20面额流通钞 捆 3.99 156000 10元及以下流通钞 捆 8.93 27000 100、50、20面额残损钞 捆 8.93 28500 10元及以下残损钞 捆 10.71 13500 100、50、20面额散把钞 把 2.63 3000 10元及以下面额散把钞 把 3.36 3000 100、50、20面额散张钞 张 0.06 540000 10元及以下面额散张钞 张 0.06 600000 外币清分 各币种、各面额 张 0.017 6600000 备注:招标人对实际采购量不作承诺,按实际发生情况据实结算。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投标人如为分支机构的,还需取得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廉洁承诺书》,以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报告或网站截图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其中报告下载或网站截图的时间要求在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网站截图应包含三项名单查询结果及网站名称); (3)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需提供《廉洁承诺书》);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需提供《廉洁承诺书》); (5)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需提供《廉洁承诺书》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截图,其中报告下载或截图的时间要求在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报告或截图均应包含投标人股权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及网站名称); (6)投标人如涉嫌向招标人相关部门人员行贿或输送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不能参与本项目(需提供《廉洁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廉洁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登录中国农业银行农银e采平台电子招采中心(https://jc.abchina.com.cn),以下简称“电子招采中心”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①在“电子招采中心”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登录界面的《用户注册手册》。 ②电子招采中心报名步骤: a)点击【公告信息】,选择公告分类,可以查看所有已到公告发布时间的公告。 b)选择有效期内项目(包件)的公告,点击【公告详情】,页面跳转至门户网站查看公告内容。 c)点击【我要报名】,进入“完善报名信息”页面填写报名信息,其中红色“*”项为必填项。录入完成后,点击“我要报名”,显示报名成功。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南宁分行委托,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西医院智能收款机上门收款业务项目(重1)(项目编号:07-15-04F-2026-D-F-E01837C02)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西医院智能收款机上门收款业务项目(重1) 二、项目编号:07-15-04F-2026-D-F-E01837C02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提供全新的智能收款机及上门收款配套服务,项目主要用于加强医院的日常支付结算与现金管理,提供安全、准确的资金保管和账务处理服务,智能收款业务是依托设备高效完成现金存入、清点、追溯、入账全流程服务,整体业务对资金安全性要求极高,需根据机具收款情况安排上门收款服务并及时完成入账,整个流程不可分割,且在设备系统支持、上门收款服务流程设置、机具维保上必须具备业务连贯性,以实现业务的高效统一。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书》。 应答缺漏项处理: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应答及报价,否则其应答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授予合同/入围供应商数量:1家 项目预算:284000元(含税),其中硬件设备34000元,上门收款服务费250000元(据实结算)。 服务期:服务期5年。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项目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并交付用户使用。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续签管理:无。 (二)采购流程: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1名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资格后审项目,通过最终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数量符合下表条件时,才能进入后续详细评审,否则该项目终止采购流程:】 授予合同/入围供应商数量1家 通过最终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数量 X=1 不少于3家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或所投产品制造商至少提供一个2021年1月1日至今具备智能收款服务项目的案例。 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包括采购合同、框架协议、入围协议。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采购内容、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如评审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包含上述信息,则对应业绩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审委员会在谈判当日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应答文件不同,以评审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7.供应商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止)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范围及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分包,如项目不存在分包,则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与项目,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与项目;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与项目;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报价;不得与评审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授予合同;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采购活动。供应商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2.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3.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供应商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采购邀请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应答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其应答无效。 14.供应商若接触采购人数据、采购人客户数据(如有),应严格遵守《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并配合采购人根据数据处理的具体模式,在“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明确数据处理的相关约定。 五、 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4月09日至2026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未领取采购邀请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领取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https://www.chengezhao.com/) 3.领取方式:供应商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采购文件: (1)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响应供应商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录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响应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手册》。 (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3)支付方式: a)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支付文件费用; b)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项目编号及项目简称”),(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开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3110910037672601837); (4)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 (5)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6)邀请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上进行发布。 七、项目说明会【□适用/☑不适用】 八、踏勘:【□适用/☑不适用】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南宁分行委托,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北院院区智能收款机上门收款业务项目(重1)(项目编号:07-15-04F-2026-D-F-E01838C02)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北院院区智能收款机上门收款业务项目(重1) 二、项目编号:07-15-04F-2026-D-F-E01838C02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提供全新的智能收款机及上门收款配套服务,项目主要用于加强医院的日常支付结算与现金管理,提供安全、准确的资金保管和账务处理服务,智能收款业务是依托设备高效完成现金存入、清点、追溯、入账全流程服务,整体业务对资金安全性要求极高,需根据机具收款情况安排上门收款服务并及时完成入账,整个流程不可分割,且在设备系统支持、上门收款服务流程设置、机具维保上必须具备业务连贯性,以实现业务的高效统一。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书》。 应答缺漏项处理: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应答及报价,否则其应答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授予合同/入围供应商数量:1家 项目预算:284000元(含税),其中硬件设备34000元,上门收款服务费250000元(据实结算)。 服务期:服务期5年。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项目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并交付用户使用。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续签管理:无。 (二)采购流程: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1名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资格后审项目,通过最终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数量符合下表条件时,才能进入后续详细评审,否则该项目终止采购流程:】 授予合同/入围供应商数量1家 通过最终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数量 X=1 不少于3家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或所投产品制造商至少提供一个2021年1月1日至今具备智能收款服务项目的案例。 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包括采购合同、框架协议、入围协议。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采购内容、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如评审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包含上述信息,则对应业绩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审委员会在谈判当日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应答文件不同,以评审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7.供应商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止)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范围及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分包,如项目不存在分包,则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与项目,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与项目;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与项目;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报价;不得与评审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授予合同;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采购活动。供应商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2.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3.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供应商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采购邀请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应答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其应答无效。 14.供应商若接触采购人数据、采购人客户数据(如有),应严格遵守《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并配合采购人根据数据处理的具体模式,在“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明确数据处理的相关约定。 五、 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4月09日至2026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未领取采购邀请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领取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https://www.chengezhao.com/) 3.领取方式:供应商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采购文件: (1)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响应供应商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录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响应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手册》。 (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3)支付方式: a)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支付文件费用; b)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项目编号及项目简称”),(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开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3110910037672601838); (4)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 (5)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6)邀请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上进行发布。 七、项目说明会【□适用/☑不适用】 八、踏勘:【□适用/☑不适用】
(招标编号:07-14-04A-2026-D-F-E08533)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 一、招标条件 本人保财险广东省茂名市分公司2026年茂名市农业保险产品创新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48.8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数据安全管控平台项目(项目编号:03-10-04A-2026-D-F-E07700)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数据安全管控平台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A-2026-D-F-E07700),招标人为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数据安全管控平台项目。 2.2 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A-2026-D-F-E07700 2.3招标内容:数据安全管控平台采购。 2.4项目规模:采购估算总金额为【190】万元。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 2.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与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 2026 年4月 8 日至 2026年4月28日 17:30 时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网址(https://g g z y j y.j x g g z y j y.c n/t p b i d d e r),登录后点击“交易乙方”,选择“阳光采购”,选择意向项目,点击“进入项目”,使用账号或 CA 数字证书登录,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未按要求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投标人将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https://g g z y j y.j x g g z y j y.c n/t p b i d d e r)注册,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未注册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