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西医院智能收款机上门收款业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委托,现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西医院智能收款机上门收款业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磋商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西医院智能收款机上门收款业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07-15-04F-2026-D-F-E01837 三、采购项目内容 1.采购范围:提供全新的智能收款机及上门收款配套服务,项目主要用于加强医院的日常支付结算与现金管理,提供安全、准确的资金保管和账务处理服务,智能收款业务是依托设备高效完成现金存入、清点、追溯、入账全流程服务,整体业务对资金安全性要求极高,需根据机具收款情况安排上门收款服务并及时完成入账,整个流程不可分割,且在设备系统支持、上门收款服务流程设置、机具维保上必须具备业务连贯性,以实现业务的高效统一。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2.项目预算:284000元(含税),其中硬件设备34000元,上门收款服务费250000元(据实结算)。 3.服务期:服务期5年。 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项目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并交付用户使用。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1家。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审查、磋商及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资格审查: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要求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采购邀请文件。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邀请文件的要求,按时递交响应文件。 3.由磋商小组对购买采购邀请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所有领取了采购邀请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磋商及评审【若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数量少于3时,该项目终止采购流程】。 第二阶段:磋商及评审: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磋商。磋商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1名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五、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或所投产品制造商至少提供一个2021年1月1日至今具备智能收款服务项目的案例。 3.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为采购人针对本项目所邀请的供应商或供应商授权的代理。 (2)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截至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含)止,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截至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含)止)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5)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6)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①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②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六、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1日至2026年01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https://www.chengezhao.com/) 方式:供应商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采购文件: (1)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响应供应商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录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响应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手册》。 (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3)支付方式: a)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支付文件费用; b)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项目编号及项目简称”),(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开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3110910037672601837); (4)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 (5)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6)采购文件售价:300元/项目,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2-1号东方曼哈顿25楼(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现场大屏显示为准)。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八、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2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后。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2-1号东方曼哈顿25楼(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九、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开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3110910037672601837);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必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递交至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2.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3.网上查询地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https://www.chengezhao.com/)。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北院院区智能收款机上门收款业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委托,现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北院院区智能收款机上门收款业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磋商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北院院区智能收款机上门收款业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07-15-04F-2026-D-F-E01838 三、采购项目内容 1.采购范围:提供全新的智能收款机及上门收款配套服务,项目主要用于加强医院的日常支付结算与现金管理,提供安全、准确的资金保管和账务处理服务,智能收款业务是依托设备高效完成现金存入、清点、追溯、入账全流程服务,整体业务对资金安全性要求极高,需根据机具收款情况安排上门收款服务并及时完成入账,整个流程不可分割,且在设备系统支持、上门收款服务流程设置、机具维保上必须具备业务连贯性,以实现业务的高效统一。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2.项目预算:284000元(含税),其中硬件设备34000元,上门收款服务费250000元(据实结算)。 3.服务期:服务期5年。 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项目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并交付用户使用。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1家。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审查、磋商及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资格审查: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要求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采购邀请文件。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邀请文件的要求,按时递交响应文件。 3.由磋商小组对购买采购邀请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所有领取了采购邀请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磋商及评审【若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数量少于3时,该项目终止采购流程】。 第二阶段:磋商及评审: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磋商。磋商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1名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五、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或所投产品制造商至少提供一个2021年1月1日至今具备智能收款服务项目的案例。 3.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为采购人针对本项目所邀请的供应商或供应商授权的代理。 (2)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截至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含)止,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截至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含)止)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5)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6)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①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②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六、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1日至2026年01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https://www.chengezhao.com/) 方式:供应商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采购文件: (1)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响应供应商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录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响应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手册》。 (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3)支付方式: a)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支付文件费用; b)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项目编号及项目简称”),(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开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3110910037672601838); (4)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 (5)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6)采购文件售价:300元/项目,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2-1号东方曼哈顿25楼(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现场大屏显示为准)。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八、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2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后。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2-1号东方曼哈顿25楼(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九、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开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3110910037672601838);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必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递交至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2.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3.网上查询地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https://www.chengezhao.com/)。
本比选项目为关于主四楼综机房新建业务机柜的采购(第三次),比选代理机构编号:SZ-17-04D-2025-D-F-E32541C02),比选人为深圳市蛇口通讯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估算金额 (含税)/万元 建设地点 关于主四楼综机房新建业务机柜的采购(第三次) 29.30 深圳市 (1)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天内完成。 (2) 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3)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4) 承包方式:包工包辅材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关于主四楼综机房新建业务机柜的采购(第三次),本工程为数据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核心工作内容包括:安装29个标准服务器机柜、1个配电列头柜、18个PDU(电源分配单元),以及敷设三类电缆——低压配电房至列头柜的主供电缆、列头柜至18个PDU 的分支电缆、PDU至机柜设备的配套线缆。项目旨在提升数据中心供电稳定性与设备承载能力,满足新增IT设备的用电需求,同时保障改造期间现有数据中心核心业务的正常运行;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人民币29.30万元(含税),参选人参选总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1.3 财务指标:本项目不要求。 2.1.4 业绩要求:具备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指机柜采购及安装类的施工业绩)。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参选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 项目团队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上述证书、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2025年1月1日以后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参选人)或有效劳动合同。 (3)本项目须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配备电气工程师1名,特种作业人员1名(持有效特种作业证)以及普工4名,同时提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项目负责人和施工人员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2025年1月1日以后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参选人)或有效劳动合同。 2.1.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比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 (6)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20日8时30分至2026年1月23日17时3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项目报名、获取比选文件。 (1)“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项目报名”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 4.3本项目报名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交下列材料(报名阶段上传至“报名所需材料”处): (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1)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比选文件费用: a)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后勤保障厨房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后勤保障厨房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2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6000062 2.项目名称:后勤保障厨房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柒万叁仟元整(¥1,573,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伍拾柒万叁仟元整(¥1,573,000.00)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后勤保障厨房服务项目 1 项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属于长期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采购人可视中标人履约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身份证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为分公司(或分所)参与投标的则需在投标时提供总公司(或总所)营业执照、其所属总公司(或总所)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投标授权文件,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或总所)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或总所)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或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总公司(或总所)与分公司(或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如为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需注明经营者信息)。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单位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
国商大厦电梯更新土建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国商大厦电梯更新土建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品冠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金榜花园1栋2层0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2月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PGZ202601001 项目名称:国商大厦电梯更新土建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573,374.16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国商大厦电梯更新土建改造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工程施工工期为90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开户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或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文件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8.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品冠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金榜花园1栋2层0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品冠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金榜花园1栋2层01号)。 五、开启时间:2026年2月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品冠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金榜花园1栋2层01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发布媒介 诚E招平台 八、其他补充事宜响应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则须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两份,封面须注明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及供应商名称,每页均需盖有供应商公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市荣宝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新岸路2号国商大厦1楼 联系方式:0752-2286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品冠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金榜花园1栋2层01号 联系方式:0752-27569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工 电话:0752-2756963
天翼支付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工程和研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天翼支付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工程和研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B-14-04D-2026-D-A00053),采购人为天翼支付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项目预算 (元,不含增值税) 1 天翼支付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工程和研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项目 上海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951,540.00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工程和研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内容包含: (1)提供成本委研项目和资本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包括项目的需求调研、可行性研究分析、投资估算、可研报告编制、可研评审及立项汇报材料编制等; (2)提供成本自研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包括项目的需求调研、可行性研究分析、投资估算、可研报告编制、可研评审及立项汇报材料编制等; (3)配合完成项目采购工作,包括项目招投标的相关材料编制工作,包括技术规范书、采购配置明确等相关技术文档编写等; (4)配合完成全项目在项目管理系统内落地,包括项目立项、可研、采购、实施、验收等各阶段流程闭环。 备注:工程项目,特指除土建外的工程类资本性支出建设,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的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等。 备注: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单价限价,响应供应商响应服务费率或经修正后的响应服务费率超过最高响应服务费率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委托研发和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响应服务费率不得超过0.85%,自主研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响应单价不得超过19,230.00元(不含增值税)。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响应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资质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1)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如响应供应商为企业的,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注册资金信息页、行政处罚信息、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网页截图);不得在三年内被处以与本项目工作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为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至今未移除的)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如响应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基本信息页、行政处罚信息的网页截图);不得在三年内被处以与本项目工作相关的行政处罚。 如未提供,评审委员会有权以在上述途径自行查询的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2.1.2业绩要求: 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服务类】的相关项目经验,要求合同签订日期在2023年01月0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如因使用电子印章,未在合同正文体现签约日期的,可附签章信息截图等其他材料证明签约日期(非合同有效期))或合同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24年01月01日之后。(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要求足以体现合同名称、标的、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或相关订单、票据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响应供应商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合同原件内容,则须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提供。) 备注:工程项目,特指除土建外的工程类资本性支出建设,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的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等。 2.2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7)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8)在最近三年(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单位或公司高管被判处刑事处罚,且情节严重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20)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21)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2)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响应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3)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响应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其他要求: (1)提供并按要求填写《响应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响应供应商之间不得串通响应,不得出现不同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网卡MAC地址/IP地址一致、项目报名IP地址/openid一致或其他围标串标行为。 (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4)本项目须提供《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否则作否决响应处理。
天翼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数据库内容保密检查系统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天翼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数据库内容保密检查系统项目(项目编号:ZB-14-04D-2026-D-A00048),采购人为天翼支付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项目预算 (元,不含增值税) 1 天翼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数据库内容保密检查系统项目 工作地点:北京;软件部署地:北京、上海 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 185,840.71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采购一套保密自查专项软件,定期对办公系统进行保密自查。 (1)支持对内嵌电子文档产品Office文件,PDF文件,RTF文件,文本文件,网页文件,金山文件,图片文件,邮件文件,以及压缩文件等办公软件关键词的文件信息内容的智能分析,支持对文档内容分析检查,文档夹带分析检查以及密标标识检查等功能; (2)支持安全保密管理员首页使用向导,可根据向导快速创建规则、检查任务、查看检查结果、统计分析,提高系统可用性; (3)支持建立路径白名单,快速过滤信任目录;支持建立文件黑白名单库,审核结果自动加入黑白名单; (4)保密检查系统支持自研高识别率、高性能的图片识别引擎;支持旋转图片、倾斜字体图片、受干扰图片、手写图片等图片内容解析功能。 (5)产品检查取证准确性高,针对重做系统、格式化硬盘、硬盘重新分区、分区格式被破坏的情况,仍能进行准确的违规检查取证;且应支持多操作系统、多用户、多系统分区进行检查取证。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成品软件到货。 备注: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响应供应商响应总报价(不含增值税)或经修正后的响应总报价(不含增值税)超过最高响应总价限价(不含增值税)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本项目最高响应限价185,840.71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响应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资质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如响应供应商为企业的,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注册资金信息页、行政处罚信息、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网页截图);不得在三年内被处以与本项目工作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为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至今未移除的)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如响应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基本信息页、行政处罚信息的网页截图);不得在三年内被处以与本项目工作相关的行政处罚。 如未提供,评审委员会有权以在上述途径自行查询的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2.1.2业绩要求: 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保密检查类成品软件销售或开发】的相关项目经验,要求合同签订日期在2023年01月0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如因使用电子印章,未在合同正文体现签约日期的,可附签章信息截图等其他材料证明签约日期(非合同有效期))或合同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24年01月01日之后。(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要求足以体现合同名称、标的、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或相关订单、票据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响应供应商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合同原件内容,则须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提供。) 2.1.3响应产品资格要求: (1)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响应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列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均需提供合法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3)响应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应承诺对所销售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2.1.4制造商或代理商要求: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 本项目响应产品须包含【保密类应用软件】相关的关键内容。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成品软件,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若制造商和其指定代理商同时参与,只接受制造商的响应,其代理商响应被否决); (1)需提供《产品信息说明函》及本项目响应产品的软件著作权或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 (2)响应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需加盖制造商公章)及本项目响应产品的软件著作权或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 2.2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7)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8)在最近三年(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单位或公司高管被判处刑事处罚,且情节严重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20)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