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烟草潮州市有限责任公司 变压器检测及维护保养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广东烟草潮州市有限责任公司变压器检测及维护保养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04-17-04A-2026-D-F-E00388),招标人为广东烟草潮州市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内容: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一家投标人为招标人电气设备、充电桩设备和10kV电力线路提供预防性试验及日常维护保养服务,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巡视、故障抢修、日常停送电、用电方案、预防性试验、设备检修更换、技术改造及协助招标人配合供电部门开展现场工作等。 2.2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24256元,超出预算金额的响应,则视为无效响应。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2.4服务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新洋路中段烟草大厦、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北站三路城区管理中心、广东省饶平县黄冈镇河南市场一巷西座饶平县分公司、广东省潮安县庵埠潮安大道县政府大楼对面潮安区分公司、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意溪镇意东三路卷烟物流配送中心。 2.5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响应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5)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公开招标(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资格审查时在“天眼查”“企查查”等平台查询的投标人之间关联关系结果为准);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公开招标。(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 html)”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根据烟草行业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要求,被列入烟草企业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或其他不良行为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或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以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日资格审查时在烟草行业投标人不良行为数据库查询的结果为准)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本次公开招标活动前3年内(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起计算)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等,如有涉及行贿的案件或事实,都应当列入查询结果,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查询不到相关记录的,应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加盖公章)。[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资格审查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本次公开招标活动前3年内(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起计算)已生效的判决栽定结果为准]。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五级(含五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注:根据烟草行业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的管理规定,招标人在采购活动中发现向行业内干部职工或行业外人员行贿的投标人将列入烟草企业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禁止参加烟草行业新采购项目,且该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烟草行业新采购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17日至2026年01月23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02:00至05:30(北京时间,下同),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详细地址:https://www.chengezhao.com)注册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1)诚E招平台“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项目申请、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可下载文件即登记成功。 注意:①为响应国家环保政策号召,绿色办公,统一标书费发票选取电子发票。②诚E招平台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诚E招”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2月06日09时30分,地点为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潮枫路223号新时空大厦8楼公诚咨询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将于5.1规定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s://www.chinabidding.cn)、诚E招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chengezhao.com)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6.2除上述媒介之外我方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烟草潮州市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东省潮州市新洋路中段烟草大厦 邮 编:521000 联 系 人:廖先生 电 话:0768-2101660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潮枫路223号新时空大厦8楼公诚咨询 邮 编:521000 联 系 人:郑伟鹏、高丽珍 电 话:0768-3269996 电子邮件:gczxzb_cz@163.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项目概况 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零星装修修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遴选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参选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15-04D-2025-D-F-E32775 项目名称: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零星装修修缮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遴选 预算金额:240.00万元(人民币)/两年(大写:贰佰肆拾万元整)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 建设内容、规模 服务期 建设地点 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零星装修修缮工程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服务期为2年。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14号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及家属区、粤民大厦18-19层、新港西路88号、琶洲街道新港东路42号石基路526号东北方向50米黄埔村旁荣军纪念园以及采购人指定其他地点。 说明: 1. 采购具体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遴选文件《用户需求书》。 2.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响应的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2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针对本项目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 (2) 项目负责人专业类别: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 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供应商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 (3) 安全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如供应商所在地暂未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分类管理,供应商应提供相当于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 供应商必须是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定点集市的供应商(提供相关截图证明)。 4. 其他要求: (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供应商项目分包、转包、挂靠。 (5) 已成功获得本次遴选文件。 三、获取遴选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9日8:30至2026年01月26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 方式:凡有意参与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注册、购买、遴选文件的费用支付。注意事项如下:(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供应商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录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手册》。(2)购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3)支付: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转账或电汇支付:收款账号信息如下:收款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银行账号:3110910037672532775(汇款时请在银行进账单事由栏中注明:项目简称+标书费。)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到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春融三路7号南方财经大厦32层现场联系项目联系人领取纸质遴选文件(如需邮寄请致电项目联系人),如需电子文件请在系统及时下载。(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5)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购买及支付均属无效。 售价:¥300.00元(人民币) 四、参选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春融三路7号南方财经大厦31楼3103-会议室5号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2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春融三路7号南方财经大厦31楼3103-会议室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相关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14号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20-84187600-2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春融三路7号南方财经大厦32层 联系方式:刘宏慧(邮箱:liuhh@gcbidding.com)
广州医药物流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纸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州医药物流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纸箱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广州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广州医药物流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纸箱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广州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拟采用公开招标确定2名中标人(第一及第二中标人),预估2年采购总价930.67万元,项目期满后招标人有权要求延期1年(本项目招标预算属于预估金额,预计需求量仅供参考,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订单数量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情况进行调整,费用按实结算。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到由此带来的各项风险并无条件承诺自行承担此风险)。 2.3采购数量:采购数量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书。 2.
新华路至河沙路(广荣钨业支线)蒸汽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华路至河沙路(广荣钨业支线)蒸汽管道工程(项目编号:QJNY-DYGS-2026-A001,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A-2026-D-F-E01610)。招标人为大余深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新华路至河沙路(广荣钨业支线)蒸汽管道工程,管道全长约1500米,设计压力1.6Mpa,设计温度210℃。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本项目含税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2636621.63元,(不可竞争费金额(不可调整)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人民币38807.18元、暂列金额204208.84元)。 项目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 2.4计划工期:70日历日。 2.5标段情况: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2.6中标候选人推荐: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2.7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代理编号:04-17-04A-2026-D-F-E00952 2、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人民医院消防系统维护保养项目 3、项目内容:负责汕头市龙湖人民医院消防系统维护保养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4、采购预算:160000.00元(含税)(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5、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续签。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投标人承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函等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注册备案,投标(响应)时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6年01月20日至2026年01月26日,工作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汕头市东厦路30号六楼603室 3、方式: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领取招标文件经办人,须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200元人民币,现场不接受现金领取,请以转账进行招标文件的领取(具体详见“七、联系事项”中的账号),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汕头市东厦路30号六楼607会议室,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 2、本次开标会议将于上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汕头市东厦路30号六楼607会议室公开进行。 3、未按本公告要求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诚E招(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 七、联系事宜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汕头市东厦路30号六楼603室 联系人:黄晓明、许静桦、张文静 电话:0754-88575991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600952 采购人:汕头市龙湖人民医院 电话:0754-87279198 联系地址:汕头市榕江路18号 发布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19日
河源市源城区财务集中核算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委托,就河源市源城区财务集中核算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河源市源城区财务集中核算系统建设项目(招标编号:ZB-16-04A-2026-D-F-E00535),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参加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源市源城区财务集中核算系统建设项目 2.2 招标编号:ZB-16-04A-2026-D-F-E00535 2.3 龙集采编号:N_GD260002 2.4 采购内容: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1家供应商,采购河源市源城区财务集中核算系统建设项目软件一套。主要用于为河源市源城区财政局搭建源城区财务集中核算系统,将不同来源的资金进行统一的预算管理,包括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实现预算来源的集中管理;对所有来源的资金进行统一的预算分解,并以分解后的预算为执行的控制源头,在预算执行中的资金划拨、用款计划申请、财务报销、会计核算等各个业务系统中进行控制,实现预算执行的有机衔接,执行系统和核算系统实现数据自动生成,将执行和核算有机结合,并能够在决算时将财务核算数据自动抽取到决算报表中,实现核算、决算衔接。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项目总预算:含增值税总预算4,504,745.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下载存档,如为分公司投标,需提供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出现上述情况,所有相关投标人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3.6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中国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投标人与中国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中国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中国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系统供应商处理处罚期内(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招标人登录中国建设银行行内龙集采系统中供应商信息页面展示信息为准)。 3.9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3.10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中国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中国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1投标人必须通过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http://ibuy.ccb.com)领取招标文件。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须提供投标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3投标人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相同股东、管理关系或属同一集团的,均不被接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系统提示信息为准) 3.14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日为准)投标人信息化建设项目案例,同时提供对应合同或协议服务期内任一结算发票及税务发票验真查询截图。注:相关案例须提供合同或协议扫描件,合同或协议内容需有签约双方名称、签约内容、签约时间、盖章页等关键信息。合同或协议签署人必须为投标人自身,投标人总、分、母、子公司所签署的合同或协议均不纳入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01月20日起至2026年01月26日17:00分期间。 4.2 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以登录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https://ibuy.ccb.com)查看。登录后,投标人可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a、投标登记:登录龙集采系统后,选择“投标”-“购买文件”,菜单进入页面,找到需要报名的项目; b、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确认参与后,可通过【购买文件】页面对应项目进行缴费及提交订单,付款方式选【电汇】,同时需上传提交缴费凭证。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投标人成功购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得退还。购标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购标时请上传汇款凭证(备注“XX项目标书费”),工作人员将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投标登记信息,请将购标款汇至以下账号: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寿路支行 账号:44050158110800001421 c. 投标人文件购买成功后,可通过【文件下载】页面对应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压缩包。 d.无论何种支付方式,均开具投标人名称抬头的电子发票,系统将发送至填写登记表的邮箱。 4.3 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2月09日9时30分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成功递交所有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以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上传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为准,各操作路径详见《龙集采平台-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龙集采APP(供应商)操作手册》、《龙集采平台-供应商投标业务操作手册》、《龙集采平台-投标客户端手册》。 5.3本项目为电子投标,须使用专用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须使用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CA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和投标;已有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前检查CA数字证书的有效性,没有办理过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提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须充分考虑办理及邮寄CA所需时间,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周办理),以免影响正常投标。龙集采平台客服热线电话:400-918-1908(有关电子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 5.4逾期上传或未上传成功或未上传指定平台等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上传至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 (1)建议上传标书时间为周一至五上午9:00-下午17:00,期间上传标书出现问题可以联系客服或招标代理机构解决问题。 (2)因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系统节假日期间会有不定时更新和中国建设银行系统维护安排,投标人需合理考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尽量避免周五19:00至周一上午8:00前进行上传标书,期间有可能上传失败或上传过程存在问题,而无法接通龙集采系统客服不能有效提供帮助。 (3)由于本次招标为电子标,投标人标书上传过程中存在疑惑,请尽快联系客服,避免标书空白或文件损坏情况,如解密后发现出现相关情况视作否决投标处理。 6.开标方式:电子一步法 7.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在线开标 9.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9.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9.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公示或公告/公示的修改、补充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https://ibuy.ccb.com/cms/index.htm)、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网址:www.cfcpn.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11.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12.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