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计量检测华中(武汉)检测基地项目(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GDJL-ZB-A-2025-036)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广电计量检测华中(武汉)检测基地项目(第二次) 行政监督部门 武汉市洪山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 027-87414049 招标人 广电计量检测(武汉)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李先生 招标联系电话 15302211702 招标代理联系人 魏文斌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18507145007 是否电子标 电子标 是否需要项目负责人 是 其他信息 工程地点 武汉市洪山区 招标内容说明 本次招标内容为广电计量检测华中(武汉)检测基地项目,装修面积约为20000㎡。包括但不限于:(1)自行审核设计图纸、设备安装图纸和标准工程量清单(招标人提供标准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2)实验室监控网络等综合布线安装工程;(3)强电安装工程;(4)接地系统安装工程;(5)办公空调及实验室水冷柜机等安装工程;(6)纯水管路、压缩气体气路及阀门等安装工程;(7)消防设施安装工程,满足二消验收标准;(8)场地暖通系统安装工程。(9)其他装修项等。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2039.884472 计划工期(日历天) 180 投资总额(万元) 2039.884472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办法 武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评审制)(施工总承包招标) 公告发布及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起止时间 2026-01-15 17:30 ~ 2026-01-20 17:30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系统中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广电计量检测(武汉)有限公司、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评标办法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12 其他要求 1.财务要求:申请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2.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五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2项装修装饰面积不少于20000m2的工程质量合格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3.信誉要求:申请人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及承诺函。提供查询截图的截图截取时间为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后,截图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1)对资格预审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规定的内容逐条明确响应,内容不明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2)不存在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团队均无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记录;中标后不转包、不违法分包; (4)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存在有受贿罪和串通投标行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截图】; (5)严格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实施本项目如有违反将受到违约经济处罚;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无不良诚信信息(提供相应网站查询截图); (7)保证其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若招投标期间招标人发现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招标人将报主管单位依法取消申请人资格; (8)如中标,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满足建设单位工期要求,如有违约愿接受相应经济处罚; (9)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提供在“信用中国”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查询截图和近五年(从响应截止日往前推算)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函); (10)未被列入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
慈溪公司2026-2027年机动车辆保险服务单位选聘项目(项目编号:TZXT-CXGS-2026-B001)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慈溪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进行公开询价-最低价,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慈溪公司2026-2027年机动车辆保险服务单位选聘项目,拟采购慈溪公司2026-2027年机动车辆保险服务。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服务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慈溪。 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8.7万元人民币(含税),响应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二、响应人资格及信誉要求 (一)响应人资格相关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若响应人为分公司,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盖章证明文件)。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2.响应人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保险许可证》。 证明材料: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响应人关联关系要求 1.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经营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投标文件编制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同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如发现存在上述情形,投标人初步评审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存在股权关联关系或董事长、经理、董事交叉任职的投标人谨慎同时参与本项目。经评审判定与其他投标人存在股权关联关系且可能影响公正性的,评审委员会可以组织澄清,当部分相关单位自愿退出后其中只剩1家单位时,评审委员会可接受该单位;或评审委员会可以拒绝所有相关单位。 证明材料:响应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主要信息截图,同时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且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涉及人员近三个月连续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的分公司)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含投标当月)社保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按照成立时间提供)。如发现与响应人递交信息不一致或存在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联关系,以评审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注: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均需按照要求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股权关联关系:一方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 25% 以上,或双方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 25% 以上,即构成股权关联关系。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三)响应人具有良好的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响应人应当具有良好的信誉,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1.响应人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同时提供以下网站截图证明: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投标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 2.近3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同时提供以下网站截图证明: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029CR4M5A62CH/index.html)-无行贿相关案由。 3.近2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及采购人成交项目、不接受采购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4.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同时提供以下网站截图证明(未提供否决处理):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s://www.ccgp.gov.cn/search/cr/)-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本招标项目的所在地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6.拖欠工人工资被本招标项目的所在地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7.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8.被列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黑名单的或暂停承包资格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9.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同时提供以下网站截图证明: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行政处罚信息;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行政管理信息查询-行政处罚。 说明: 1.上述证明材料要求,若因查询平台系统故障或访问限制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查询的,响应人须提供查询页面的实时截图并附上说明。评审委员会可在截标评审当日查询复核,如与响应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审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2.针对上述拒绝参与情形,响应人应按照对应网址渠道进行查询,并提供对应网址查询截图,如未按第六章要求提供将被否决处理(若项目所在地在深圳市外的,相关网址查询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网址为准) 3.响应人针对上述网址信息,提供对应网站查询截图,相关信息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期内的查询结果为准。(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候选人的上述网址信息进行复核,若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上述否决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利害相关方投标:接受□,不接受☑。 采购人可接受与其存在利害关系单位的投标,但在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响应人中,按照报价由低往高排序,该利害关系单位的排位未在前1/2(含与其中报价差价不超过1%的响应人)人数时,不得确定其为中标人。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15日12时00分至2026年01月21日12时00分。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响应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询价文件的购买、费用支付及下载。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的潜在响应人,无须进行此操作。)
慈溪公司2026-2027年机动车辆保险服务单位选聘项目(项目编号:TZXT-CXGS-2026-B001)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慈溪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进行公开询价-最低价,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慈溪公司2026-2027年机动车辆保险服务单位选聘项目,拟采购慈溪公司2026-2027年机动车辆保险服务。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服务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慈溪。 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8.7万元人民币(含税),响应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二、响应人资格及信誉要求 (一)响应人资格相关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若响应人为分公司,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盖章证明文件)。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2.响应人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保险许可证》。 证明材料: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响应人关联关系要求 1.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经营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投标文件编制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同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如发现存在上述情形,投标人初步评审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存在股权关联关系或董事长、经理、董事交叉任职的投标人谨慎同时参与本项目。经评审判定与其他投标人存在股权关联关系且可能影响公正性的,评审委员会可以组织澄清,当部分相关单位自愿退出后其中只剩1家单位时,评审委员会可接受该单位;或评审委员会可以拒绝所有相关单位。 证明材料:响应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主要信息截图,同时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且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涉及人员近三个月连续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的分公司)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含投标当月)社保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按照成立时间提供)。如发现与响应人递交信息不一致或存在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联关系,以评审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注: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均需按照要求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股权关联关系:一方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 25% 以上,或双方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 25% 以上,即构成股权关联关系。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三)响应人具有良好的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响应人应当具有良好的信誉,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1.响应人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同时提供以下网站截图证明: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投标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 2.近3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同时提供以下网站截图证明: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029CR4M5A62CH/index.html)-无行贿相关案由。 3.近2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及采购人成交项目、不接受采购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4.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同时提供以下网站截图证明(未提供否决处理):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s://www.ccgp.gov.cn/search/cr/)-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本招标项目的所在地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6.拖欠工人工资被本招标项目的所在地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7.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8.被列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黑名单的或暂停承包资格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9.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同时提供以下网站截图证明: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行政处罚信息;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行政管理信息查询-行政处罚。 说明: 1.上述证明材料要求,若因查询平台系统故障或访问限制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查询的,响应人须提供查询页面的实时截图并附上说明。评审委员会可在截标评审当日查询复核,如与响应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审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2.针对上述拒绝参与情形,响应人应按照对应网址渠道进行查询,并提供对应网址查询截图,如未按第六章要求提供将被否决处理(若项目所在地在深圳市外的,相关网址查询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网址为准) 3.响应人针对上述网址信息,提供对应网站查询截图,相关信息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期内的查询结果为准。(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候选人的上述网址信息进行复核,若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上述否决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利害相关方投标:接受□,不接受☑。 采购人可接受与其存在利害关系单位的投标,但在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响应人中,按照报价由低往高排序,该利害关系单位的排位未在前1/2(含与其中报价差价不超过1%的响应人)人数时,不得确定其为中标人。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15日12时00分至2026年01月22日12时00分。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响应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询价文件的购买、费用支付及下载。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的潜在响应人,无须进行此操作。)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慈溪公司2026年员工食堂供餐服务招标项目(项目编号:TZXT-CXGS-2025-A004,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2-06-04A-2025-D-F-E34521)。招标人为慈溪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为确保公司食堂正常供餐,慈溪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拟对员工食堂供餐外包服务进行采购。食堂供餐服务,工作日264天,预估就餐人数早、中各80人,晚24人;周末及节假日101天,预估就餐人数早、中、晚各20人。老办公楼场站值班室和政务服务中心的员工需提供中餐和晚餐的送餐服务,用餐人数具体以当天的通知为准。详细内容详见第五章“项目要求”。 2.2※项目预算金额:合计含税总价不得超过97.7020万元;单价限价详见附件《投标一览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3服务地点:慈溪市慈东滨海开发区日显南路877号。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中标候选人推荐: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中标人数量为1名。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若投标人为分公司,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盖章证明文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的类似食堂承包项目业绩。 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双方公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合同签字盖章页、承包内容关键页、签署时间、合同金额等)。 3.3关联关系要求:1.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董事长和总经理)、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同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如发现存在上述情形,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存在关联关系的响应人谨慎同时参与本项目。经评审判定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且可能影响公正性的,评审委员会可以组织澄清,当部分相关单位自愿退出后其中只剩1家单位时,评审委员会可接受该单位;或评审委员会可以拒绝所有相关单位。 证明材料: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且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涉及人员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保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如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按照成立时间提供)。如发现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或存在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联关系,以评审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 3 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 2 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成交项目、不接受采购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3.近 1 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项目所在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项目所在地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5.拖欠工人工资被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被依法或相关规定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列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黑名单的或暂停承揽资格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招标人或评审委员会可在截标评审当日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审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3.5利害相关方投标:接受□,不接受☑。 招标人可接受与其存在利害关系单位的投标,但在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响应人中,按照报价由低往高排序,该利害关系单位的排位未在前1/2(含与其中报价差价不超过1%的响应人)人数时,不得确定其为中标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名义投标、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01月15日12时00分至2026年02月0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1)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供应商跳过本步); (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3)选择支付方式:①网上支付(微信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充值后即可支付)。 (4)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后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文件获取。 (5)疑问反馈: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获取、CA证书办理、网上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可查询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专区,或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6)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支付及获取文件均属无效。 注意: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操作步骤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购买文件”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2月05日10时00分。 5.2纸质版投标文件(含U盘版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版)递交地点:慈溪市慈东滨海开发区日显南路877号(如投标人通过快递方式寄送纸质投标文件务必提前寄送且须在截标日前一天工作日到达,并在到达后与收件人确认,因未及时确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邮寄地址为文件递交地址,收件人:郑女士,联系电话:18768532149)。 ※投标文件通过现场递交,递交人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无需密封包装,社保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如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按照成立时间提供);投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递交,如邮寄信息与其他投标文件相同或与其他投标文件授权代表为同一人的其投标文件将作否决处理。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 5.4.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文件(含U盘); 5.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未经同意,禁止转载。如因使用未同意的转载内容而导致任何个人、单位权益受损或遭受其他不利影响,责任自负,所有信息内容应当以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深圳交易集团深圳阳光采购平台(https://ygcg.szexgr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信息为准。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慈溪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慈东滨海开发区日显南路877号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18768532149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慈溪公司2026年机动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ZXT-CXGS-2026-B003)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慈溪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进行公开询价-综合评分法,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慈溪公司2026年机动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拟计划采购1家单位,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慈溪公司2026年机动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服务地点:宁波市慈溪市。 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6.8573万元人民币(含税),响应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注: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运费、保险费、上牌费、质保期内售后服务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响应人需考虑合同有效期内的一切风险因素。 二、响应人资格及信誉要求 (一)响应人资格相关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若响应人为分公司,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盖章证明文件)。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二)响应人关联关系要求 1.不同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经营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投标文件编制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同响应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如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响应人初步评审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存在股权关联关系或董事长、经理、董事交叉任职的响应人谨慎同时参与本项目。经评审判定与其他响应人存在股权关联关系且可能影响公正性的,评审委员会可以组织澄清,当部分相关单位自愿退出后其中只剩1家单位时,评审委员会可接受该单位;或评审委员会可以拒绝所有相关单位。 证明材料:响应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主要信息截图,同时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且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涉及人员近三个月连续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的分公司)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含投标当月)社保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按照成立时间提供)。如发现与响应人递交信息不一致或存在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联关系,以评审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注: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均需按照要求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股权关联关系:一方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 25% 以上,或双方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 25% 以上,即构成股权关联关系。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三)响应人具有良好的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响应人应当具有良好的信誉,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1.响应人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同时提供以下网站截图证明: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投标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 2.近3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同时提供以下网站截图证明: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029CR4M5A62CH/index.html)-无行贿相关案由。 3.近2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及采购人成交项目、不接受采购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4.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同时提供以下网站截图证明(未提供否决处理):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s://www.ccgp.gov.cn/search/cr/)-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本招标项目的所在地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6.拖欠工人工资被本招标项目的所在地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7.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8.被列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黑名单的或暂停承包资格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9.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同时提供以下网站截图证明: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行政处罚信息;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行政管理信息查询-行政处罚。 说明: 1.上述证明材料要求,若因查询平台系统故障或访问限制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查询的,响应人须提供查询页面的实时截图并附上说明。评审委员会可在截标评审当日查询复核,如与响应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审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2.针对上述拒绝参与情形,响应人应按照对应网址渠道进行查询,并提供对应网址查询截图,如未按第六章要求提供将被否决处理(若项目所在地在深圳市外的,相关网址查询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网址为准) 3.响应人针对上述网址信息,提供对应网站查询截图,相关信息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期内的查询结果为准。(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候选人的上述网址信息进行复核,若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上述否决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利害相关方投标:接受□,不接受☑。 采购人可接受与其存在利害关系单位的投标,但在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响应人中,按照报价由低往高排序,该利害关系单位的排位未在前1/2(含与其中报价差价不超过1%的响应人)人数时,不得确定其为中标人。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15日17时00分至2026年01月21日17时30分。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响应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询价文件的购买、费用支付及下载。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响应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响应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的潜在响应人,无须进行此操作。) (2)购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3)支付: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员工司服(衬衫)供应商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员工司服(衬衫)供应商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02-06-04A-2026-D-F-E00484)由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现委托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员工司服(衬衫)供应商招标项目 。 2.2招标范围: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入围1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 预算金额:每位员工配发2件衬衫,预算上限为200元/人/件。 2.4项目性质:货物。 2.5服务范围:为浙江省内所有地区(宁波除外) 2.6服务期限:自双方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2.7标段划分:不划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函;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函; 3.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承诺函; 3.6 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查询截图或承诺函;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22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2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入库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录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支付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仅在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3)疑问反馈: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 5.3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5日9时30分(即投标截止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96号绿地中央广场3幢13楼5号会议室。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金采网”(www.cfcpn.com)、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招标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广场西侧西子国际办公楼 A 座 35 层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571-87248607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96号绿地中央广场3幢13楼 联系人:李百强、陈红、熊峰、汪承英、彭文能 电话:18905216534、15068860857(如未及时接听,可邮件发送相关问题咨询) 电子邮件:18905216534@139.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600484(每个项目对应1个独立的银行子账号,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本账户信息进行汇款,避免出错带来的影响) 招标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5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1. 项目编号:04-17-04A-2025-D-F-E35996 2. 项目名称:汕头市中心医院生物显微镜等设备采购项目 3. 预算金额:822000.00元(人民币) 4. 最高限价(如有):822000.00元(人民币) 5. 设备要求:投标设备应是全新的原厂原装的产品。 6. 设备名称及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限价(元) 1 轮转式切片机 1台 90000 2 生物显微镜 1台 160000 3 医用低温箱 2台 70000 4 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 2台 320000 5 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 1台 65000 6 低速台式冷冻离心机 1台 45000 7 冻台 1台 14000 8 旋转混匀仪 1台 6000 9 漂烤片仪 1台 7000 10 液氮生物容器 1台 45000 7. 合同履行期:签约后三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采购文件项目概况内容,填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投标人承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①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②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③轮转式切片机、生物显微镜、低速台式冷冻离心机具备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医用低温箱、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1. 时间:2026年01月16日至2026年01月22日,工作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汕头市东厦路30号6楼603室 3. 方式: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领取招标文件经办人,须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