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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2025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职工食堂食材及商超供应商入围项目 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职工食堂食材及商超供应商入围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职工食堂食材及商超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2-06-04A-2025-D-F-E30322)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委托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职工食堂食材及商超供应商入围项目 2.2标段划分: 标段序号 标段名称 采购范围 拟入围单位数量 服务地点 标段一 市公司本部(含越城支公司)、理赔中心、柯桥支公司食堂食材采购 食堂食材采购主要指生鲜农副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蔬菜、水果、豆制品、奶制品、畜肉类、禽肉类、水产品等。 3家 1.绍兴市分公司地址:越城区人民西路192号; 2.理赔中心:越城区天姥路1号四楼; 3.柯桥支公司:柯桥区兴越路1520号现代大厦1幢3楼 标段二 上虞支公司食堂食材及商超采购 包括但不限于生鲜农副产品和预包装及干货食品等。 1家 上虞区东江路120号 标段三 市公司本部(含理赔及越城支公司)、柯桥支公司商超采购 商超采购主要指预包装及干货食品,包括但不限于: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蛋类、干货、以及其他预包装食品等。 3家 详见标段一服务地点 说明:三个标段,供应商可兼投兼中。 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服务期限:采购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期限到期前,根据当期合同执行情况,在满足招标人续约适用的条件情况下,双方无异议,可拟定续约签报按照招标人内部流程提交审批,原则上可续约1次,每次续约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通用资格条件(适用标段一至标段三):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承诺函。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3.6严禁列入招标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3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步骤简述:输入网址(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登录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支付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仅在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疑问反馈:客服热线:020-89524219或联系本项目代理机构人员,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 5.3 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通过“人保e采”外网(https://ec.picc.com/)进行注册入库(通过“人保e采”管理系统完成供应商入库即可),具体注册入库流程可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査阅《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入库操作指南》。(提供“人保e采”管理系统已注册或已入库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6日09时30分00秒。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须现场递交至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西路192号人保财险1号楼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金采网(http://www.cfcpn.com/)、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除上述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西路192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0575-85207755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98号绿地中央广场3号楼13楼 联系人:陈红、熊峰、汪承英、彭文能

12-16 2025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2026年CC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2026年CC运营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2026年CC运营服务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2-06-04A-2025-D-F-E31029)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委托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2026年CC运营服务项目。 2.2项目概况:项目包括企微运营及CC运营两部分,要求基于CC形象,进行企微工具开发、内容及活动设计,全面覆盖日常互动、节假日营销、保险产品推广及热点事件宣传,建立线上、线下物料库,同时响应各类不定期设计需求,并按要求提供活动及内容回溯数据。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采购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前,根据当期合同执行情况,在满足招标人续约适用的条件情况下,双方无异议,可拟定续约签报按照招标人规定流程提交审批,原则上可续约2次,每次续约1年,续约期限与原合同期限合计不超过3年。 2.6服务区域范围:浙江省金华市地区(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3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3.6 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招标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9 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6 日至2025年12月23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均须先登录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申请注册入库。申请入库后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步骤简述:输入网址(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支付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仅在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疑问反馈:客服热线:020-89524219或联系本项目代理机构人员,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8日14时00分00秒。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须现场递交至浙江省金华市中山路293号九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金采网(http://www.cfcpn.com/jcw/index)、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除上述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中山路293号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方式:0579-82328213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96号绿地中央广场3幢13楼 联系人:李百强、陈红、熊峰、汪承英 电  话:18905216534(如未及时接听可邮件发送相关疑问) 邮箱: 18905216534@139.com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12-16 2025

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IT办公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IT办公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IT办公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代理编号:21-05-04A-2025-D-F-E30044C01)已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委托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IT办公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第二次)。 2.2招标范围: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IT办公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第二次)。拟采购三年期信用卡IT办公设备维保服务。维保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上门维修、更换配件、准备备机。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服务期限:本次项目是总价合同,合作期限为3年。 2.5服务地点:北京。 2.6中标人数量:1个。 2.7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达到3个时方可开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特殊普通合伙单位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或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3.3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光大银行“供应商黑灰名单”; 3.4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被列入“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列入“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文件,或提供营业办公场所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文件,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3.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缴纳凭证复印件。 2)投标人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少于10人,(须近一年在本公司(含分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且截止月至少包括2025年10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3.9投标人具备至少3个IT类办公设备销售或维保领域同类项目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双方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存在名称变更,且本次投标案例的合同主体为变更前公司名称,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政府单位的批复/通知复印件加盖公章); 3.10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5.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被授权人近3个月在本公司(含分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3个月的(2025年8月-2025年10月)“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提供3个IT类办公设备销售或维保领域同类项目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双方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存在名称变更,且本次投标案例的合同主体为变更前公司名称,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政府单位的批复/通知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由投标人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少于10人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须近一年在本公司(含分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且截止月至少包括2025年10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并加盖公章; (5)营业办公场所证明,营业办公场所为供应商自有产权的,应提供该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营业办公场所为投标人租赁第三方产权的,应提供该营业办公场所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文件,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1月5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3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入库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上传证明材料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支付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仅在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包括: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3)疑问反馈: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 5.4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6.1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月7日14时00分00秒(即开标时间),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西翼11层公诚咨询招标投标中心。 6.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2.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2.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2.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诚E招(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6号院1号楼B座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西翼11层 联系人:田雨星、肖奇、夏雯萱、甄士超、胡迪 电话:13111168354、13001205307 电子邮件:tiantt321@163.com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530044(仅限购买招标文件,每个项目对应1个独立的银行子账号,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本账户信息进行汇款,避免出错带来的影响)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公共服务平台-招标公告】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IT办公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第二次)(2025年12月16日).pdf

12-16 2025

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2026-2027年信用卡不良贷款批量转让项目(01包:资产评估服务)(第三次)招标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2026-2027年信用卡不良贷款批量转让项目(01包:资产评估服务)(第三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2026-2027年信用卡不良贷款批量转让项目(01包:资产评估服务)(第三次)(招标代理编号:21-05-04A-2025-D-F-E27444C02)已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委托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2026-2027年信用卡不良贷款批量转让项目(01包:资产评估服务)(第三次)。 2.2招标范围: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2026-2027年信用卡不良贷款批量转让项目(01包:资产评估服务)”。现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聘请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拟开展的信用卡不良贷款转让项目各期资产包基准日价值进行评估,形成建议出让价值,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评估报告。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服务期限:本次项目是单价合同,合作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开始至项目结束之日止。 2.5服务地点:北京。 2.6中标人数量:1个。 2.7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达到3个时方可开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特殊普通合伙单位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或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3.3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光大银行“供应商黑灰名单”; 3.4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被列入“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列入“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文件,或提供营业办公场所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文件,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3.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缴纳凭证复印件。 2)投标人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少于10人,(须近一年在本公司(含分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且截止月至少包括2025年10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3.9投标人具备至少1个信用卡不良贷款资产评估领域同类项目案例(银登中心不良贷款转让项目,或不良信托收益权转让项目,或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双方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存在名称变更,且本次投标案例的合同主体为变更前公司名称,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政府单位的批复/通知复印件加盖公章); 3.10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5.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被授权人近3个月在本公司(含分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3个月的(2025年8月-2025年10月)“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提供1个信用卡不良贷款资产评估领域同类项目案例(银登中心不良贷款转让项目,或不良信托收益权转让项目,或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双方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存在名称变更,且本次投标案例的合同主体为变更前公司名称,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政府单位的批复/通知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由投标人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少于10人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须近一年在本公司(含分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且截止月至少包括2025年10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并加盖公章; (5)营业办公场所证明,营业办公场所为供应商自有产权的,应提供该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营业办公场所为投标人租赁第三方产权的,应提供该营业办公场所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文件,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1月5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3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入库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上传证明材料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支付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仅在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包括: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3)疑问反馈: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 5.4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6.1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月7日9时30分00秒(即开标时间),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西翼11层公诚咨询招标投标中心。 6.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2.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2.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2.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诚E招(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6号院1号楼B座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西翼11层 联系人:田雨星、肖奇、夏雯萱、甄士超、胡迪 电话:13111168354、13001205307 电子邮件:tiantt321@163.com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527444(仅限购买招标文件,每个项目对应1个独立的银行子账号,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本账户信息进行汇款,避免出错带来的影响)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公共服务平台-招标公告】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2026-2027年信用卡不良贷款批量转让项目(01包:资产评估服务)(第三次)(2025年12月16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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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2025年电子消费券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2025年电子消费券采购项目(第二次)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作为采购人。现委托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1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03-10-04F-2025-D-F-E34183C01。 1.2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2025年电子消费券采购项目(第二次)。 1.3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选定1家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通过自有线上APP(或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平台或线下门店为采购人及其员工提供商品及相关配套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1.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项目规模:人均800元,人数约900人,据实结算。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2.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采购需要取得总公司的授权),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附注及第三方审计单位相关材料)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且同一项目的响应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人员、注册地址、联系电话等企业关键信息在企业信用查询系统(https://www.qcc.com/)查询结果显示一致,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供应商直接缴纳的5人的近一年(近一年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月(不含当月)前连续12个月,如因地区或政策原因,无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月前一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声明,月数不变)在本单位连续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缴费记录或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缴费记录单或由社保局出具的同类型社保材料,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材料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保号码、缴费起止年月等,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材料中还须包含社保真伪鉴定的方式(如因地区或政策原因,社保证明材料无真伪鉴定的方式,需提供社保真实性承诺函及无真伪鉴定方式的说明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社保查询网站(si.12333.gov.cn)(仅供参考)); (2)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或免税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2.6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7能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行为: (1)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安全生产黑名单)。 (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5)被列入“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以采购人提供的《中国光大银行供应商黑名单库》为准。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成交后分包、转包。 2.10营业办公场所为供应商自有的提供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为租赁的则提供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提供上述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房产证明文件:如办公场所房产为私人所有的则为房产证或其它能证明房产的证明材料;如办公场所房产为国有的则为相关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等提供的办公场所证明材料)。 2.11供应商具有线上平台(APP或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且承诺能在江西省内配送,提供平台截图及承诺函加盖公章。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3.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所有证明材料,只有经过采购代理机构初步审查的潜在供应商方能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对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磋商时由磋商小组进行)。 3.2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发放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5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 3.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费用支付并及时下载磋商文件。 (1)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供应商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供应商直接登录)。 【系统操作指引可在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200.00)整,售后不退。 注意:无论磋商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采购项目进行磋商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响应。 (3)选择支付方式:①网上支付(微信)、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4)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后下载磋商文件即完成文件获取。 (5)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可在平台下载。 3.4 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5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为本项目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的报名、支付、领取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14时30分,递交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汉港凯旋中心19楼1908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联系方式采 购 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333号 联系人:卢经理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汉港凯旋中心19楼1912室 联系人:袁锋/谭春/万文彪/徐良华(招标师)/陈新安(招标师) 电话:13247808015(谭)/15180649963(万) 电子邮件:gczxjxjk@163.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534183 注:每个项目对应银行子账号,供应商须严格按照以上所规定的账户信息进行汇款,避免出错带来的影响。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2025年电子消费券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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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2026年理发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2026年理发服务采购项目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作为采购人。现委托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1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03-10-04F-2025-D-F-E35751 。 1.2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2026年理发服务采购项目。 1.3采购范围:中国光大银行南昌分行私行客户理发中心2026年度专项服务,为私行客户提供专属洗、剪、吹造型服务。 1.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项目规模:预计费用:1.5万/月;全年费用18万元。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2.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采购需要取得总公司的授权),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经营范围需包含“理发服务”、“美发服务”、“美容美发服务”或“个人形象设计”)。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附注及第三方审计单位相关材料)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且同一项目的响应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人员、注册地址、联系电话等企业关键信息在企业信用查询系统(https://www.qcc.com/)查询结果显示一致,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供应商直接缴纳的5人的近一年(近一年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月(不含当月)前连续12个月,如因地区或政策原因,无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月前一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声明,月数不变)在本单位连续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缴费记录或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缴费记录单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同类型社保材料,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材料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保号码、缴费起止年月等,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材料中还须包含社保真伪鉴定的方式(如因地区或政策原因,社保证明材料无真伪鉴定的方式,需提供社保真实性承诺函及无真伪鉴定方式的说明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社保查询网站(si.12333.gov.cn)(仅供参考)); (2)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或免税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2.6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7能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行为: (1)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安全生产黑名单)。 (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5)被列入“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以采购人提供的《中国光大银行供应商黑名单库》为准。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成交后分包、转包。 2.10营业办公场所为南昌地区范围内供应商自有的提供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为租赁的则提供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提供上述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房产证明文件:如办公场所房产为私人所有的则为房产证或其它能证明房产的证明材料;如办公场所房产为国有的则为相关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等提供的办公场所证明材料)以及能体现门店环境、位置的不少于3张实体门店内外景照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3.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所有证明材料,只有经过采购代理机构初步审查的潜在供应商方能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对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磋商时由磋商小组进行)。 3.2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发放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9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 3.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费用支付并及时下载磋商文件。 (1)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供应商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供应商直接登录)。 【系统操作指引可在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200.00)整,售后不退。 注意:无论磋商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采购项目进行磋商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响应。 (3)选择支付方式:①网上支付(微信)、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4)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后下载磋商文件即完成文件获取。 (5)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可在平台下载。 3.4 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5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为本项目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的报名、支付、领取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9时30分,递交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汉港凯旋中心19楼1908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联系方式采 购 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333号 联系人:卢经理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汉港凯旋中心19楼1912室 联系人:袁锋/万文彪/谭春/徐茂盛(招标师)/陈新安(招标师) 电话:15180649963(万)/13247808015(谭) 电子邮件:gczxjxjk@163.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535751 注:每个项目对应银行子账号,供应商须严格按照以上所规定的账户信息进行汇款,避免出错带来的影响。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磋商公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2026年理发服务采购项目.pdf

12-16 202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B座4楼出租房装修空调集中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B座4楼出租房装修空调集中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项目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B座4楼出租房装修空调集中采购安装项目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作为采购人。现委托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1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03-10-04F-2025-D-F-E35812。 1.2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B座4楼出租房装修空调集中采购安装项目。 1.3采购内容:南昌分行B座4楼出租房装修项目空调集中采购安装。 1.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项目规模:预算金额(人民币)15.8万元。 1.6安装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星河汇2#楼B座4楼。 1.7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实际根据网点装修进度安排)。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2.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采购需要取得总公司的授权),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附注及第三方审计单位相关材料)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且同一项目的响应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人员、注册地址、联系电话等企业关键信息在企业信用查询系统(https://www.qcc.com/)查询结果显示一致,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供应商直接缴纳的5人的近一年(近一年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月(不含当月)前连续12个月,如因地区或政策原因,无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月前一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声明,月数不变)在本单位连续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缴费记录或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缴费记录单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同类型社保材料,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材料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保号码、缴费起止年月等,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材料中还须包含社保真伪鉴定的方式(如因地区或政策原因,社保证明材料无真伪鉴定的方式,需提供社保真实性承诺函及无真伪鉴定方式的说明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社保查询网站(si.12333.gov.cn)(仅供参考)); (2)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或免税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2.6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7能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行为: (1)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安全生产黑名单)。 (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5)被列入“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以采购人提供的《中国光大银行供应商黑名单库》为准。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成交后分包、转包。 2.10营业办公场所为供应商自有的提供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为租赁的则提供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提供上述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房产证明文件:如办公场所房产为私人所有的则为房产证或其它能证明房产的证明材料;如办公场所房产为国有的则为相关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等提供的办公场所证明材料)。 2.11资质要求: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Ⅲ级或制冷空调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A/DⅡ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1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加,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含经销及安装);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3.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所有证明材料,只有经过采购代理机构初步审查的潜在供应商方能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对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磋商时由磋商小组进行)。 3.2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发放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30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 3.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费用支付并及时下载磋商文件。 (1)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供应商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供应商直接登录)。 【系统操作指引可在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200.00)整,售后不退。 注意:无论磋商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采购项目进行磋商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响应。 (3)选择支付方式:①网上支付(微信)、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4)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后下载磋商文件即完成文件获取。 (5)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可在平台下载。 3.4 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5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为本项目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的报名、支付、领取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14时30分,递交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汉港凯旋中心19楼1908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联系方式采 购 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333号 联系人:卢经理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汉港凯旋中心19楼1912室 联系人:袁锋/钟婷婷/谭春/徐良华(招标师)/陈新安(招标师) 电话:18979741157(钟)/13247808015(谭) 电子邮件:gczxjxjk@163.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535812 注:每个项目对应银行子账号,供应商须严格按照以上所规定的账户信息进行汇款,避免出错带来的影响。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B座4楼出租房装修空调集中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12-16 202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低值易耗品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低值易耗品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6-07-04A-2025-D-F-E35757)已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招标范围(一)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低值易耗品集中采购项目; (二)招标范围和内容:低值易耗品; (三)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四)本项目预算金额: 3850000.00元; (五)本项目投标总价限价为3850000.00元,各分项报价限价详见报价表; (六)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服务年限为2年; (七)实施地点:内蒙古包头市。 (八)中标单位数量:4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通用条款: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如为分公司投标则提供总公司授权) (二)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①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②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④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三)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涉“虚列支出、套取费用”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及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负面供应商清单内。(提供承诺函)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同一合同子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五)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在入围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提供承诺函) (六)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七)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与中国工商银行包头分行辖内各级机构员工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及可能影响廉洁的其他亲密关系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八)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无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离职人员是指与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5年的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各机构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下同)为我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的情况;须承诺无与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等情况;须承诺如发现相关情况,我公司将立即向中国工商银行告知相关信息。(提供承诺函) 专用条款: (一)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4年10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二)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4年10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5.1发售时间:2025年12月17日上午09:00至2025年12月23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5.2发售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 5.3发售方式: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标书费用支付。 5.3.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5.3.2支付: 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5.3.3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3.4支付方式 5.3.4.1线上支付(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操作指引进行操作,未按指引操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缴纳标书费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支付均属无效。      5.3.4.2对公转账:      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红棉支行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602115019100020129       注:项目对应银行子账号,供应商须严格按照以上所规定的账户信息进行汇款,避免出错带来的影响。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 5.4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5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报名的唯一渠道,除此以外,其他渠道的报名、支付、领取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01月07日09时30分(即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金采网”(http://www.cfcpn.com/jcw/inde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行内网讯(http://oa.nm.icbc/htmlindex.aspx)、工银集采(http: /pcms-web-portal-02.icbc/#/main)、“诚E招”(https://www.chengezhao.com/cms/index.htm)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钢铁大街46号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西蒙奈伦广场6号楼502 项目负责人:黄文祺、段海明、赵乐 电  话:18247158420、13274744646 电子邮件:18247158420@139.com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