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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025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4年第二批数据中心合作项目合作方引入招募项目招募公告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4年第二批数据中心合作项目合作方引入招募项目招募公告1.招募条件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4年第二批数据中心合作项目合作方引入招募项目已批准,招募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招募人),建设资金来自招募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现进行公开招募,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招募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募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招募内容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数据中心合作项目合作方引入所需的服务。 2.2 项目性质:IDC数据中心合作伙伴招募。 2.3 招募有效期限为:本项目实施长期招募,招募人可根据项目需求情况不定期发布招募公告,递交申请文件的申请人数量≥1个时进行一次评审。招募评审通过之后,纳入潜在资源库资格有效期2年,2年内如未形成正式合作,经评审小组审核可再延长2年,若未通过评审小组的审核则入库资格解除。 2.4 招募的适用范围及规模:本次招募评审结果适用于后续北京公司针对IDC客户具体商机开展的遴选活动,并最终形成具体的项目合作。本次招募不影响原存量已合作数据中心、已入围的潜在合作伙伴。本次项目招募具体规模以项目实际开展情况为准。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5 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及企业证件: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招募评审申请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注:1、如申请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如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1.2财务要求: 申请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或国家税务网站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并承诺签订正式合同后向电信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申请人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或国家税务网站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1.3数据中心场地资源的不动产产权/使用权证明: 申请人对于提供的数据中心的场地资源具有合法产权并能提供相关不动产产权证明复印件(土地及房屋权属明晰统一,未设定抵押或为他方提供担保);申请人为承租方的,除提供上条的土地房屋等场地资源产权证明外,需承诺具备并提供与场地资源产权人(产权未设定抵押或为他方提供担保)直接签署的且租期可满足后续双方签署的正式合作协议合作期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须能证明权属链条关系,由招募人评估确定是否符合要求。若申请人所提供的数据中心的场地资源产权存在抵押或纠纷等情况,申请人须在所递交的申请文件中予以澄清说明并提供相关风险防控措施和承诺相关责任,由招募人评估确定是否符合要求。 注:1、合作数据中心场地资源的土地及房屋权属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明/不动产所有权证明等复印件。2、申请人为租赁的,除了土地房屋权属证明外,同时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合同须能证明权属链条关系。3、若申请人所提供的数据中心的场地资源产权存在抵押或纠纷等情况,需提供涉及抵押/担保情况的有关的澄清情况说明和风险防控承诺函 3.1.4数据中心资产(设备)合法产权证明文件: 申请人对于提供的合作数据中心的整体资产(机房基础设施、配套机电设备等)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承诺不存在任何权属瑕疵或纠纷,未设定抵押、留置和为他方提供担保等他项权利,且不存在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并能出具合法产权证明文件。若申请人所提供的合作数据中心的整体或部分资产存在抵押或纠纷等情况,申请人须在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予以澄清说明并提供相关风险防控措施和承诺相关责任,由招募人评估确定是否符合要求。若申请人所提供的合作数据中心的整体或部分资产属第三方(如母公司、子公司以及其他投资方等)所有,申请人须在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予以澄清说明,由招募人评估确定是否符合要求;若招募人予以接受,则在实际签署合作协议前须由上述第三方所出具正式的包含但不限于权属担保函件或/和履约担保函等各项书面文件,以作为招募人和申请人签署合作协议的前提基础条件。 注:1、合作数据中心的整体资产(机房基础设施、配套机电设备等)合法产权证明文件,提供如采购合同、EPC项目承包合同等复印件。如机电建设尚未启动,则申请人需提供后续可以具备资产合法产权证明的正式书面盖章承诺函。在双方正式签署合作协议前,需提供数据中心整体资产的合法产权证明文件。 2、若申请人所提供的合作数据中心的整体或部分资产存在抵押或纠纷等情况,需提供涉及抵押/担保有关情况的澄清说明和风险防控承诺函 3、若申请人所提供的合作数据中心的整体或部分资产资产权属为第三方(如申请人的母公司、子公司或者其他投资方等)的,申请人须提供相关澄清说明函。 3.1.5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 申请人须提供机房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若申请人所提供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属于其他第三方(如控股母公司、总公司)所有,须符合电信主管机关的批准要求。若招募时未能提供增值业务许可证,申请人须正式书面盖章承诺:若招募入围后,在双方正式签署合作协议前可提供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注:1、申请人须提供的机房所在地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若申请人所提供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属于其他第三方(如控股母公司、总公司)所有,须符合电信主管机关的批准要求。 3、若招募时未能提供增值业务许可证,申请人须正式书面盖章承诺:若招募入围后,在双方正式签署合作协议前可提供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1.6项目立项、节能审批意见、能耗指标、设计PUE、节能方案: 申请人须提供所在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本期参选合作数据中心的项目立项、节能审批意见以及足额能耗指标获批文件;其中获批能耗指标必须满足参选合作数据中心本次拟与北京电信合作机架要求并提供说明材料,若双方后续签署正式合作协议,申请人需承诺可将招募人对于能耗指标的要求纳入合作协议并承担相应责任。 若获批的节能审批意见及能耗指标文件的主体方为第三方(如母公司、子公司以及其他方等),申请人须在所递交的申请文件中予以澄清说明,并提供节能审批意见以及能耗指标获批主体方授权并同意申请人可用于本期参选合作数据中心的相关书面证明,由招募人评估确定是否符合要求。申请人提供的本期合作数据中心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行政机关及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数据中心建设导则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并提供具有专业资质单位出具的相关设计文件(如节能方案等内容)。其中综合PUE设计值等须满足国家和当地政府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选合作数据中心因历史问题(如军工涉密、相关政策变动等)而无法提供相关立项、能评文件证明的,申请人须提供书面澄清及相关证明材料,由招募人评估确定是否符合要求。 注:1、提供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本期参选合作数据中心的项目立项证明、节能审批意见以及足额能耗指标正式获批文件复印件。同时提供获批能耗指标必须满足参选合作数据中心本次拟与北京电信合作机架要求并提供说明材料,若双方后续签署正式合作协议,申请人需承诺可将招募人对于能耗指标的要求纳入合作协议并承担相应责任。 2、若获批的节能审批意见及能耗指标文件的主体方为第三方(如母公司、子公司以及其他方等),申请人提交澄清说明函,并提供节能审批意见以及能耗指标获批主体方授权并同意申请人可用于本期参选合作数据中心的相关书面证明,由招募人评估确定是否符合要求。 3、申请人提供的具有专业资质单位出具的本期参选合作数据中心相关设计文件(如节能方案等内容)复印件,其中综合PUE设计值等须满足国家和当地政府要求。 4、如参选合作数据中心因历史问题(如军工涉密、相关政策变动等)而无法提供相关立项、能评文件证明的,申请人须提供书面澄清及相关证明材料,由招募人评估确定是否符合要求。 3.1.7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9)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申请人及其任一采购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采购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1)法律法规、招募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申请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招募方法 4.1本次招募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募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招募范围内的采购项目。 4.3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1个时,招募人重新组织招募或不再组织招募而直接采购。 5.招募文件的获取 5.1招募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3日08:30至2025年1月8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 5.2招募文件获取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开阳路8号京印国际中心A区701-1。 5.3招募文件获取方式: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招募文件的领取,领取流程: 5.3.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5.3.2文件获取: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募文件。 5.3.3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5.3.4疑问反馈: 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4  招募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6.招募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招募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15日9时30分。 6.2纸质招募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开阳路8号京印国际中心A区701-1会议室1。 6.3招募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招募申请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募人/招募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6.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3.2未按照招募文件要求密封的;

01-02 2025

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2025年交通行业客户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2025年交通行业客户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编号:04-06-04C-2025-D-A00005),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根据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2025年交通行业客户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内容要求,采购2台安全类设备(防火墙和AC),以满足项目需要。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 本次询比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地点、交货期及服务期限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 名称 产品名称 主要性能参数 数量 预算金额 (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元) 1 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2025年交通行业客户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安全类设备(防火墙) 具体参数详见《附件1:响应报价书》 1台 177,274.33 2 安全类设备(AC) 1台 交货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买方指定地点。 交货期及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到货,自设备验收之日起提供三年质保服务。 (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77,274.33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货物采购类或货物集成类的相关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应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3项目团队要求: 供应商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07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 备注:如法人参与应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1.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0) 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1)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2)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3)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4)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5)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6)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应答。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询比文件获取 3.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1月02日14时00分至2025年01月06日14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01-02 2025

人保财险山东潍坊市分公司环卫工人防预物资项目项目公告

人保财险山东潍坊市分公司环卫工人防预物资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一、采购条件本项目人保财险山东潍坊市分公司环卫工人防预物资项目(项目编号:02-11-04E-2024-D-E33555)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审核批准,现委托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采购范围:本项目控制价45.09万元,采购手套一批,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 3.6 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领取4.1获取时间:请于2024年12月31日9时00分至2025年1月6日17时00分; 4.2获取方式:凡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均须先登录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申请注册入库。申请入库后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获取谈判文件,操作步骤简述:输入网址(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支付后自行下载谈判文件。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疑问反馈:客服热线:020-89524219或联系本项目代理机构人员,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获取谈判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获取谈判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9时00分 递交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渤海路健康街壹未来财富中心A座7楼707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元博网采购与采购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山东省采购与采购(www.sdbidding.or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 地址: 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228号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10690 号建邦数字中心11楼 联系人:阴欣悦、仇国超、陈欣、唐建鑫、张恺、陈彬 电话:15621543718 邮箱:gcmcsdjk@163.com

01-02 2025

人保财险广东珠海市分公司2025-2027年律师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人保财险广东珠海市分公司2025-2027年律师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珠海分公司)人保财险广东珠海市分公司2025-2027年律师库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7-08-04A-2025-D-E33435),招标人为人保财险珠海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2.1项目内容:本项目选定3家律师事务所形成律师库,为我公司提供周期为2年的中国境内法律事务服务。项目总预算320万元。本项目不承诺具体服务量,以实际发生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2.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 2.3服务时间: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具体起始日期以实际签订为准。 2.4如至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或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足5名的,则项目招标失败。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相关行政法规、司法部规章等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注:须提供执业许可证扫描件】;若分所(或分公司)参加投标,须提供总所的授权委托书、分所(或分公司)和总所的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3.2仅接受以律师团队的形式入库,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所有律师团队成员必须取得司法管理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提供执业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相应的执业能力(提供团队牵头律师代理过的与采购方律师库法律服务内容相关的案件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函。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 3.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评审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9本项目禁止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从2025年1月2日到2025年1月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招标文件。注意事项如下: 4.2.1获取方式: 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招标文件的购买与下载。 4.2.2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录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4.2.3报名、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4.2.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或联系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 4.2.5招标标书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扫码)②电汇。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4.2.6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报名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报名及支付均属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月23日09时30分,地点为: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92号2号楼302会议室(注:本楼宇区域内全面禁烟火,请避免携带香烟、火柴、打火机等火源进入!)。 5.2投标文件可采用提前邮寄的形式,接收邮寄地址为:陈冰虹 13798956624 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92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人保e采(https://ec.picc.com/cms/default/webfile/ywgg7/index.htm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诚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景园路39号一层营业厅、三层至六层办公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92号 联 系 人:陈冰虹、刘华辉、秦晓波 电 话:陈冰虹(13798956624) 电子邮件:chenbinghong1.gcmc.gd@chinaccs.cn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110910037672433435(保证金缴纳账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公司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日

01-02 2025

人保财险苏州市分公司“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展厅策划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人保财险苏州市分公司“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展厅策划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人保财险苏州市分公司“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展厅策划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02-10-04F-2024-D-E33547 三、项目概况: 1. 采购内容: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取1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展厅策划等相关服务。(详细要求及需求内容请参阅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2. 预算金额:45万元(含税)。 3. 服务地点:苏州市高新区狮山路16号A楼。 4.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家。如有效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本项目将重新组织磋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2024年度财务报表,如2024年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如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请提供政策文件截图及说明资料。) 5. 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或个人独资企业,应提供信用中国的三个查询截图;供应商如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两个查询截图。)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8. 供应商被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备选报价文件。 特别说明:本项目为企业内部采购行为,执行企业内部采购制度,非政府采购与磋商,请各供应商知悉。 五、磋商文件领取 (一)领取磋商文件与报名时间为: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二)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项目搜索、获取磋商文件,已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加。 (1)“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手册》;(所有的附件可在网页首页查看) (2)“文件购买”方式详见《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手册》-“3.1.1文件购买”) 2.采购文件费用: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手册》 -“3.2购买文件”。)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采购文件费用: (1)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2) 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项目简称”); (3)钱包支付:注册账号时若已创建钱包子账号,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用来支付文件费用。 3.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文件购买、可下载文件即可。 六、磋商保证金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都必须提交金额为人民币 6500 元的磋商保证金(保证金汇出账户必须为报名供应商的单位账户)。磋商保证金收取和退还的有关事项按磋商供应商须知的有关规定执行。供应商提交保证金后须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传保证金凭证并填报相关信息。 七、磋商时间(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八、磋商地点(应答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市高新区狮山路16号A楼A202会议室。 九、公告发布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网站发布。经其他途径获取信息并给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与本项目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无关。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 地  址:苏州市高新区狮山路16号 联系人:王晓怡 电  话:0512-80731262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1号楼A座9F 项目负责人:黄小斌、张露露、袁俊超 项目联系人:冯龙东、郭岐灵、于艳丽 联系电话:13395203598、15851240654 邮    箱:gcmcjkjt@163.com 文件费及保证金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银行帐号:3110910037672433547 

01-02 2025

公诚咨询华北分公司本部办公室装修改造项目.项目询价公告

公诚咨询华北分公司本部办公室装修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公诚咨询华北分公司本部办公室装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09-05-04H-2025-D-A00133),采购人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自行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公诚咨询华北分公司本部办公室装修改造项目。 1.2采购内容 1.2.1采购内容:星际中心办公室装修工程,涉及拆除、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空调工程、消防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为准。 1.2.2建设周期:20个自然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之日起计算。 1.2.3实施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 1.2.4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1.2.5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确定中选人1名。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69255.83元(含税)。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3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必须同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依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以上人员均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024年6月至比选文件发布之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加盖社保管理机构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参保人须为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复印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复印件;以上人员均须专人专职,不得兼职。 2.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誉,须出具《应答信誉承诺函》。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仅消防工程允许分包。 2.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存在违反廉洁从业规定、存在利益输送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7)存在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黑名单公司的;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10法律法规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3日9时00分至2025年1月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网上获取: 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比选文件的购买及下载。 (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供应商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无须进行此操作。) (2)购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3)支付: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为本项目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购买均属无效。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5年1月9日10时00分。 5.2递交方式: 5.2.1电子应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上传。 5.2.2本次采购活动以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应答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应答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的电子应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应答。当电子应答文件出现上传异常时,应及时联系客服(电话:020-89524219)。 5.2.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若供应商来查看报价,在唱价开始后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陆后->首页->我的项目->操作->显示各供应商的报价。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及时核对报价。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4.1逾期通过平台递交的; 5.4.2未按照第一章“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广东公司阳光采购网、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星际中心A座15层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卞向群、王磊

01-02 2025

天翼物联2024-2025年度物联网合作业务招募项目(第八期)招募公告

招募公告 本招募项目为天翼物联2024-2025年度物联网合作业务招募项目(项目编号:ZB-14-04H-2024-D-A22408),招募人为天翼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招募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募,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相关产品或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合作对象 (1)   面向重点物联网场景,招募包括行业应用类、新兴技术类、物联网服务类合作业务。 (2)     参选人可自行任意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合作业务类型进行参选,已通过往期天翼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招募并入围的无须参与本次招募。 (3)     本项目为长期滚动招募(为期一年,如无特殊情况自动续期一年),采用常态化招募的方式进行,报名窗口长期开放,除特殊情况外,每月组织一次招募评审工作。 (4)     合作期限:自发出入围通知书之日起1年,如无特殊情况自动续期。 2.   招募范围 为提升物联网产品的智能化水平,满足场景化产品需求,实现规模渠道突破,满足各省市公司物联网应用场景需求,面向全国招募重点行业的合作业务。 (1)   行业应用类 序号 合作场景 合作能力 具体合作能力 1 智慧应急 具备物联网行业应用的终端、平台应用、解决方案等能力 具备以下合作场景能力:森林防火、灾害风险监控、应急指挥、应急叫应、无人机应急、北斗卫星导航、综合应急管理、智慧消防、天翼大喇叭、城市安全线、应急执法、指挥中心建设等等。 2 智慧交通 具备以下合作场景能力:智慧停车、车联网前后装、营运车辆监管、公务车管理、数字交通、无人驾驶、车辆导航、车辆定位、车辆视频监控、车载WiFi、TBOX、OBD、智能后视镜、智能ETC、行车记录仪、电动车防盗、智能出行等等。 3 智慧金融 具备以下合作场景能力:智能支付、智能风控、智能合约、数字银行、数字资产管理等等。 4 智慧医疗 具备以下合作场景能力:远程医疗、体征监测、药品溯源、智慧影像、智慧医院、智慧导诊、智慧急救、医共体、医疗大数据、个性化医疗、智能诊断等等。 5 政法公安 具备以下合作场景能力:智慧公安(包含交警、边防等)、智慧检务、智慧法院、智慧司法(包含监狱、戒毒等)、智慧治理、市域治理、平安城市等等。 6 公共服务 具备以下合作场景能力:智慧水务、智慧燃气、智慧电表、智慧环保、能源管理、智慧灯杆、智慧电力、智慧照明、市政设施管理、气象与环境监测、共享经济、智慧停车、安防监控、公共安全、移动办公、智慧消防、充电设备管理等等。 7 智慧文旅 具备以下合作场景能力:全息显示、XR+智慧文旅、应急广播、智慧酒店、智慧景区、环境监测、古建筑保护、智慧零售、智慧安全等等。 8 智慧教育 具备以下合作场景能力:智慧校园、智慧班牌、AI体育、校园防欺凌、校园广播、智慧教务、教育照明、档案管理、智慧图书馆、智能辅导等等。 9 智慧城市 具备以下合作场景能力:智慧社区、智慧工地、智慧园区、智慧办公、智慧停车场、安防监控、智慧政务、智慧照明、水利水务等等。 10 智慧农业 具备以下合作场景能力:农产品溯源、智慧大棚、智慧水产、智慧养殖、农机监管、农田水利、智能灌溉、农业监测等等。 11 智慧工业 具备以下合作场景能力:智慧工厂、智能制造、数字化车间、工业监控、AI质检、智能工控、生产环境监控、生产设备预测性维修监控、工程机械监控、资产管理、能源监控、能耗监测等等。 12 智慧楼宇 具备但不限于以下合作场景能力:家庭自动化(如智能照明、智能温控、智能窗帘等)、家庭安全、家庭娱乐、楼宇管理(电梯监控、智能控温、智能照明等)、智能办公空间管理、智能访客管理、智能安防监控、智能停车场、智能紧急响应等等。 13 智慧养老 具备以下合作场景能力:家庭床位、适老化改造、AI智能看护、健康监测、紧急救援、居家生活服务、互联网医院、有声读物等等增值服务。 14 零售服务 具备以下合作场景能力:自助终端、智能支付、智能广告、数字对讲、智能货架等等。 15 智慧物流 具备以下合作场景能力:物流跟踪、冷链监测、物流手持设备、智能快递柜、仓储监控等。 16 5G类通信 具备以下合作场景能力: 1)网络基础建设:固移备份、智能组网、跨域组网、工业数采、电商直播等等 2)垂直行业解决方案:智慧矿山、智慧能源、工业互联、智慧仓储、智慧物流、高清直播、智慧医疗等等。 17 其他重点合作场景 其他重点场景物联网的合作业务能力。 (2)新兴技术类 序号

01-02 2025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理赔部关于2024-2026年公估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理赔部关于2024-2026年公估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理赔部关于2024-2026年公估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P-TPIYN-2024-S2-004,招标代理项目编号:SZ-17-04A-2024-D-E33174),招标人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理赔部关于2024-2026年公估服务采购项目 2.2 招标范围:拟选择4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理赔案件车物、人伤、财险案件的查勘、损失确定、案件调查、资料收集、信息录入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书”。 2.3 预估金额:含税150万元。 2.4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署日起2年,以合同签署为准。 2.6 服务区域:云南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总部机构)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或总部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保监会颁发的有效公估资格认证,境内已开业的保险公估机构和已获保监会批准允许在境内开展保险公估业务的境外保险公估机构,已列入行业黑名单的公估机构除外。(提供保监会颁发的有效公估资格认证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约定的服务开始时间为准)起至今具有1个理赔公估服务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同类业绩合同,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合同的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有)。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及其它补充材料必须反映相关项目客户名称、签约时间等信息。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对应业绩不认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 最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的; (3) 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 在最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因自身任何违约、违法行为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取消投标资格、合同解除或败诉; (6) 被列入太平集团及下属所有子公司黑名单的企业; (7) 被太平集团及下属所有子公司占股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企业; (8)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本资格项投标人应提供财务信誉承诺书等证明材料,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项目报名、招标文件费用缴费。 (1)“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项目报名”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登陆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1)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2)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编号及项目简称”); 4.4 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即报名成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纸质版投标文件(含U盘)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488号红星财富中心B座9楼公诚咨询开标室。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如无法参加现场开标会可选择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接收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邮寄地址同上。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文件(含U盘版投标文件);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 5.5 在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前至中国太平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s://eps.cntaiping.com/)完成注册。(“注册”方式详见【中国太平电子化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太平云采平台用户使用手册-供应商注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金采网(http://www.cfcpn.com/)、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中国太平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eps.cntaiping.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质疑、投诉及举报途径为保障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招标人有接受公开监督的渠道,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在招标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以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7.1 质疑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招标要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不再受理针对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将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2)投标人对招标程序及中标结果的公平性、合规性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https://www.chengezhao.com/)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文件或电子邮件等文字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超过以上时效的质疑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在自收到书面质疑材料之日起3日内就质疑事项给予答复。 质疑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理联系人:杨云梅 电子邮箱:yangym@gcbidding.com 联系电话:18924161881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E会议室 7.2 投诉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如对以上招标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自收到质疑答复之日或答复期满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投诉。投标人投诉事项应当是以上经过质疑的事项并在投诉时效内的,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受理单位: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 电子邮箱:ynzhaocl@tpi.cntaiping.com 7.3 举报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如对以上招标人投诉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自收到投诉答复之日或答复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下述受理单位提起举报。投标人举报事项应当是以上经过投诉的事项并在举报时效内的,否则不予受理。 举报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白龙路19号金平果商务大厦23A层 电子邮箱:ynhuhq@tpi.cntaiping.com 投诉电话:0871—68156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