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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202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红角洲支行广告招牌采购安装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红角洲支行广告招牌采购安装工程项目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作为采购人。现委托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1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03-10-04F-2025-D-F-E35130 。 1.2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红角洲支行广告招牌采购安装工程项目。 1.3采购范围:详见附件,费用包含设计、采购、拆除、安装、运输、报建、垃圾清运、服务及质保等相关费用。 1.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项目规模:预算金额(人民币)28.2万元。 1.6安装地点: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南大道2988号地中海阳光商业楼二期D101室(第一层)、D201室(第二层)部分商铺。 1.7安装期限:总工期40日历天(含核对造价清单,核实尺寸、材质、颜色等项目要求的相关事项)。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2.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采购需要取得总公司的授权),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附注及第三方审计单位相关材料)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且同一项目的响应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人员、注册地址、联系电话等企业关键信息在企业信用查询系统(https://www.qcc.com/)查询结果显示一致,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供应商直接缴纳的5人的近一年(近一年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月(不含当月)前连续12个月,如因地区或政策原因,无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月前一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声明,月数不变)在本单位连续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缴费记录或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缴费记录单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同类型社保材料,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材料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保号码、缴费起止年月等,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材料中还须包含社保真伪鉴定的方式(如因地区或政策原因,社保证明材料无真伪鉴定的方式,需提供社保真实性承诺函及无真伪鉴定方式的说明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社保查询网站(si.12333.gov.cn)(仅供参考)); (2)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或免税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2.6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7能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行为: (1)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安全生产黑名单)。 (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5)被列入“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以采购人提供的《中国光大银行供应商黑名单库》为准。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成交后分包、转包。 2.10营业办公场所为供应商自有的提供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为租赁的则提供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提供上述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房产证明文件:如办公场所房产为私人所有的则为房产证或其它能证明房产的证明材料;如办公场所房产为国有的则为相关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等提供的办公场所证明材料)。 2.11资质要求: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3.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所有证明材料,只有经过采购代理机构初步审查的潜在供应商方能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对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磋商时由磋商小组进行)。 3.2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发放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24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 3.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费用支付并及时下载磋商文件。 (1)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供应商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供应商直接登录)。 【系统操作指引可在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200.00)整,售后不退。 注意:无论磋商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采购项目进行磋商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响应。 (3)选择支付方式:①网上支付(微信)、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4)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后下载磋商文件即完成文件获取。 (5)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可在平台下载。 3.4 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5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为本项目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的报名、支付、领取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9时30分,递交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汉港凯旋中心19楼1908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联系方式采 购 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333号 联系人:卢经理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汉港凯旋中心19楼1912室 联系人:袁锋/谭春/万文彪/徐茂盛(招标师)/陈新安(招标师) 电话:13247808015(谭)/15180649963(万) 电子邮件:gczxjxjk@163.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535130 注:每个项目对应银行子账号,供应商须严格按照以上所规定的账户信息进行汇款,避免出错带来的影响。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1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红角洲支行广告招牌采购安装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12-11 202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红角洲支行空调集中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红角洲支行空调集中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项目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红角洲支行空调集中采购安装项目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作为采购人。现委托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1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03-10-04F-2025-D-F-E35254。 1.2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红角洲支行空调集中采购安装项目。 1.3采购内容:南昌红角洲支行空调集中采购安装。 1.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项目规模:预算金额(人民币)33万元。 1.6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实际根据网点装修进度安排)。 1.7交货地点: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南大道2988号地中海阳光商业楼二期D101室(第一层)、D201室(第二层)部分商铺。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附注及第三方审计单位相关材料)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且同一项目的响应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人员、注册地址、联系电话等企业关键信息在企业信用查询系统(https://www.qcc.com/)查询结果显示一致,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供应商直接缴纳的5人的近一年(近一年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月(不含当月)前连续12个月,如因地区或政策原因,无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月前一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声明,月数不变)在本单位连续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缴费记录或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缴费记录单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同类型社保材料,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材料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保号码、缴费起止年月等,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材料中还须包含社保真伪鉴定的方式(如因地区或政策原因,社保证明材料无真伪鉴定的方式,需提供社保真实性承诺函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社保查询网站(si.12333.gov.cn)(仅供参考)); (2)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或免税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2.6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7能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行为: (1)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安全生产黑名单)。 (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5)被列入“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以采购人提供的《中国光大银行供应商黑名单库》为准。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成交后分包、转包。 2.10营业办公场所为供应商自有的提供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为租赁的则提供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提供上述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房产证明文件:如办公场所房产为私人所有的则为房产证或其它能证明房产的证明材料;如办公场所房产为国有的则为相关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等提供的办公场所证明材料)。 2.11资质要求: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2.1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加,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含经销及安装);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3.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所有证明材料,只有经过采购代理机构初步审查的潜在供应商方能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对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磋商时由磋商小组进行)。 3.2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发放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23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 3.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费用支付并及时下载磋商文件。 (1)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供应商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供应商直接登录)。 【系统操作指引可在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200.00)整,售后不退。 注意:无论磋商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采购项目进行磋商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响应。 (3)选择支付方式:①网上支付(微信)、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4)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后下载磋商文件即完成文件获取。 (5)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可在平台下载。 3.4 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5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为本项目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的报名、支付、领取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14时30分,递交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汉港凯旋中心19楼1908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联系方式采 购 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333号 联系人:卢经理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汉港凯旋中心19楼1912室 联系人:袁锋/钟婷婷/谭春/徐良华(招标师)/陈新安(招标师) 电话:18979741157(钟)/13247808015(谭) 电子邮件:gczxjxjk@163.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535254 注:每个项目对应银行子账号,供应商须严格按照以上所规定的账户信息进行汇款,避免出错带来的影响。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1日 磋商公告.pdf

12-11 2025

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全区防弹玻璃统一集中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全区防弹玻璃统一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6-07-04A-2025-D-E35122)已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招标范围(一)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全区防弹玻璃统一集中采购项目; (二)招标范围和内容:非贴膜式防砸复合玻璃(三玻两胶)、非贴膜式防砸复合玻璃(两玻一胶)、非贴膜式防弹防砸复合玻璃、防爆安全膜、非贴膜式防砸中空复合玻璃; (三)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四)本项目预估金额: 三年约245.55万元;  (六)项目有效期:三年; (七)实施地点: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全区辖内各机构(分行本部、各二级分行、支行网点)。 (八)中标单位数量:2家,具体采购数量根据实际业务需求确定,原则上按照排名先后顺序分配采购份额,我行不向入围供应商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的实际采购数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通用条款: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如为分公司投标则提供总公司授权) (二)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①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②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④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三)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涉“虚列支出、套取费用”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及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负面供应商清单内;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同一合同子项下的采购活动; (五)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在入围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六)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与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辖内各级机构员工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及可能影响廉洁的其他亲密关系的情况; (八)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无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离职人员是指与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5年的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各机构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下同)为我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的情况;须承诺无与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等情况;须承诺如发现相关情况,我公司将立即向中国工商银行告知相关信息。 专用条款: (一)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4年7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二)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4年7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三)投标人所提供产品须具备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或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四)同一产品生产厂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时,仅接受生产厂商投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授权书,同一产品生产厂商仅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授权书格式不限)。 (五)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服务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服务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六)投标人须承诺:具备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所有网点的配送能力。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5.1发售时间:2025年12月12日上午09:00至2025年12月18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5.2发售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 5.3发售方式: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标书费用支付。 5.3.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5.3.2支付: 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5.3.3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3.4支付方式 5.3.4.1线上支付(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操作指引进行操作,未按指引操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缴纳标书费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支付均属无效。      5.3.4.2对公转账:      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红棉支行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602115019100020129       注:项目对应银行子账号,供应商须严格按照以上所规定的账户信息进行汇款,避免出错带来的影响。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 5.4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5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报名的唯一渠道,除此以外,其他渠道的报名、支付、领取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01月05日09时30分(即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金采网”(http://www.cfcpn.com/jcw/inde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行内网讯(http://oa.nm.icbc/htmlindex.aspx)、工银集采(http: /pcms-web-portal-02.icbc/#/main)、“诚E招”(https://www.chengezhao.com/cms/index.htm)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丝绸之路大道10号(海东路与东二环路交汇处)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西蒙奈伦广场6号楼502 项目负责人:黄文祺、何亚琴、段海明、赵乐、王岩松、张晓宇 电  话:18247158420、13274744646 电子邮件:18247158420@139.com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1日

12-11 2025

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2025年四季度大亚湾政企客户第一批ICT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2025年四季度大亚湾政企客户第一批ICT服务采购项目,(询比代理机构编号:04-06-04D-2025-D-F-A34614),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服务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 1.1.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2年运维服务。 1.1.3预算金额:176,131.25(不含增值税)元人民币;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针对大亚湾区域内监控覆盖要求,为政企客户提供79路小视频服务。 1.2.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76,131.25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询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 2.1.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2年12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运维服务类的相关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应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4项目团队要求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同时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06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1.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2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5日24时00分。 3.2询比文件获取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云山东路4号云山大院2号楼3楼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3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购买、费用支付及下载。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无须进行此操作。) (2)购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3)支付: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购买均属无效。        3.4询比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提交 4 5 6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2025年12月19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云山东路4号云山大院2号楼3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2-11 2025

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2025年四季度智慧城乡行业第八批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2025年四季度智慧城乡行业第八批服务采购项目(询比代理机构编号:04-06-04D-2025-D-F-A32524),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根据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2025年四季度智慧城乡行业第八批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内容,拟采购值守安全服务、日常安全服务、硬件维护服务,以满足项目采购需求。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 内容 服务 区域 预算金额 (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元) 1 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2025年四季度智慧城乡行业第八批服务采购项目 值守安全服务、日常安全服务、硬件维护服务 惠州市 82,264.15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82,264.15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询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 2.1.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2年12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运营服务类或技术服务类或系统运维服务类的相关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4项目团队要求: (1)供应商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06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供应商至少配置1名驻点运维实施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供驻点实施人员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06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1.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2日00点00分至2025年12月15日24点00分。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询比文件的购买、费用支付及下载。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供应商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无须进行此操作。)

12-11 2025

中国电信鄂尔多斯分公司2025年闫家沟煤矿5G无线通讯系统建设项目(核心网)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鄂尔多斯分公司2025年闫家沟煤矿5G无线通讯系统建设项目(核心网)(项目编号:NMBBFA202511050004),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我公司中标闫家沟煤矿5G无线通讯系统建设项目,为完成合同履约,故启动本项目采购。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一个分包,确定1个成交供应商。 采购内容:采购一家供应商,提供5G专网确定性系统开发服务,支持用户数5000人,最大吞吐量5Gb/s,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采购预算:含税649992元。 1.4  进度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报价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3)供应商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4)提供1份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签订的软件开发类的单项合同/框架协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复印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签订时间以订单时间为准; (5)供应商不得存在询比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2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2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2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4 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4日8时30分至2025年11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 (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2)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文件登记申领后,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注册(用于后期开具服务费发票以及退还响应保证金等,如成交,则服务费发票请自行登录诚E招平台下载)。 (3)诚E招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提交; (4)疑问反馈:诚E招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 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12-11 202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专业银企对账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专业银企对账外包服务项目 (邮银易采编号:XM20254700105274,招标编号:SZ-17-04A-2025-D-F-E34347)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1.1 采购内容、范围:采购内容是采购1家供应商,为我行提供银企对账外包服务,具体包括银企纸质对账单的打印封装、派送回收、扫描录入、补录验印、信息录入反馈、电话跟进催收、企业名址维护整理,电子对账的短信电话催对、定期数据反馈、客户信息更新工作。详见技术服务规范书。 1.2 采购规模:采购估算金额为两年合计48.9万元。 1.3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自2026年3月1日之日起两年。 1.4 服务地点:深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分支机构使用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的,须经总公司(总所)授权使用,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须能够就若被招标人纳入黑名单的相关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须提供采购供应商承诺函)。 2.1.5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2.1.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仅为实现本项目任务和目标而使用从招标人获得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市场、科技、人事、经营管理等由招标人所拥有或控制的,并且尚未对外公开发表,或尚未以其他方式成为业内众所周知的信息,以及招标人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或客户的信息(以下简称“招标人相关信息”)。投标人应保证对招标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招标人相关信息的安全,不为任何其他目的使用招标人相关信息,不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招标人相关信息,不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招标人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造成招标人相关信息的泄露、篡改、丢失,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与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4.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份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项目(指为金融行业企业提供对账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等),同时应提供中标/成交公示的网站截图及链接,如无链接或无网站截图的,须同时提供情况说明(使用参考模板编制)及合同期间任一结算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结算发票还须提供查验结果截图及查验网址)及甲方项目联系人真实联系方式作为证明文件。以上要素需全部具备且清晰可辨,方可认定为有效业绩。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对应业绩不计入。 2.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邮银易采平台和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需同时登记报名) 4.1注册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以下简称邮银易采,https://cg.psbc.com/)申请注册,并在注册成功后登录账号,选本项目点“立即参与”。请务必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投标。 4.2购买文件(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记报名) 4.2.1请于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 4.2.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项目报名后,通过邮银易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1)“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项目报名”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 4.2.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a)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支付文件费用; b)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及项目简称”); 4.2.4  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报名、并在邮银易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即报名成功。 4.3获取文件 经招标代理联系人员审核无误后,潜在投标人即可在邮银易采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获取方式可详见邮银易采-帮助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线上递交) 通过邮银易采递交(递交状态显示为“递交成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不予接收。 投标文件须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递交。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邮银易采首页上方“CA办理”专区。本项目投标文件的制作(包括签章、加密等)、网上递交、开标(解密、确认报价)、招标文件澄清确认、评标澄清问题答复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证书。请有意向投标的供应商在注册时同步申请办理,以免影响正常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证书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开标 本项目将在邮银易采开标,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登录系统参加。 6.1当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正常时,开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 6.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异常处理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则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则视为其投标失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https://cg.psbc.co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https://ygcg.szexgrp.com); 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招标人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信息枢纽大厦45楼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2-11 2025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余市渝水区分公司职工小家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余市渝水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余市渝水区分公司职工小家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03-10-04F-2025-D-F-E33713C01)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余市渝水区分公司职工小家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03-10-04F-2025-D-F-E33713C01 三、项目概述:本项目采购渝水区分公司各网点职工小家食堂服务外包即食堂餐饮等服务,工时及内容如下: 1.1负责甲方各网点食堂运作维护工作,每日准备甲方员工中餐,确保食物的质量和口味符合标准。 1.2负责食堂食材采购:中餐主要为蔬菜、荤菜、荤蔬混搭各品种不少于3个,1个汤。 1.3负责制定并执行食谱,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四、采购内容 4.1.采购内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余市渝水区分公司职工小家食堂外包服务。 4.2.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采购包。 4.3.项目预算:15.48万元/年。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5.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响应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响应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响应人声明函或响应截止日前本单位信用中国 ( http://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5.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供应商出具无限制响应情形承诺书】 5.3.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1.供应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响应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响应的,须提供响应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4.供应商须承诺【响应人逐项出具承诺书】: 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响应 2.采购人在使用响应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响应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响应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成交后就本项目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若响应人出现被采购人纳入黑名单的情形,采购人有权按照采购人及其上级单位有关黑名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负面行为的性质以及对邮政企业利益的损害程度等因素,在相应的期限、范围和品目,对响应人采取采购禁入措施(包含全面永久的禁入措施)。在采购人公布黑名单文件规定的地域和时间范围内,采购人有权取消响应人中标或成交资格,有权不与响应人签订合同(列入黑名单企业自动丧失中标/成交资格及签约资格),采购人及相关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响应人成为被采取永久禁入措施的黑名单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对响应人或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所注册设立的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采取永久禁入措施。 5.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 7.供应商成交后在服务期内须服从使用单位的管理,接受使用单位及其上级单位的项目考核。 8.成交后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转包和分包。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并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响应人出具非联合体响应申明函】。 5.6供应商相关从业人员需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健康证(供应商提供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7响应人的响应单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各采购内容的最高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6.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4日17:30。 6.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费用支付并及时下载磋商文件。 (1)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供应商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供应商直接登录)。 (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00)整,售后不退。 注意:无论磋商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采购项目进行磋商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响应。 (3)选择支付方式:①网上支付(微信)、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4)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后下载磋商文件即完成文件获取。 (5)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可在平台下载。 6.3 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6.4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为本项目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的报名、支付、领取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仙来东大道167号新余市渝水区邮政分公司。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hinapost.com.cn)、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www.chengezhao.com)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余市渝水区分公司 地    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仙来东大道167号 联系人:严女士 15180025831 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汉港凯旋中心19楼1912室 联系人:袁锋/谭春/刘璇/徐良华(招标师)/陈新安(招标师) 电话:13247808015(谭)/15970665743(刘) 电子邮件:gczxjxjk@163.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533713 注:每个项目对应银行子账号,供应商须严格按照以上所规定的账户信息进行汇款,避免出错带来的影响。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