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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 2026

招标公告

广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核心类、信贷及风险类、经管及财务类系统软件开发人力外包服务框架入围采购项目(含新增需求开发及功能优化,不含维保)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核心类、信贷及风险类、经管及财务类系统软件开发人力外包服务框架入围采购项目(含新增需求开发及功能优化,不含维保)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gxygcg.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3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辖内市县农合机构授权,代表辖内市县农合机构统筹开展本项目的招标及签约活动。 项目编号: 07-15-04A-2025-D-E35195 项目名称: 广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核心类、信贷及风险类、经管及财务类系统软件开发人力外包服务框架入围采购项目(含新增需求开发及功能优化,不含维保) 招标需求:广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建立2026-2028年度核心类、信贷及风险类、经管及财务类系统软件开发人力外包资源池。本项目分为三个标包。  序号 标包名称 人员等级 服务要求 入围数量 01   核心类开发包 A 为核心类开发包内的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网点面客服务系统、新核心业务系统、远程银行、交易级大总账系统、客户信息管理系统(含签约管理,ECIF)、回单系统、资金业务管理系统、全媒体智能客服系统等,完成功能需求开发和其他开发任务。 11 B C D 02 信贷及风险类开发包 A 为信贷及风险类开发包内的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信贷管理系统(新)、押品管理子系统、征信查询(新)、个人征信报送(新)、企业征信报送(新)、票据系统、信贷管理系统、互联网贷款系统、信用风险管理系统、市场风险管理系统、全面风险管理平台、合规内控与操作风险管理系统等,完成功能需求开发和其他开发任务。 11 B C D 03 经管及财务类开发包 A 为经管及财务类开发包内的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内部门户、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股东股权管理系统、关联交易管理系统、综合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电子印章系统、协同办公自动化系统、绿色金融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新)、新金融工具准则信息系统、增值税管理系统、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系统等,完成功能需求开发和其他开发任务。 12 B C D   说明: (1) 人员等级:人员等级标准的要求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2) 本项目的中标价格作为各等级人员单价上限。本项目招标完成后,招标人提出用人需求,最终入围的投标人在响应用人需求时需要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的价格不能高于本项目的中标价格。 (3) 本次招标中所列应用系统清单,仅用于招标评分,不限定本项目软件开发人力外包服务的服务范围,本项目的软件开发人力外包服务也可用于本次招标所列应用系统清单之外的广西农合机构的其他应用系统的开发。 (4) 本次招标设置报价上限。报价上限为:A等级3.0万元/人月,B等级2.8万元/人月,C等级2.6万元/人月,D等级2.4万元/人月。如果投标报价超过上限,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 每个标包分别投标、分别评分、分别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本项目¨接受þ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þ不接受分公司(分所)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须具有经营许可和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实力、专业技术能力和经验(提供投标声明并加盖公章);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声明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自2022年12月以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按本公告规定渠道购买了招标文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核心类开发包、信贷及风险类开发包:投标人须至少具备一定规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其科技子公司2021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之后的以下案例:标包内任意一个应用系统相同原型产品或同类产品的开发实施案例(含人力外包开发案例)。 (2)经管及财务类开发包:投标人须至少具备2021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之后的以下案例:标包内任意一个应用系统相同原型产品或同类产品的开发实施案例(含人力外包开发案例)。 8.特定资格要求有关案例的说明: (1)一定规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商业银行/省级农村商业联合银行/省级农村信用社、资产规模5000亿元及以上(须提供资产规模5000亿元及以上的证明材料)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 (2)标包内“应用系统及原型产品清单”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包括系统名称、系统功能、技术介绍、原型产品、案例关键字等。 (3)标包内应用系统的“相同原型产品”是指原厂商原型产品,“同类产品”是指与原型产品类似的,原厂商之外不同厂商的相似产品。 (4)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案例的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 (5)“相同原型产品”有效案例的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需同时体现:“应用系统及原型产品清单”中对应的案例关键字(至少匹配一个关键字);案例系统功能与“应用系统及原型产品清单”中对应的系统功能相似;合同乙方或案例系统的首次实施方为“应用系统及原型产品清单”中原型产品的厂商。如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匹配有效关键字,或无法体现案例系统的首次实施方的,可提供业主出具的有效案例证明。 (6)“同类产品”有效案例的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需同时体现:“应用系统及原型产品清单”中对应的案例关键字(至少匹配一个关键字),且案例系统功能与“应用系统及原型产品清单”中对应的系统功能相似。如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匹配有效关键字的,可提供业主出具的有效案例证明。

01-27 2026

汕头市人民医院(主院区)2025-2026年度院内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代理编号:04-17-04A-2026-D-F-E01910 2、项目名称:汕头市人民医院(主院区)2025-2026年度院内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服务项目 3、项目内容:负责汕头市人民医院(主院区)院内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4、采购预算:505706.88元(含税)(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5、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续签。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投标人承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函等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注册备案,投标(响应)时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6年01月28日至2026年02月06日,工作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汕头市东厦路30号六楼603室 3、方式: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领取招标文件经办人,须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500元人民币,现场不接受现金领取,请以转账进行招标文件的领取(具体详见“七、联系事项”中的账号),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汕头市东厦路30号六楼607会议室,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 2、本次开标会议将于上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汕头市东厦路30号六楼607会议室公开进行。 3、未按本公告要求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诚E招官网(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 七、联系事宜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汕头市东厦路30号六楼603室 联系人:汤师彬、许静桦、张文静 电话:0754-88575991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601910 采购人:汕头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魏工、姚工 电话:0754-87279198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为民路1号 发布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7日

01-27 2026

汕头市人民医院(主院区)2025-2026年度院内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代理编号:04-17-04A-2026-D-F-E01910 2、项目名称:汕头市人民医院(主院区)2025-2026年度院内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服务项目 3、项目内容:负责汕头市人民医院(主院区)院内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4、采购预算:505706.88元(含税)(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5、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续签。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投标人承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函等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注册备案,投标(响应)时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6年01月28日至2026年02月06日,工作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汕头市东厦路30号六楼603室 3、方式: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领取招标文件经办人,须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500元人民币,现场不接受现金领取,请以转账进行招标文件的领取(具体详见“七、联系事项”中的账号),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汕头市东厦路30号六楼607会议室,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 2、本次开标会议将于上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汕头市东厦路30号六楼607会议室公开进行。 3、未按本公告要求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诚E招官网(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 七、联系事宜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汕头市东厦路30号六楼603室 联系人:汤师彬、许静桦、张文静 电话:0754-88575991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601910 采购人:汕头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魏工、姚工 电话:0754-87279198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为民路1号 发布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7日

01-27 2026

汕头市人民医院主院区便民饮品经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代理编号:04-17-04A-2026-D-F-E02123 2.项目名称:汕头市人民医院主院区便民饮品经营服务项目 3.采购需求:汕头市人民医院拟通过招标方式择取一家具有丰富的餐饮服务,能够为医院提供优质便民热饮、药食同源膳食经营服务的单位。(详见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4.服务周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先签订第1年合同,第1年合同期满后,中标人达到采购人服务要求,则合同续签2年。服务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5.经营地点:9栋2楼综合门诊咖啡厅区域 6.本项目不设置预算金额及价格,无需进行报价,本文件所有关于报价的条款均不适用本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若投标人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建议投标人先自行到该网站查询确认本行业或单位是否已被覆盖),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1月28日至2026年02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东厦路30号六楼603室 方式: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领取招标文件经办人,须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以上材料及身份证原件备查。 售价(元):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年02月26日 09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东厦路30号六楼607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诚E招官网(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汕头市东厦路30号六楼603室 联系人:汤工、许工 电话:0754-88575991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602123 采购人:汕头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魏工、颜工 电话:754-88412813 联系地址:汕头市外马路28号 发布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7日

01-27 2026

汕头市人民医院主院区便民饮品经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代理编号:04-17-04A-2026-D-F-E02123 2.项目名称:汕头市人民医院主院区便民饮品经营服务项目 3.采购需求:汕头市人民医院拟通过招标方式择取一家具有丰富的餐饮服务,能够为医院提供优质便民热饮、药食同源膳食经营服务的单位。(详见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4.服务周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先签订第1年合同,第1年合同期满后,中标人达到采购人服务要求,则合同续签2年。服务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5.经营地点:9栋2楼综合门诊咖啡厅区域 6.本项目不设置预算金额及价格,无需进行报价,本文件所有关于报价的条款均不适用本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若投标人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建议投标人先自行到该网站查询确认本行业或单位是否已被覆盖),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1月28日至2026年02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东厦路30号六楼603室 方式: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领取招标文件经办人,须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以上材料及身份证原件备查。 售价(元):5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年02月26日 15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东厦路30号六楼607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诚E招官网(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汕头市东厦路30号六楼603室 联系人:汤工、许工 电话:0754-88575991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602123 采购人:汕头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魏工、颜工 电话:754-88412813 联系地址:汕头市外马路28号 发布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7日

01-27 2026

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A-2026-D-F-E02352)。招标人为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集中采购,供货地点为江西省吉安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预算金额: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服务期 最高限价 03-10-04A-2026-D-F-E02352 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项目 1 年 折扣率 100% 报价说明:投标人以折扣形式进行报价(例如: 九折=折扣率 90%),且不得超过折扣率 100%。投标报价包含所需食材价格、运费、搬运费、验收费、服务费、检验费、税费以及所有不可预见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48万元。 2.3服务地点:吉安市吉州区。 2.4服务期:1年。 2.5中标候选人推荐: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止)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扫描件。 8.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止)1个同类项目实施案例(同类项目实施案例指:食材配送或供货),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如合同为框架协议类,须同时提供订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实行网上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1月27日14时00分至2026年2月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1)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录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供应商跳过本步); (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平台服务费300元;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标书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3)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后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文件获取。 (4)疑问反馈: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获取、CA证书办理、网上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可查询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专区,或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支付及获取文件均属无效。 注意: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操作步骤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购买文件”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28日10时00分。 5.2纸质版投标文件(含U盘版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版)递交地点:吉安市吉州区跃进路公交总站一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通过现场递交,递交人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 5.4.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文件(含U盘); 5.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9000.00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未经同意,禁止转载。如因使用未同意的转载内容而导致任何个人、单位权益受损或遭受其他不利影响,责任自负,所有信息内容应当以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公众号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信息为准。 7.联系方式名    称: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跃进路公交总站 联 系 人:邱先生 联系方式:18079607996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568号汉港凯旋中心19楼 联系人:韦女士、夏先生 电 话:19977895226、13807081489 开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110910037672602352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公告发布文稿-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pdf

01-27 2026

深圳市坪山区2026年河道沟渠碧道设施损毁修复工程中小修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2026年河道沟渠碧道设施损毁修复工程中小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编号: SZ-17-04A-2026-D-F-E02388) 项目概况 深圳市坪山区2026年河道沟渠碧道设施损毁修复工程中小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2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SZ-17-04A-2026-D-F-E02388 2.项目名称:深圳市坪山区2026年河道沟渠碧道设施损毁修复工程中小修项目 3.预算金额:137.41万元(含税)。其中河道部分112.32万元,沟渠部分17.33万元,大山陂水碧道部分7.76万元。 4.最高限价:本项目结算最高限价137.41万元,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下浮率必须大于或等于零,如下浮率超过允许浮动范围或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投标将予以否决。 5.采购需求:深圳市坪山区2026年河道沟渠碧道设施损毁修复工程中小修项目一项(详见需求文件) 6.计划工期:具体详见项目需求文件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6年1月27日17时30分至2026年2月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来完成项目的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 (1)注册: 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购买与下载: 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3)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报名的唯一渠道,除此以外,我公司不在其他渠道上发布登记报名、支付购买文件的信息,其他渠道的报名、支付均属无效。 3.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即报名成功。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10日14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楼33E 4号会议室。 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要求。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公告查询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坪山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老坑社区启三路城冠工业厂区办公楼101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工,0755-899982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楼33E 项目联系人:潘曼彤、王玮、何琴琴、马姗姗、孙婉超、童本锋 电话:18819590398、13510939559 邮箱:wangw@gcbidding.com、zhanglf@gcbidding.com 其他补充事宜 /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7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潘曼彤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7日 原件.pdf

01-27 2026

深圳市坪山区2026年河道沟渠碧道设施损毁修复工程大修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2026年河道沟渠碧道设施损毁修复工程大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编号: SZ-17-04A-2026-D-F-E02392) 项目概况 深圳市坪山区2026年河道沟渠碧道设施损毁修复工程大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2月1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SZ-17-04A-2026-D-F-E02392 2.项目名称:深圳市坪山区2026年河道沟渠碧道设施损毁修复工程大修项目 3.预算金额:175万元(含税)。其中河道部分150万元,沟渠部分15万元,大山陂水碧道部分10万元。 4.最高限价:本项目结算最高限价175万元,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下浮率必须大于或等于零,如下浮率超过允许浮动范围或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投标将予以否决。 5.采购需求:深圳市坪山区2026年河道沟渠碧道设施损毁修复工程大修项目一项(详见需求文件) 6.计划工期:具体详见项目需求文件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6年1月27日17时30分至2026年2月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来完成项目的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 (1)注册: 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购买与下载: 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3)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报名的唯一渠道,除此以外,我公司不在其他渠道上发布登记报名、支付购买文件的信息,其他渠道的报名、支付均属无效。 3.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即报名成功。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10日10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楼33E 4号会议室。 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要求。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公告查询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坪山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老坑社区启三路城冠工业厂区办公楼101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工,0755-899982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楼33E 项目联系人:潘曼彤、王玮、何琴琴、马姗姗、孙婉超、童本锋 电话:18819590398、13510939559 邮箱:wangw@gcbidding.com、zhanglf@gcbidding.com 其他补充事宜 /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7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潘曼彤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7日 原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