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深汕公司2026-2028年度天然气场站四氢噻吩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SCG2026018 ,采购代理项目编号:SZ-05-04D-2026-D-F-E18185)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进行公开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采购范围: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场站提供四氢噻吩供应服务,采购量暂定为3000公斤(2年),各产品规格见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供应商按指定时间将所有产品运送至指定地点,提供四氢噻吩包装形式为200KG不锈钢循环罐,并负责空罐回收。 2.★交货期:响应人在接到采购人订货订单,5天内到货并运输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由采购人指定人员验收。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4.服务地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 5.本项目设置最高单价限价,为138元/公斤,总预算金额不超过41.4万元人民币(含税),响应人报价高于最高单价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二、响应人资格及信誉要求 (一)响应人资格相关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若响应人为分公司,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盖章证明文件)。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2.响应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经营范围包含四氢噻吩(提供许可证书复印件); 3.响应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 (1)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如制造商为国内制造商,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四氢噻吩。) (2)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经销授权证明(如制造商为国内制造商,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四氢噻吩,如制造商为国外制造商,授权代理商需提供该产品的进口报关单,原产地证明文件及完税证明): 1)若出现 2 家及以上代理商所投所有货物如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或同一品牌不同型号,只能有一个合格响应人。 确定原则为(按先后顺序判定): a.以提供有效且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为准。如提供的授权均为有效授权的,以提供了针对本采购项目授权的响应人为合格响应人; b.以出具授权的时间为准。如出具的授权全部是针对本采购项目的,其中授权时间距截标时间最近的为合格响应人; c.若出现授权时间距截标时间相同且有两个或以上的代理商则该品牌所有响应人作不合格响应人处理。 (3)若同一制造商同时与具有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则制造商为合格响应人,不接受该制造商所有代理商的响应文件。 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 4.响应人应提供投标产品2026年以来的两份检测报告,纯度含量应满足≥99.5%。 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第三方检验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5.响应人应提供不低于50个200Kg包装规格的循环罐数量的证明资料,并提供循环罐包装出厂合格证。 证明材料:提供循环罐购销合同复印件,循环罐包装的介绍文件及循环罐包装出厂合格证复印件和产品包装照片,加盖响应人公章,原件备查。 6.响应人须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所投产品品牌的生产厂家(制造商)须具有以下认证证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包含四氢噻吩的生产或制造。 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 7.响应人具有一份近2年(自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无签约时间的,以合同(协议)中约定的服务开始时间等相关时点为准))响应品牌的四氢噻吩(2000公斤及以上)供货业绩。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封面、合同内容页、合同签署页等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内容需体现上述项目特征,若合同无法体现上述项目特征的,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业主单位盖章的详细订单等,原件备查。 (二)响应人关联关系要求 1.不同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经营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投标文件编制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同响应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如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响应人初步评审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存在股权关联关系或董事长、经理、董事交叉任职的响应人谨慎同时参与本项目。经评审判定与其他响应人存在股权关联关系且可能影响公正性的,评审委员会可以组织澄清,当部分相关单位自愿退出后其中只剩1家单位时,评审委员会可接受该单位;或评审委员会可以拒绝所有相关单位。 证明材料:响应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主要信息截图,同时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且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涉及人员近三个月连续在响应单位(含响应单位的分公司、母子公司或第三方人力外包单位,如为响应单位母子公司缴纳的须同时提供与响应单位的股权关系证明,第三方人力外包单位缴纳社保的须同时提供与第三方外包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含投标当月)社保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按照成立时间提供)。如发现与响应人递交信息不一致或存在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联关系,以评审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注: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均需按照要求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股权关联关系:一方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双方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即构成股权关联关系。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三)响应人应当具有良好的信誉,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1.响应人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同时提供以下网站截图证明: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响应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 2.近3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同时提供以下网站截图证明: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029CR4M5A62CH/index.html)-无行贿相关案由。 3.近2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成交项目、不接受采购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4.被列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黑名单的或暂停承揽资格的。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 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 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且《承诺函》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同时提供以下网站截图证明: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行政管理信息查询-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 说明: a.针对上述拒绝参与情形,响应人应按照对应网址渠道进行查询,并提供对应网址查询截图(若项目所在地在深圳市外的,相关网址查询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的网址为准)。 b.响应人针对上述网址信息,提供对应网站查询截图,相关信息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期内的查询结果为准。(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成交候选人的上述网址信息进行复核,若发现成交候选人存在上述否决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c.上述证明材料要求,若因查询平台系统故障或访问限制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查询的,响应人须提供查询页面的实时截图并附上说明。评审委员会可在截标评审当日查询复核,如与响应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审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四)利害相关方投标:接受□,不接受R。 采购人可接受与其存在利害关系单位的投标,但在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响应人中,按照报价由低往高排序,该利害关系单位的排位未在前1/2(含与其中报价差价不超过1%的响应人)人数时,不得确定其为成交人。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3日12时00分。
2026年中国电信甜橙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稽核及业务系统提升研发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6年中国电信甜橙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稽核及业务系统提升研发项目(项目编号:ZB-14-04D-2026-D-A18789),采购人为甜橙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项目预算 (元,不含增值税) 1 2026年中国电信甜橙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稽核及业务系统提升研发项目 上海 合同签订之日起17个月 1,716,981.13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具体开发功能模块包含:业务信息配置管理、终端款管理、营销系统升级、对省数据能力、历史业务收尾,具体开发内容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备注: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响应供应商所报价款(不含增值税)不得超过响应最高限价。若响应供应商价款(不含增值税)或经修正后的价款(不含增值税)超过最高响应限价(不含增值税)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本项目最高响应限价为1,716,981.13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响应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资质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如响应供应商为企业的,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注册资金信息页、行政处罚信息、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网页截图);不得在三年内被处以与本项目工作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为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至今未移除的)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如响应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s://gjsy.scopsr.gov.cn)”查询结果(基本信息页、行政处罚信息的网页截图);不得在三年内被处以与本项目工作相关的行政处罚。 如未提供,评审委员会有权以在上述途径自行查询的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2.1.2业绩要求: 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业务流程类或营销能力类或运营能力类】的软件开发相关项目经验,要求2023年01月0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如因使用电子印章,未在合同正文体现签约日期的,可附签章信息截图等其他材料证明签约日期)或合同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24年01月01日之后。(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要求足以体现合同名称、标的、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或相关订单、票据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响应供应商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合同原件内容,则须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提供。) 2.2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响应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 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响应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其他要求: (1)提供并按要求填写《响应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响应供应商之间不得串通响应,不得出现不同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网卡MAC地址/IP地址一致、项目报名IP地址一致或其他围标串标行为。 (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4)本项目须提供《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业务外包用工规范承诺函》,否则作否决响应处理。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请响应供应商于2026年07月17日08时30分至2026年07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询比文件的购买与下载。操作指引如下: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26-2027年膜过滤精制烟草提取物制备研究项目开展竞争谈判采购公告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2026-2027年膜过滤精制烟草提取物制备研究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具备资格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谈判采购。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6-2027年膜过滤精制烟草提取物制备研究项目 预算金额:44万元(含税) 最高限价:44万元(含税) 服务期(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件)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拟中选数量 1 2026-2027年膜过滤精制烟草提取物制备研究 1 开发烟草提取物多级膜过滤精制工艺路线,形成具备规模化生产可行性的工艺方案,输出可满足感官需求且具稳定性的精制烟草提取物产品。 1 注: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二)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专业服务机构等)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 ; 2.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在参加竞争谈判活动前3年内(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站页面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 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4. 未被列入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本单位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竞争谈判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竞争谈判; 6. 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谈判; (三) 获取谈判文件 1. 时间:2026年7月16日~2026年7月23日9:00时~16:00时(北京时间)。 2.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3. 获取地址: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 4. 谈判文件售价:本项目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RMB300.00),售后不退。 5. 操作指南 本项目谈判文件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采购下载的操作方法如下: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供应商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手册》。 (2)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资料进行报名操作(报名资料需盖鲜章扫描成PDF文件上传至【报名所需材料】),报名审核通过后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支付后自行下载谈判文件。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本项目缴纳标书款及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619506 (3)购买成功后可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4)疑问反馈:供应商针对供应商注册、接受邀请、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或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5)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获取谈判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获取谈判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将不予接收。 (四)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 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16时(北京时间)。 2. 文件递交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329号(中港汇静安)702-703室。 (五) 谈判时间和地点 1. 谈判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13:30时(北京时间)。 2. 谈判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3733号A1楼406会议室。 (六) 采购信息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发布。 (七) 联系方式 采购实施部门: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 联系人:张宇 电话: 021-61661383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3733号A1楼401/402室 E-mail:mdzhangyu@sh.tobacco.com.cn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329号(中港汇静安)702-703室 联系人:郑涵/郑改改 电话:17604155668 电子邮件:gcglzxshyc@163.com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政企信息化合作伙伴(解决方案类)2026年中小企业专项合作引入招募项目(第1批)合作引入公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政企信息化合作伙伴(解决方案类)2026年中小企业专项合作引入招募项目(第1批),项目编号:ZB-14-04H-2026-D-A18824。合作引入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政企客户事业部,现进行公告,有意向供应商可以报名参加,项目相关要求如下: 1. 合作引入概况与适用范围 1.1. 合作引入概况:为进一步落实电信集团公司DICT建设战略,扩大和促进DICT生态圈的建设,面向社会公开招募2026年年度广东电信DICT生态合作伙伴,选择在特定领域或者关键技术行业领先,且符合电信ICT业务发展规划,与电信自有能力形成“双向集成”的知名企业。 1.2. 适用范围:本次合作引入结果适用于中国电信广东公司负责的政企信息化ICT项目拓展与实施,包括省公司直接管控的政企信息化ICT项目和市公司及区县分公司的政企信息化ICT项目。 1.3. 引入年限:三年。 1.4. 滚动招募的规定: (1)本项目实施【滚动招募】,即滚动招募多个批次。每个批次的报名时间、申请文件截止上传时间、申请文件的评审时间,以对应批次的招募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2)本招募公告涵盖的批次,仅为【2026年第1批次】。 (3)同一项目的不同批次,入围的供应商进入同一供应商库。故已经入围的供应商,无须重复参与后续批次。 2. 合作引入类别 本次专项招募类别为:中小企业,行业归属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的“信息传输”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相关细分领域为准。(已进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ICT合作伙伴库相关招募类别的企业无需再参与此次招募)。 3. 合作模式: 通过公开招募方式进入中国电信广东公司DICT项目合作伙伴库。 4. 应答人须具备条件 4.1. ★资质要求:应答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原则上不低于 200万元(含)人民币,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证明材料。本项目允许分公司参与报名,分公司应答的,须获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应答人公章;经过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应答,其注册资本按总公司的注册资本。 4.2. ★案例要求:具有不少于1个ICT项目市场成功案例。须提供相关案例所涉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3.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合作引入方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7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7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0)为本项目的合作引入代理机构; (11)与本项目的合作引入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2)与本项目的合作引入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3)法律法规、询价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5. 合作引入文件的获取 5.1. 合作引入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7月17日00时00分至2026年07月23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合作引入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应答的潜在供应商,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合作引入文件的购买与下载,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5.2.1. 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为便于后续入库登记,供应商须在获取合作引入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完成电信供应商注册。) 5.2.2. 报名: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5.2.3. 支付: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5.2.4. 下载: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合作引入文件。(如无法下载,请与合作引入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获取) 5.2.5. 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2.6. 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报名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报名及支付均属无效。 5.3. 合作引入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 5.4. 本项目使用全流程线上电子平台,收取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平台服务费发票类别:鉴证咨询服务*平台服务费; 5.5. ★本项目收取保证金:800元;应答保证金形式包括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汇款、支票、汇票以及其他在中国注册的机构依法出具的应答保函、保险等,以银行汇款、支票、汇票等形式提交的应答保证金应当从应答人账户转出。 应答保证金有效期与应答有效期一致。 (1)以银行汇款等形式提交应答保证金的,应答保证金缴纳至如下账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行档案密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行档案密集架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A-2026-D-F-E19697),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行档案密集架采购项目。 2.2 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A-2026-D-F-E19697 2.3招标内容:新余市分行档案密集架。 2.4项目规模:采购估算金额为【29】万元。 2.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有效名单。 3.3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执行期内的供应商黑名单。 3.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应为档案密集架制造商。 4、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2日17: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费用支付: 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费用支付。 (1)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指引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已注册供应商直接登录) (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售价人民币贰佰元(¥200.00)整,售后不退。 (3)选择支付方式:①网上支付(微信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4)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可在诚e招电子采购平台自行下载。 4.2.2招标文件下载: 投标人按照上述操作完成费用支付后,登录邮银易采平台(网址https://cg.psbc.com)点击“平台注册”进行免费注册,完成注册后(已注册供应商直接登录),点击 “用户登录”,在“我的项目—我要参与”找到本项目后点击“立即参与”,上传【本项目“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付款材料(微信支付截图或系统上传汇款凭证截图)】并提交,待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注意: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邮银易采平台,选择招标项目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2.3疑问反馈: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获取、CA证书办理、网上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邮银易采平台可查询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专区,或致电客服热线:4006158711,服务时间:08:30-12:00,14:00-18:00;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可查询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专区,或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2.4关于CA证书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之前办理邮银易采平台CA证书,确保CA证书在项目投标期间保持有效,并使用CA证书进行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获取招标文件不需要办理 CA证书,只需使用通过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操作即可,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解密等需要使用 CA证书。 5、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至“邮银易采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5日9时30分。 5.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邮银易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以递交至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邮银易采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6158711)。) 5.3 逾期上传、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门户网站(https://cg.psbc.com/,邮银易采平台)、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世贸路969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0791-86730801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568号汉港凯旋中心19楼 邮 编: 330096 项目负责人:鲍晨蕾、袁锋、王弋、陈新安(招标师)、徐良华(招标师) 联 系 人:鲍晨蕾 13870896261 电子邮件:gczxjxjk@163.com 开户账号: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619697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寄递业务邮路运输服务外包集中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寄递业务邮路运输服务外包集中采购项目(二次)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寄递业务邮路运输服务外包集中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06-07-04A-2026-D-F-E18818。 三、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兴安盟分公司的邮路运输业务外包服务,总预算270.57万元,年预算135.29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2)本项目/包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详见下表,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路向 车型 吨位 单程(公里) 限价(元/趟或元/公里) 1 前旗中心-毛都(前农1) 分体厢式货车 5 415 3.08元/公里 2 前旗中心-满族(前农1) 分体厢式货车 5 360 3.08元/公里 3 前旗中心-格图(前农1) 分体厢式货车 5 220 3.08元/公里 4 前旗中心-白辛(前农1) 分体厢式货车 5 210 3.08元/公里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通用资格条件: (一)主体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合同义务的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二)财税状况: 3.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须作出承诺并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银行出具的近六个月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按实际经营期限提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一年纳税凭证(零纳税需税务部门盖章申报表,免税需提供免税证明)及社保缴费凭证。 (三)合规信用: 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主体(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提供相关网站证明截图。 6.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商业贿赂、弄虚作假等不良记录,无政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处罚记录,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须提供承诺书,或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等记录截图。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央国企除外),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有交叉或存在互相任职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组织保障: 11.投标人须承诺按要求报送项目服务员工信息、合同签订及保险缴纳情况,满足穿透式监管要求(详见附件)。 12.项目服务人员应无当前未了结的违法犯罪案件,不得处于缓刑考验期内,无强制隔离戒毒、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并配合采购人核查服务人员背景信息。 13.投标人须承诺及时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人员办理社保转移接续、人事档案转移工作,不得因转移接续不及时发生社保缴费断档、档案断档情况。 (五)其他要求: 14.设有最高限价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专项资格条件 15.投标人须提供行驶证核定载质量5吨及以上的自有货车至少3台,且能够提供行驶证核定载质量8吨及以上(不含5吨及以上车辆)的自有货车至少3台。 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投标人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投标人所有); (2)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其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3)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 以上3种情形视为投标人自有车辆;投标人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复印件,原件备查。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剔除其投标资格。 1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7.投标人须承诺为承运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低于200万元的第三者商业责任险和不低于100万元的座位险(驾乘人员险),为承运邮件投保赔付额不得低于100万元/车的货物保险,并提供承诺书(须加盖公章)。 18.投标人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符合中国邮政GPS/北斗信息管理系统接口规范标准的GPS/北斗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GPS/北斗信息管理系统的条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9.投标人提供的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标识。 20.投标人应保证能自行办理货车通行证且符合分包所在区域牌照要求,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来独立承担过的一个市趟或区内运输外包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投标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金额的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寄递业务驾驶环节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寄递业务驾驶环节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寄递业务驾驶环节业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06-07-04A-2026-D-F-E18840。 三、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兴安盟分公司的驾驶业务外包服务,总预算295.06万元,年预算147.53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2)本项目/包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详见下表,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路向 车型 吨位 单程(公里) 限价(元/趟或元/公里) 1 中旗中心-茫哈(中农1) 分体厢式货车 2.75吨 240 0.87元/公里 2 中旗中心-代钦(中农1) 分体厢式货车 5吨 360 0.87元/公里 3 突泉中心-太平(突农1) 分体厢式货车 2.75吨 208 0.87元/公里 4 突泉中心-宝石(突农1) 分体厢式货车 5吨 195 0.87元/公里 5 扎旗中心-巴彦(扎农1) 分体厢式货车 2.75吨 270 0.87元/公里 6 扎旗中心-宝力(扎农1) 分体厢式货车 5吨 240 0.87元/公里 7 扎旗中心-新林(扎农1) 分体厢式货车 2.75吨 200 0.87元/公里 8 兴安中心-义勒(兴农1) 分体厢式货车 2.75吨 120 0.87元/公里 9 中旗中心-铜矿(中农1) 分体厢式货车 2.75吨 280 0.87元/公里 10 突泉中心-华丰(突市1) 分体厢式货车 2.75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