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营业部2025-2027年款箱代理寄库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营业部2025-2027年款箱代理寄库项目论证报告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上饶市保安总公司提供款箱代理寄库服务。 一、专家论证意见表: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采购单位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项目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营业部2025-2027年款箱代理寄库项目 项目金额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6万元/2年 专家1论证意见 上饶分行已对当地市场询价,并进行了同行业市场对比,具备寄库代理资质的工农中建、邮储、农商银行、上饶银行等均无合作意向,仅上饶市保安总公司一家愿意提供寄库服务,经论证,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专家姓名 蒋卉 职 称 采购人代表 专家2论证意见 根据上饶分行2025年5月15日出具的上饶分行营业部2025年款箱代理寄库项目单一来源及询价说明,经过市场询价及同行业市场对比,上饶地区只有上饶市保安总公司愿意提供款箱代理寄库服务,且为上饶分行上一周期的代理寄库单位。 根据财政部发《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第23条(一)款规定,当“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因此建议本次款箱代理寄库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 黄浩强 职 称 工程师 专家3论证意见 根据《国有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财金(2018)9号),符合第二十三条第一项,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姓名 胡友昌 职 称 高工 结论: 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熊佳敏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18679128749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gczxjxjk@163.com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公示期:5个工作日。 特此公示。 采 购 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333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0791-86666915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568号汉港凯旋中心19楼 邮 编: 330096 项目负责人:熊佳敏、谭春、袁锋、刘辉、徐良华(招标师) 2025年5月22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2025年上饶广丰支行款箱代理寄库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2025年上饶广丰支行款箱代理寄库项目论证报告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上饶市广丰区国控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提供2025 年上饶广丰支行款箱代理寄库服务。 一、专家论证意见表: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采购单位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项目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2025年上饶广丰支行款箱代理寄库项目 项目金额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1万元 专家1论证意见 本项目经采购人充分市场询价,结合实际情况,上饶市广丰区国控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采购人上期合同供应商且是上饶地区唯一愿意提供服务的供应商,依据《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姓名 刘鸣华 职 称 高级工程师 专家2论证意见 2025年5月22日,南昌,经现场会议调研和查看《2025 年上饶广丰支行款箱代理寄库项目单一来源及询价说明》,依据《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采购单位的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建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姓名 姜文娟 职 称 正高级工程师 专家3论证意见 上饶广丰地区具备寄库代理资质机构工农中建、邮储、农商银行等均不接受外部代理业务,仅上饶市广丰区国控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唯一愿意提供代理寄库服务。经论证,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专家姓名 蒋卉 职 称 采购人代表 结论: 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万文彪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15180649963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gczxjxjk@163.com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公示期:5个工作日。 特此公示。 采 购 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333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0791-86666915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568号汉港凯旋中心19楼 邮 编: 330096 项目负责人:万文彪、谭春、袁锋、刘辉、徐良华(招标师) 2025年5月22日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中心委托,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中心上海研发部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定点供应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中心上海研发部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定点供应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中心上海研发部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定点供应项目 项目编号:ZB-16-04A-2025-D-E0821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服务内容: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1家中标人为招标人食堂所需鲜肉、包装食品(含冻品)、蔬菜、水产品、干货调料、饮料(含奶类)、水果、禽类、粮油、豆制品、加工食品、蛋类、特定商超指定商品(山姆、盒马鲜生)等食材提供配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服务期限:自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预估金额:人民币967万元/年,据实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商事主体登记证书(营业执照)或其他证照。 2.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失信被执行人、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④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说明:①由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 ①不同单位存在同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②不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需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6.如投标人与招标人现有的食堂餐饮服务供应商法人为同一人或者与食堂餐饮服务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食材定点配送项目的公开招标活动,招标人现有的食堂餐饮服务供应商为国福欣欣(上海)实业有限公司。(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 ①与国福欣欣(上海)实业有限公司存在同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②与国福欣欣(上海)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7.在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注:未与中国工商银行有过合作的单位需同样按此条内容进行承诺)) 8.投标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招标人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中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库”中。投标人承诺根据“《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经招标人核实,若中标候选人尚在‘供应商禁入名单库’中,则自动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0.“采购结果中标方、合同签约方、开票方、收款方”四者保持一致。(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中标人不得将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2.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13.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14.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15.投标人须对投标报价作出如下承诺: (1)投标人须承诺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难点与风险,报出合理的价格。 (2)投标人须承诺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填报价格。 (3)投标人须承诺投标报价包含专利使用费等各项知识产权费用,确保在招标人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因第三方权利限制无法使用或受到起诉。 (4)投标人须承诺对于招标文件中未详尽描述所供设备或服务中必要的内容,均已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补充或完善。 16.投标人须如实报告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离职人员关联情况并作出承诺。(投标时须提供《公平竞争与廉洁承诺书》) 17.投标人须承诺无条件接受招标人《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告知书》条款。(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8.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9.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0.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1.已登记并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3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项目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2)“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录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3)“项目登记”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 (4)平台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4.付款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至“附件”处(汇款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编号后6位及项目简称”);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账户: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110910037672508219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6.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登记、可下载文件即报名成功。 7.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文件获取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文件获取及支付均属无效。 8.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09时3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区江浦路街道齐齐哈尔路928号印坊创意园2号楼205室)注:本楼宇区域内全面禁烟火,请避免携带香烟、火柴、打火机等火源进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 六、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2.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网址:www.cfcpn.com)、工银集采网(网址:https://jc.ic b c.c o m .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中心委托,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中心北京研发部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定点供应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中心北京研发部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定点供应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中心北京研发部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定点供应项目 项目编号:ZB-16-04A-2025-D-E0821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服务内容: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1家中标人为招标人食堂所需鲜肉、饮料(含奶)、包装食品(含冻品)、水果、蔬菜、粮油、加工食品、水产品、干货调料、蛋类、禽类、豆制品等食材提供配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服务期限:自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预估金额:人民币964.1万元/年,据实结算。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商事主体登记证书(营业执照)或其他证照。 2.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失信被执行人、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④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说明:①由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 ①不同单位存在同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②不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需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6.如投标人与招标人现有的食堂餐饮服务供应商法人为同一人或者与食堂餐饮服务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食材定点配送项目的公开招标活动,招标人现有的食堂餐饮服务供应商为北京健坤餐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 ①与北京健坤餐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同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②与北京健坤餐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7.在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注:未与中国工商银行有过合作的单位需同样按此条内容进行承诺)) 8.投标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招标人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中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库”中。投标人承诺根据“《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经招标人核实,若中标候选人尚在‘供应商禁入名单库’中,则自动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0.“采购结果中标方、合同签约方、开票方、收款方”四者保持一致。(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中标人不得将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2.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13.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14.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15.投标人须对投标报价作出如下承诺: (1)投标人须承诺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难点与风险,报出合理的价格。 (2)投标人须承诺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填报价格。 (3)投标人须承诺投标报价包含专利使用费等各项知识产权费用,确保在招标人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因第三方权利限制无法使用或受到起诉。 (4)投标人须承诺对于招标文件中未详尽描述所供设备或服务中必要的内容,均已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补充或完善。 16.投标人须如实报告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离职人员关联情况并作出承诺。(投标时须提供《公平竞争与廉洁承诺书》) 17.投标人须承诺无条件接受招标人《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告知书》条款。(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8.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9.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0.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1.已登记并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3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项目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2)“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录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3)“项目登记”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 (4)平台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4.付款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至“附件”处(汇款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编号后6位及项目简称”);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账户: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311091003767250821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6.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登记、可下载文件即报名成功。 7.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文件获取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文件获取及支付均属无效。 8.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09时3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西翼11层招标投标中心)注:本楼宇区域内全面禁烟火,请避免携带香烟、火柴、打火机等火源进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 六、 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2.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中心广州研发部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定点供应项目招标公告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中心委托,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中心广州研发部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定点供应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中心广州研发部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定点供应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中心广州研发部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定点供应项目 项目编号:ZB-16-04A-2025-D-E0795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服务内容: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1家中标人为招标人食堂所需饮料(含奶类)、鲜肉、包装食品(含冻品)、水果、蔬菜、加工食品、水产品、粮油、特定商超指定商品、干货调料、蛋类、禽类、豆制品等食材提供配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服务期限:自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预估金额:人民币1162万元/年,据实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商事主体登记证书(营业执照)或其他证照。 2.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失信被执行人、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④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说明:①由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 ①不同单位存在同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②不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需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6.如投标人与招标人现有的食堂餐饮服务供应商法人为同一人或者与食堂餐饮服务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食材定点配送项目的公开招标活动,招标人现有的食堂餐饮服务供应商为北京健力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 ①与北京健力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同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②与北京健力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7.在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注:未与中国工商银行有过合作的单位需同样按此条内容进行承诺)) 8.投标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招标人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中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库”中。投标人承诺根据“《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经招标人核实,若中标候选人尚在‘供应商禁入名单库’中,则自动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0.“采购结果中标方、合同签约方、开票方、收款方”四者保持一致。(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中标人不得将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2.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13.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14.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15.投标人须对投标报价作出如下承诺: (1)投标人须承诺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难点与风险,报出合理的价格。 (2)投标人须承诺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填报价格。 (3)投标人须承诺投标报价包含专利使用费等各项知识产权费用,确保在招标人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因第三方权利限制无法使用或受到起诉。 (4)投标人须承诺对于招标文件中未详尽描述所供设备或服务中必要的内容,均已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补充或完善。 16.投标人须如实报告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离职人员关联情况并作出承诺。(投标时须提供《公平竞争与廉洁承诺书》) 17.投标人须承诺无条件接受招标人《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告知书》条款。(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8.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9.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0.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1.已登记并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3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项目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2)“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录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3)“项目登记”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 (4)平台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4.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至“附件”处(汇款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编号后6位及项目简称”);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账户: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110910037672507953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6.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登记、可下载文件即报名成功。 7.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文件获取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文件获取及支付均属无效。 8.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09时3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2号会议室) 注:本楼宇区域内全面禁烟火,请避免携带香烟、火柴、打火机等火源进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 六、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2.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网址:www.cfcpn.com)、工银集采网(网址:https://jc.icb c.c om .cn)、诚E招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八、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中心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软件园路2号 联系人:黄经理 联系人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建工路5号 联系人办公电话:020-83928161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中心委托,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中心杭州研发部文一西路园区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定点供应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中心杭州研发部文一西路园区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定点供应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中心杭州研发部文一西路园区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定点供应项目 项目编号:ZB-16-04A-2025-D-E0822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服务内容: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1家中标人为招标人食堂所需鲜肉、包装食品(含冻品)、蔬菜、水果、饮料(含奶类)、干货调料、加工食品、水产品、禽类、粮油、特定商超指定商品(山姆、盒马鲜生、麦德龙)、蛋类、豆制品等食材提供配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服务期限:自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预估金额:人民币820万元/年,据实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商事主体登记证书(营业执照)或其他证照。 2.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失信被执行人、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④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说明:①由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 ①不同单位存在同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②不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需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6.如投标人与招标人现有的食堂餐饮服务供应商法人为同一人或者与食堂餐饮服务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食材定点配送项目的公开招标活动,招标人现有的食堂餐饮服务供应商为绿城留庄(杭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 ①与绿城留庄(杭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同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②与绿城留庄(杭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7.在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注:未与中国工商银行有过合作的单位需同样按此条内容进行承诺)) 8.投标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招标人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中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库”中。投标人承诺根据“《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经招标人核实,若中标候选人尚在‘供应商禁入名单库’中,则自动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0.“采购结果中标方、合同签约方、开票方、收款方”四者保持一致。(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中标人不得将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2.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13.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14.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15.投标人须对投标报价作出如下承诺: (1)投标人须承诺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难点与风险,报出合理的价格。 (2)投标人须承诺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填报价格。 (3)投标人须承诺投标报价包含专利使用费等各项知识产权费用,确保在招标人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因第三方权利限制无法使用或受到起诉。 (4)投标人须承诺对于招标文件中未详尽描述所供设备或服务中必要的内容,均已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补充或完善。 16.投标人须如实报告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离职人员关联情况并作出承诺。(投标时须提供《公平竞争与廉洁承诺书》) 17.投标人须承诺无条件接受招标人《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告知书》条款。(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8.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9.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0.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1.已登记并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3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项目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2)“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录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3)“项目登记”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 (4)平台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4.付款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至“附件”处(汇款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编号后6位及项目简称”);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账户: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110910037672508220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6.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登记、可下载文件即报名成功。 7.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文件获取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文件获取及支付均属无效。 8.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09时3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舟山东路198号宸创大厦15楼1号会议室)注:本楼宇区域内全面禁烟火,请避免携带香烟、火柴、打火机等火源进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 六、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2.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网址:www.cfcpn.com)、工银集采网(网址:https://jc.icbc .co m .cn)、诚E招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中心委托,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中心珠海本部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定点供应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中心珠海本部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定点供应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开发中心珠海本部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定点供应项目 项目编号:ZB-16-04A-2025-D-E0821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服务内容: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1家中标人为招标人食堂所需鲜肉、饮料(含奶类)、蔬菜、禽类、加工食品、特定商超指定商品(山姆、盒马鲜生)、粮油、干货调料、水果、水产品、包装食品(含冻品)、蛋类、豆制品等食材提供配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服务期限:自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预估金额:人民币1095万元/年,据实结算。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商事主体登记证书(营业执照)或其他证照。 2.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失信被执行人、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④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说明:①由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 ①不同单位存在同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②不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需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6.如投标人与招标人现有的食堂餐饮服务供应商法人为同一人或者与食堂餐饮服务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食材定点配送项目的公开招标活动,招标人现有的食堂餐饮服务供应商为广东隆幸食品有限公司。(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 ①与广东隆幸食品有限公司存在同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②与广东隆幸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7.在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注:未与中国工商银行有过合作的单位需同样按此条内容进行承诺)) 8.投标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招标人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中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库”中。投标人承诺根据“《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经招标人核实,若中标候选人尚在‘供应商禁入名单库’中,则自动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0.“采购结果中标方、合同签约方、开票方、收款方”四者保持一致。(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1.中标人不得将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2.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13.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14.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15.投标人须对投标报价作出如下承诺: (1)投标人须承诺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难点与风险,报出合理的价格。 (2)投标人须承诺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填报价格。 (3)投标人须承诺投标报价包含专利使用费等各项知识产权费用,确保在招标人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因第三方权利限制无法使用或受到起诉。 (4)投标人须承诺对于招标文件中未详尽描述所供设备或服务中必要的内容,均已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补充或完善。 16.投标人须如实报告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离职人员关联情况并作出承诺。(投标时须提供《公平竞争与廉洁承诺书》) 17.投标人须承诺无条件接受招标人《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告知书》条款。(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8.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9.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0.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1.已登记并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3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项目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2)“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录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3)“项目登记”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 (4)平台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4.付款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至“附件”处(汇款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编号后6位及项目简称”);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费用电汇账户: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311091003767250821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6.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登记、可下载文件即报名成功。 7.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文件获取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文件获取及支付均属无效。 8.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09时3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92号2号楼304会议室)注:本楼宇区域内全面禁烟火,请避免携带香烟、火柴、打火机等火源进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 六、 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2.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行全辖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行全辖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编号 BOC-A4276-2025FW03 三、项目情况 1.采购内容:本次项目为中国银行赣州市分行采购全辖物业服务。包括赣州市分行办公楼、食堂等;赣州市本级营业网点、自有房产;县支行片区一共7家支行,即:赣县支行、于都支行、兴国支行、宁都支行、石城支行、会昌支行、瑞金支行;县支行片区二共10家支行,即:南康支行、崇义支行、大余支行、定南支行、龙南支行、全南支行、上犹支行、信丰支行、寻乌支行、安远支行。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2.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分为4包,标包1为本级物业服务项目,标包2为本部物业服务项目,标包3为县支行片区一物业服务项目,标包4为县支行片区二物业服务项目。所有标包都可兼投,但标包1与标包2不兼中、标包3与标包4不兼中。 3.项目预算:1139.65万元(含税),其中:包1:1788104.00元;包2:1984608.00元;包3:3233114.16元,包4:4390624.8元。 4.入围供应商数量:每个标包各1家 5.服务期限:2年。 6.服务地点:江西省赣州市。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如下: 1.应答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2.应答人须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应答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应答人近3年(截至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应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5.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应答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6.应答人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7.应答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应答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应答人的合法权益。 8.应答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9.应答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0.应答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应答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截至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止,应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3.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应答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应答人; (2)与本应答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应答人。 应答人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应答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应答人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4.应答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 5.1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5月22日至2025年06月03日。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5.2.1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应答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应答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5.2.2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应答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 (1)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支付文件费用; (2)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编号后6位及项目简称”); 5.2.3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支付、可下载文件。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3 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应答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n)、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网址:http://www.cfcpn.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七、项目说明会 不涉及 八、踏勘 不组织 九、应答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4日09:30(北京时间)(北京时间)。 2、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18号阳明国际2号楼907室。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装订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十、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行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橙乡大道28号嘉福金融中心4楼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568号汉港凯旋中心1912室 邮 编: 33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