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2026年车辆增值服务增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2026年车辆增值服务增补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CP-TPIYN-2026-S2-001,招标代理项目编号:SZ-17-04A-2026-D-F-E01811),招标人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2026年车辆增值服务增补采购项目 2.2 招标范围:拟选定一批优质供应商为招标人客户提供车辆增值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书”。 2.3 预估金额:含税1000万元。 2.4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2标包,各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参与,各标包允许兼投兼中。 标包 服务地点 中标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标包1 昆明 1-2 355 标包2 地州(大理、曲靖、昭通、文山、红河、玉溪、保山、德宏、版纳、普洱、楚雄、丽江) 1-2 645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署日起1年,以合同签署为准。 2.6 服务区域:云南省 2.7※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含税限价,详见《投标一览表》,若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否决投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各标包)3.1 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总部机构)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或总部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供应保障能力,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3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若有免税或零申报的情况,免税的请出具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未发生税收的须提供纳税零申报证明材料。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 最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的; (3) 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 在最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因自身任何违约、违法行为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取消投标资格、合同解除或败诉; (6) 被列入太平集团及下属所有子公司负面清单,中国太平电子化采购平台处于冻结状态的企业; (7) 被太平集团及下属所有子公司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企业; (8)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本资格项投标人应提供财务信誉承诺书等证明材料,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项目报名、招标文件费用缴费。 (1) “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项目报名”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登陆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1)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2)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编号及项目简称”); (3)钱包支付:注册时自动创建“钱包账号”,充值后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支付文件费用。 4.4 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即报名成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纸质版投标文件(含U盘)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09时30分,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488号红星财富中心B座9楼公诚咨询开标室。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如无法参加现场开标会可选择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接收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邮寄地址同上。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文件(含U盘版投标文件);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标包。 5.5 在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前至中国太平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s://eps.cntaiping.com/)完成注册。(“注册”方式详见【中国太平电子化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太平云采平台用户使用手册-供应商注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金采网(http://www.cfcpn.com/)、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中国太平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eps.cntaiping.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质疑、投诉及举报途径为保障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招标人有接受公开监督的渠道,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在招标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以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7.1 质疑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招标要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不再受理针对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将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2)投标人对招标程序及中标结果的公平性、合规性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https://www.chengezhao.com/)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文件或电子邮件等文字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超过以上时效的质疑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在自收到书面质疑材料之日起3日内就质疑事项给予答复。 质疑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理联系人:林浩杰 电子邮箱:15992524273@139.com 联系电话:15992524273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E会议室 7.2 投诉
项目概况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采购检验和病理外送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2月1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6-04-04A-2025-D-F-E36848C01 项目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采购检验和病理外送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普通检验外送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1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普通检验外送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1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之日起2年或至项目预算金额用完为止(以先到者为准)。 采购包2(特殊检验外送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9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特殊检验外送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9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之日起2年或至项目预算金额用完为止(以先到者为准)。 采购包3(病理检验外送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病理检验外送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6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之日起2年或至项目预算金额用完为止(以先到者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②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③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普通检验外送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概况惠州仲恺中学附属初级中学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与劳务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04-06-04A-2026-D-F-E01862 (2)项目名称:惠州仲恺中学附属初级中学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与劳务服务项目 (3)采购需求:本项目分2个采购包,具体情况如下: 采购包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元,含税)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食堂食材采购服务 11,500,000.00 详见第二章 2 劳务服务 3,496,100.00 详见第二章 合计金额 14,996,100.00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为1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对应采购包的最高限价(预算金额),否则将作废标处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2025年0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适用于采购包1】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1月24日至2026年01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 方式:系统获取。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方式:供应商须在项目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上的投标人登录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通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检索本项目后在线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在网上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可无需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平台操作如有疑问可联系客服020-89524219)。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10楼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多功能室(1014房)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及金额详见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3.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仲恺中学附属初级中学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胜利大道(甲子社区LED工业园区) 联系方式:0752-59767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东路4号2栋3楼 联系方式:15014971315(李婷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涛、庞文勇、李婷婷 电话:15014971315(李婷婷) 采购人:惠州仲恺中学附属初级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3日 招标公告--惠州仲恺中学附属初级中学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与劳务服务项目.pdf
2026年高新网LGWJ信息化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6年高新网LGWJ信息化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SZ-17-04A-2026-D-F-E01825),招标人为深圳高新区信息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海丰县海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磋商邀请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海丰县海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海丰县海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海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04-04-04F-2026-D-F-E0219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控制价:承销费率(年化率)不高于0.3%/年(含)。此限价含债券受托管理费。响应报价超出采购控制价的,该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服务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服务内容:本项目选聘债券发行主承销商,主承销商负责招标人公司债券的注册发行工作,并受招标人的委托负责协调审计、评级、律师等中介机构完成招标人的债券发行、上市和登记托管等工作。债券品种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中标单位签署《承销协议》日起,至招标人就本项目相关的债券履行清偿义务日止。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响应。 提供《响应承诺函》,并进行相关申明。 (3)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响应承诺函承诺相关要求内容。 (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响应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主办方(联合体牵头人)以及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如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出现因各种原因无法履约之情形,另外一方应继续并全面履行义务。 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响应,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响应,也不允许派出两个或以上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5) 供应商(分支机构投标时其所属的金融机构法人)需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提供盖有公章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证券期货业务许可的复印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时间:2026年01月24日至2026年01月30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 3.3方式:系统获取。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购买及下载。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无须进行此操作。) (2)购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3)支付: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购买均属无效。 3.4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4.1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4.2开启时间:同上(截止时间) 4.3地点:汕尾市城区和顺路中段东侧万盛织造厂A栋摩方空间3楼311室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5.1发布公告的媒介: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6.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丰县海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海丰县城东镇生态科技城海龙投资大厦10层36-8号(自主申报) 联系方式:18826052258 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汕尾市城区和顺路中段东侧万盛织造厂A栋摩方空间3楼311室 联系方式:19520975420 6.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李涛、刘伟胜、庞文勇、盛菲、黄俊霭 联系方式:19520975420 2026年01月23日 海丰县海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磋商邀请.pdf
项目概况 深圳市第三儿童医院自动听性脑干筛查仪(听力筛查仪)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2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线下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17-04A-2026-D-F-E00258 2.项目名称:深圳市第三儿童医院自动听性脑干筛查仪(听力筛查仪) 3.预算金额:18.00万元(人民币) 4.最高限价:18.00万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是否进口 备注 1 深圳市第三儿童医院自动听性脑干筛查仪(听力筛查仪) 1 批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拒绝进口 所属行业:工业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平台(https://gjsy.scopsr.gov.cn/)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网站查询投标人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com.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9)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或厂家须提供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相应格式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10)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或厂家需提供《不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相应格式见相应格式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1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自动听性脑干筛查仪(听力筛查仪)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当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时无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其所属类别进行书面说明【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面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2)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自动听性脑干筛查仪(听力筛查仪)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的扫描件,原件备查(开标时,该注册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注册证和所投产品在该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1月24日至2026年1月30日,每天上午 9:00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通过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下载招标文件。 3.方式:网上报名响应 (1)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录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确认报名参加。“项目报名”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 (“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a) 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支付文件费用; b) 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编号(即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3)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报名、下载完招标文件即报名成功。 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注册、报名操作如出现特殊情况可致电张工13824396451协调处理。 4.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600258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2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楼33E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项目概况 深圳海洋大学(一期)信息化配套工程全过程造价及内控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线下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17-04A-2026-D-F-E01802 2.项目名称:深圳海洋大学(一期)信息化配套工程全过程造价及内控管理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895,300.00元(人民币) 4.最高限价:895,300.00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备注 1 深圳海洋大学(一期)信息化配套工程全过程造价及内控管理服务项目 1 项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总公司(总所)或者分公司(分所)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分所)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总所)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及分公司(分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承担(由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平台(https://gjsy.scopsr.gov.cn/)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网站查询投标人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1月23日自公告发布之时至2026年01月30日17:30(北京时间) 2.地点:通过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下载招标文件。 3.方式:网上报名响应 (1)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录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确认报名参加。“项目报名”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 (“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a) 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支付文件费用; b) 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编号(即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3)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报名、下载完招标文件即报名成功。 (4)报名成功后,可联系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详见下文)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 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注册、报名操作如出现特殊情况可致电项目负责人协调处理。 4.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601802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02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楼33E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2026年01月3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与本项目负责人联系咨询,前如有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将以补充公告告知,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招标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递交质疑函,现场提交、邮寄地址至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楼33E。) 2.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方科技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平台(https://biddingoffice.sustech.edu.cn)和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 3.关于采购事宜:为加快采购进度,本项目如作出有效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参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符合规定情形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采购人授权代表同意可当场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谈判程序如下: 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与有效投标供应商分别进行三轮谈判,投标文件报价为第一轮报价。 2.以最后一轮有效报价作为投标报价,竞争性谈判按照原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及评审项进行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单一来源使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竞争性磋商公告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潮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拟对潮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无抽搐电休克仪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潮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无抽搐电休克仪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04-17-04F-2026-D-F-E0214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550000.00元整 采购需求: (潮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无抽搐电休克仪设备采购项目)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无抽搐电休克仪及配套 1(套) 详见第二章“采购项目需求” 允许进口产品响应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 报价要求:本项目以人民币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运输保险、装卸、安装(含安装所需材料)、调试、质保期售后服务、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的提供等)、各项税费以及完成询比价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磋商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供应商未提供资格信用承诺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供应商未提供资格信用承诺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供应商未提供资格信用承诺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3.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2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 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其适用其规定)。 3.3 供应商所投医疗设备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若供应商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建议供应商先自行到该网站查询确认本行业或单位是否已被覆盖),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注: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若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的,本项目失败,采购人将对该项目重新进行竞争性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4日至2026年01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电子版获取(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 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 售价:¥200.00元(人民币)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2月04日09时30分 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潮枫路223号新时空大厦8楼开标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只接受网上支付) 供应商可登陆我公司网站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注册登记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诚E招平台“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项目申请、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可下载文件即登记成功。 2.磋商保证金:人民币8500.00元。须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用应答人公户电汇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银行账号,接收保证金相关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110910037672602143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