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享电单车安全维护提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享电单车安全维护提升采购项目实施公开招标,项目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享电单车安全维护提升服务采购。 二、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南昌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实施周期:合同签订日起50天内完成。 三、招标范围: 采购项目预算:2899850元人民币,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一名中标人 序号 服务内容 含税最高限价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维修配件 799850元 详见 招标文件 2 维修工时费 2100000元 四、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管理、检测项目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产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3月27日8:30至2025年4月3日17:30。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在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或发送报名材料至邮箱(gczxjxjk@163.com)进行购买。 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568号汉港凯旋中心19楼1912室 方式:现场购买、网上购买。 工本费:500元。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7日09时30分,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568号汉港凯旋中心19楼1908会议室。 2、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七、项目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ncjttz.cn)和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官网(www.n c g j .c o m.c 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2109号 联 系 人:李文 0791-86280698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568号汉港凯旋中心19楼1912室 项目负责人:毛初鹏、徐逸、喻成 联 系 人1:毛初鹏 15979020900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江门市五邑中医院(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江门市五邑中医院停车场管理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05-04A-2025-D-E02749C01 项目名称:江门市五邑中医院停车场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内容: 项目内容 数量 项目预算 江门市五邑中医院停车场管理服务 1项 0.00元(人民币) 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服务时间:包括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建设期、运营期累计最多不超过20年,服务期自建设审批通过,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完成场地移交手续之日起计算。其中:建设期包含智能立体机械停车库建设期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期。智能立体机械停车库建设期为报建审批通过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建设及验收合格。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期为报建审批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完成建设及验收合格。中标人在建设期内任意一项目没有完成的,招标人有权收取中标人履约保证金。 服务地点:招标人单位内(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按要求响应。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按要求响应。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按要求响应。 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按要求响应。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按要求响应。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已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8日至2025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 方式:投标人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上的【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平台,点击【商机发现】,通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检索本项目后在线获取招标文件(若涉及平台技术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020-89524219);投标人在网上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可无需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300.00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8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8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10号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3号楼809-810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要求中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招标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本招标活动。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江门市五邑中医院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华园东路30号 联系方式:0750-3509927、0750-350864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10号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3号楼808室 联系方式:0750-3881516 邮 箱:xiongjiaxin.gcmc.gd@chinaccs.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嘉欣、盛菲、李涛 电 话:0750-3881516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28日
2025年GXW算力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供应商引入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5年GXW算力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供应商引入,比选人为深圳高新区信息网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编号: SZ-17-04D-2025-D-E05917。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地点:深圳市 (2)合作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本项目需引入一名合作伙伴,提供2025年GXW算力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服务。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报价分成比例不得超过98%,参选人报价分成比例超过98%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要求:参选人须为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法人下属不 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加盖法人公章),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以法人为准,同时法人及分支机构均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如参选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显示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如参选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显示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2项目团队要求:参选人须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另外还须至少配备1名技术人员。须提供以上所有人员的人员列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有效的社保证明(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选截止日前3个月的连续社保证明,且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证明材料。 备注:如法人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参选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其法人。 2.3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2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备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系统集成类或智能化项目的相关经验)。 备注:须提供项目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如提供的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最终该框架合同有效业绩以合同合计金额为准。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业绩统计:1)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2)时间及合同数量以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为准。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参选人不得存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须提供《参选信誉承诺函》。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2022年3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自2020年3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自2020年3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最近三年(自2022年3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参选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参选人提交参选文件时必须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参选文件一律无效。 2.6参选保证金:如采用银行汇款形式的,参选保证金必须从参选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并提供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及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或“基本账户信息”说明材料等。如采用银行保函、参选保函、保险形式的,须提供保函、保险原件。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28日8时30分至2025年4月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E。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参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比选文件的购买、费用支付及下载。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参选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参选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的潜在参选人,无须进行此操作。) (2)购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3)支付: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购买均属无效。 4.4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4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要获取纸质比选文件,请凭借购买记录前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E现场领取,或电话联系文件售卖人员进行邮寄,邮寄费用由参选人承担。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5年 4 月 8 日 14 时30分。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粤兴二道中国电信滨海通信机楼八楼3号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5参选保证金: 15000元人民币。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引入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竞争性谈判公告 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90号金东花园3、4、7、8、10幢107、207号部分物业(1楼383.07平方米)出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年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90号金东花园3、4、7、8、10幢107、207号部分物业(1楼383.07平方米)公开招租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编号:04-17-04E-2025-D-A05143),招租方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项目批复已落实,已具备招租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一、 招租内容 1.1项目名称:2025年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90号金东花园3、4、7、8、10幢107、207号部分物业(1楼383.07平方米)公开招租项目。 1.2项目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90号金东花园3、4、7、8、10幢107、207号房(1楼383.07平方米)。 1.3项目租赁期限:本项目租赁期限为4年。 1.4招租范围:2025年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90号金东花园3、4、7、8、10幢107、207号房1楼383.07平方米,房屋面积1楼部分为383.07平方米。 1.5物业概况:2025年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90号金东花园3、4、7、8、10幢107、207号部分物业(1楼383.07平方米)公开招租项目,该物业权属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具体使用面积以现场双方实测确认。本项目标的物签订合同方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1.6※特别说明: 1)租赁范围:场地用途仅用于作为商业、办公场所,承租方不得对房屋及空地进行改造。场地内禁止明火,禁烟,谢绝餐饮、工厂及生产、销售、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用途;同时租赁期内承租方自行负责消防安全及设施配套,且相关消防安全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由承租方对此进行承诺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按附件1、承诺函) 2)本项目为2025年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90号金东花园3、4、7、8、10幢107、207号部分物业(1楼383.07平方米)公开招租项目,租赁期租金报价每月单价下限为:22984.2元/月,租赁期内租金单价每两年递增3%,承租方租赁期租金单价报价不得低于招租方设定的租金下限,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同时报价应提供相应的承诺函(按附件1、承诺函),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承诺函的,报价予以否决。 3)租赁标的物水电原则上由承租方自行到电力、自来水公司申请独立电表、水表,如若申请无法通过,承租方自行安装水电分表,安装或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我方的同意,再由承租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承租方负担。电费在电表读数的基础上增加12%的线损与我方结算。水费按照分表读数摊分我方代垫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等费用进行结算。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因使用房屋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缴付,不纳入租金中。由承租方对此进行承诺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按附件1、承诺函) 4)合同期内,招租方或承租方若提前3个月告知对方申请提前退租,均不视为违约。 5)承租方在签订本合同后30日内须向招租方支付2个月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备注: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二、 ※资格条件 2.1※承租方须满足以下资格之一: (1)承租方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报价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报价人报价,在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争性谈判项目报价的,除竞争性谈判文件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且报价文件有明确区分所有备选报价方案的外,否则按否决报价处理。】 1) 如承租方为企业的,独立企业法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经年检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包括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 如承租方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显示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承租方为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需提供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 (3)承租方为经工商注册具有独立、完整产权的个体经营实体(需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2※承租方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租方,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供应商提交应答文件时必须提供《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应答文件一律无效。(承租方为自然人无需提供) 2.3※保证金要求:11,000.00元。 如采用银行电汇方式的,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必须从承租方的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基本户开户证明文件(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或“基本账户信息”说明材料等)。如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银行保函需提供原件。 2.4承租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3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3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3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03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200 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0) 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1) 为本谈判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2)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3) 为本谈判项目的代建人; (14) 为本谈判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5) 与本谈判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6) 与本谈判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谈判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谈判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 法律法规、谈判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图书室家具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有兴趣的单位可报名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及内容 1.项目名称: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图书室家具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07-15-04E-2025-D-E06037 3.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一批图书室家具,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一览表》。 4.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5.交付使用时间:签订合同并收到预付款后5天内交付。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最高限价:人民币480000.00元(含税),供应商含增值税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将予以否决。 8.成交人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人1名,份额10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最新的网上查询截图)。 2.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以下任一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中无较大数额罚款(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 4.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 5.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截图)。 6.供应商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2)其任何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情况; (3)在中国东信及合作伙伴中存在违约行为。 7.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27日18时00分至2025年3月3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采购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售后不退。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项目获取文件。 (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3)支付方式: a)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支付文件费用; b)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采购代理编号及项目简称”)。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时30分至17时30分。 (5)采购文件费用电汇银行帐户信息: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506037 获取采购文件联系人:陆思晨,联系电话:15607712301。 (6)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本项目响应的资格。 (7)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为本项目采购文件购买的唯一渠道,除此以外,我公司不在其他平台上发布支付购买文件的信息,其他微信号的支付均属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及谈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谈判时间:2025年4月2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同谈判地点:广西南宁市秋月路18号中国东信大厦4楼406开标室。供应商可选择以邮寄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以邮寄送达的时间为准,邮递过程造成的响应文件丢失、密封破损、逾期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秋月路18号中国东信大厦4楼406开标室,邮寄接收人:王丽萍,联系电话:18377788369。 注:供应商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谈判时也必须派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前来现场参与谈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与的须持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的须持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本项目须将纸质文件及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形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递交,同时须将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数字化平台。 4.数字化平台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化平台(网址:http://bid.caih.com/#/index)进行在线投标操作。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账号,注册成功后方可登陆数字化平台进行项目的在线投标操作(包含但不限于:上传盖章版PDF响应文件、保证金转账底单扫描件、填报报价信息)。 5.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未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响应文件; (3)未按照文件要求获得本项目谈判文件的。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5年4月2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另行通知。 2.谈判地点:广西南宁市秋月路18号中国东信大厦4楼406开标室。 3.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前来参与谈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与的须持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的须持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公告发布媒介 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其他网站发布的本项目信息无效。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西南宁市秋月路18号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2-1号东方曼哈顿2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陆思晨、苏翠君、陈荣荣、苏蝶、戈雷雷、谭浩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607712301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件:gcgxjkzb@163.com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物损修复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A-2025-D-E05101),招标人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物损修复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 2.2招标代理项目编号: 03-10-04A-2025-D-E05101 2.3招标内容:提供对招标人承保机动车辆因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导致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的修复处理服务,包括向招标人提供查勘、勘测、鉴定、评估、维修报价以及与事故当事各方就物损恢复方案及价格的沟通、协商、确认等相关服务,并对所报价格进行兜底维修(按所报价格进行承修或置换)。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成立时间至少2年,以注册时间为准; 3.2能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4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企业法人及股东(出资人)非国寿亲属、员工、离职员工,且与国寿相关人员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03月27日至2025年04月11日17: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1)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已注册供应商直接登录)。 (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00)整,售后不退。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3)选择支付方式:①网上支付(微信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4)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后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文件获取。 (5)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可在诚e招电子采购平台自行下载。 4.3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22日09时30分,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568号汉港凯旋中心19楼1908室 。 5.2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www.chengezhao.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沿江南大道1499号煌盛外滩国际A座21楼 联 系 人:周女士 18307003989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568号汉港凯旋中心19楼1912室 邮 编: 330096 项目负责人:袁锋、谭思凡、徐茂盛(招标师)、陈新安(招标师) 联 系 人1:谭思凡 18970458343 联 系 人2:袁锋 17779687096 电子邮件:gczxjxjk@163.com 开户账号: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505101 8. 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获取文件的唯一渠道,除此以外,我公司不在其他平台上发布支付购买文件的信息,其他渠道获取文件的均属无效。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车辆零配件低碳修复服务机构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A-2025-D-E05103),招标人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车辆零配件低碳修复服务机构项目。 2.2 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A-2025-D-E05103 2.3招标内容:提供机动车保险事故损坏(未达更换标准而修理厂不愿维修或无力维修的)零配件的外加工修复服务,并保证其外加工零配件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合招标人做好客户、修理厂的沟通协调工作,提供相应零配件修复和修复完毕的送件服务,提供机动车事故受损配件的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等。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划分如下:标段1为常规件低碳商,标段2为变速箱低碳商,标段3为新能源低碳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成立时间至少2年,以注册时间为准;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其经营范围须包含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 3.3能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4投标人2022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无法确定合同签订时间,则以合同开始履行时间为准)具有保险行业同类业绩(如外修、维修、修复等与低碳同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提供投标人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投标人自有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9企业法人及股东(出资人)非国寿亲属、员工、离职员工,且与国寿相关人员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03月27日至2025年04月11日17: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1)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已注册供应商直接登录)。 (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00)整,售后不退。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3)选择支付方式:①网上支付(微信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4)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后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文件获取。 (5)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可在诚e招电子采购平台自行下载。 4.3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21日09时30分,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568号汉港凯旋中心19楼1908室 。 5.2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www.chengezhao.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沿江南大道1499号煌盛外滩国际A座21楼 联 系 人:周女士 18307003989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568号汉港凯旋中心19楼1912室 邮 编: 330096 项目负责人:袁锋、谭思凡、徐茂盛(招标师)、陈新安(招标师) 联 系 人1:谭思凡 18970458343 联 系 人2:袁锋 17779687096 电子邮件:gczxjxjk@163.com 开户账号: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505103 8. 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www.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03-08-04H-2025-D-E04974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本部大楼2025年基础物业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谈判 四、采购内容:向采购人提供分行本部大楼基础物业服务、分行扩租用房区物业服务、档案资料负一楼库房物业服务 五、成交人情况: (1)成交人:成都鸿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成交价格:含税价:311069.00元/年,不含税价:293461.32元/年,税率6%。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大慈寺路79号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四段51号莱蒙都会1栋16楼 联系人:张飞阳 联系电话:18079037125 电子邮箱:zfyzbyx@163.com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