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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2025

数字湖南有限公司2025年研发配套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数字湖南有限公司2025年研发配套能力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数字湖南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数字湖南有限公司2025年研发配套能力建设项目 2.2 招标代理编号:04-13-04A-2024-D-EXXXX 2.3 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含CDN服务、WAF及DDOS服务、人脸识别、二要素核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2.4本项目含税预算金额为561.5万元人民币; 2.5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6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1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合法的注册资质(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三证合一”的单位,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相关服务能力; 3.4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投标人在以往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数字湖南有限公司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 3.6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7 投标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挂靠申请; 3.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12月6日至2025年12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入库 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申请注册入库,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支付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4.4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唯一的获取招标文件渠道,其他渠道领取的招标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注意:“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等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97号公诚咨询写字楼1楼开标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 )及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各媒体信息不一致的,以CEC电子采购平台为准。 7. 联系方式采 购 人:数字湖南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南湖路保利国际广场B3栋35层 联 系 人:戴晨 联系电话:18670073399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97号2楼 项目负责人:洪鹰群、庞文勇、盛菲、李涛、罗杰、孙权、丁玲、刘智 联系电话:18507495561(邓雅婷) 邮箱:410866852@qq.com 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银行账号:3110910037672533756  2025年12月06日

12-05 2025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网络专线及互联网线路服务(二次)征集公告

1. 征集条件本征集项目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网络专线及互联网线路服务(二次),征集人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征集,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应征人)可前来应征。 2. 项目概况与征集范围2.1 项目名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网络专线及互联网线路服务(二次)  2.2 采购内容:本次招标拟采购2家供应商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提供网络专线、互联网线路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和要求详见征集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书。 2.3 预估金额:2977200元/年。 2.4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 服务期限: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地点:征集人指定地点。 2.6 中标供应商数量:2家。 3. 应征人资格要求3.1应征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运营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应征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 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应征人如为分公司或支公司需提供具备该许可证的上级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证明并加盖公章,若许可证已授权则无需提供单独授权证明,应征人应为合同履行方; 3.3应征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征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备金融行业的网络专线租赁或互联网接入服务实施经验,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案例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3.4应征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 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近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5应征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自2022年1月1日至应征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截止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6应征人自2022年1月1日至应征截止时间未因自身任何违约、违法行为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 导致取消参选资格、合同解除或败诉(提供承诺函); 3.7应征人与征集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关联关系等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征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征;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征。 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征集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征集文件,不再出售纸质征集文件。 4.2征集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 12 月5 日 16  时 00 分至2025年 12 月12 日 17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征集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征集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应征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征集文件: 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征集文件的费用支付并及时下载征集文件。 (1)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应征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应征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供应商跳过本步); (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注意:无论征集文件是否收费,应征人请务必在征集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征集项目进行征集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参与。 (3)选择支付方式: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4)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后下载征集文件即完成文件获取。 (5)疑问反馈:应征人针对应征人注册、征集文件获取、CA证书办理、网上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可查询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专区,或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6)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征集文件获取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支付及获取文件均属无效。 注意:征集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操作步骤详见《应征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应征人报名”、“购买文件”等。 (7)同时应征人在参加本项目应征时,须在太平洋保险采购电子化管理平台(http://purchase.cpic.com.cn/)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5. 应征文件的递交5.1 纸质版应征文件(含U盘)递交:递交纸质应征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5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武汉市洪山区友谊大道999号武钢集团有限公司大楼B座22楼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  号会议室。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征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征文件; 5.3.2未按征集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文件(含U盘版应征文件);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征集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征集公告在太平洋保险采购电子化管理平台(https://purchase.cpic.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征集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718号浙商国际大厦  联 系 人:刘经理 电    话:18086473119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友谊大道999号武钢集团有限公司大楼B座22楼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耿鹏斐、董林欢、章纯  电    话: 13638665643 电子邮件: gczbjk2025@163.

12-05 2025

2025年中国电信天翼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智慧审计能力研发项目项目公告

2025年中国电信天翼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智慧审计能力研发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中国电信天翼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智慧审计能力研发项目(项目编号:ZB-14-04D-2025-D-A32945),采购人为天翼支付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项目预算 (元,不含增值税) 1 2025年中国电信天翼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智慧审计能力研发项目 上海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422,641.51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1)知识库:问题库、失效成因库、影响结果库、缺陷成因库、集团发文数据接入、监管发文数据接入; (2)穿透式监管管理:穿透式监管问题整改联动、穿透式监管问题整改管理、穿透式监管问题整改审批、穿透式监管外部审计联动、穿透式监管内部审计联动、穿透式监管系统用户权限统一、穿透式监管问题分类管理; (3)审计智能体:对接InsightAI平台、多模态数据扫描、企业关联识别、异常数据探查、审计报告生成; (4)预警规则监控:维系金监控、渠道费监控、招待费监控、财务类监控、采购类监控、业务运营类监控、合作渠道监控、金融类预警监控;    (5)审计作业能力优化:OA发文查询接口升级、整改通知任务优化、甘特图展示功能优化、自动生成报告功能优化、新增工单整改流程模块、员工信息查询接口优化; (6)安全底座能力升级:对接金库下载、知识图谱对接及鉴权、对接操作审计平台、权限资源接入 4A、4A 登录、敏感日志脱敏打印。 备注: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响应供应商响应总报价(不含增值税)或经修正后的响应总报价(不含增值税)超过最高响应总价限价(不含增值税)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本项目最高响应限价1,422,641.51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响应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资质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如响应供应商为企业的,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注册资金信息页、行政处罚信息、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网页截图);不得在三年内被处以与本项目工作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为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至今未移除的)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如响应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基本信息页、行政处罚信息的网页截图);不得在三年内被处以与本项目工作相关的行政处罚。 如未提供,评审委员会有权以在上述途径自行查询的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2.1.2业绩要求: 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风险监控类】软件开发项目的相关项目经验,要求合同签订日期在2022年01月0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如因使用电子印章,未在合同正文体现签约日期的,可附签章信息截图等其他材料证明签约日期(非合同有效期))或合同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23年01月0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要求足以体现合同名称、标的、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或相关订单、票据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响应供应商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合同原件内容,则须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提供。) 2.2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7)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8)在最近三年(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单位或公司高管被判处刑事处罚,且情节严重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20)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21)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2)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响应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3)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响应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其他要求: (1)提供并按要求填写《响应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响应供应商之间不得串通响应,不得出现不同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网卡MAC地址/IP地址一致、项目报名IP地址/openid一致或其他围标串标行为。 (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12-05 2025

2025年度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水埔村、狮象村耕地集中整治区项目施工及运营招标公告

2025年度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水埔村、狮象村耕地集中整治区项目施工及运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度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水埔村、狮象村耕地集中整治区项目 已由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9-440117-04-01-587908)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州从化绿农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州从化绿农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2025年度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水埔村、狮象村耕地集中整治区项目施工及运营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耕地集中整治区总面积为1452.41亩,施工面积464亩。本次招标主要包括:开展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以及其他工程。项目区通过耕地集中整治区建设,要达到以下目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目标、新增耕地目标、耕地质量等别提高目标(分别为有效土层厚度提高、土壤质地改良、有机质含量提高、排水条件改善、灌溉保证率提高、田面坡度改善等内容具体目标值)、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改善目标、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目标及其他工程建设目标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3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水埔村、狮象村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包括:开展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以及其他工程。 (1)施工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工作、施工实施建设阶段、土壤改良、采购、安装、试验、运营调试阶段、资 料编制归档、施工至工 竣工验收、结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相关配合服务。如项目范围内新增耕地面积不足,需协助业主在其他地块补充新增耕地面积。 (2)运营范围:全面完成案涉农田的农耕服务与管护工作,确保农田始终保持良好的正常生产条件及生态状况,保障农业生产活动有序开展。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6计划工期: (1)施工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工程师或由发包人授权人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运营期:固定期限为(壹)年,竣工验收完成并交付次日起算。期限届满后,同等条件下承包人享有优先续约权。 2.7质量标准: (1)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广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程(试行)》(粤农农办〔2022〕150 号)、《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TD/T1041-202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19)以及其引用的技术规范、标准执行;质量目标:合格。 (2)运营管护标准:确保农田处于良好生产状态,农作物种植管理符合国家农业规范与食品安全标准。 2.8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3,672,697.47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如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3.3.1拟派施工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工程; 3.3.2拟派技术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如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②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为同一人。③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为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资料。 3.4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以招标代理机构于评审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3.5 单位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1家承担施工任务单位,1家承担运营任务单位),且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②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要求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③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④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名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牵头方签名盖章即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6日至2025年12月10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录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招标文件获取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3)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开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账号:3110910037672531093,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6)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15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春融三路7号南方财经大厦31楼3111-开标会议室。 5.2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12-05 2025

2025年汕头濠江东湖卫星地球站房屋及土地出租项目(标段一、标段二)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年汕头濠江东湖卫星地球站房屋及土地出租项目(标段一、标段二)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年汕头濠江东湖卫星地球站房屋及土地出租项目(标段一、标段二)(采购代理机构编号:04-17-04E-2025-D-F-A33600),招租方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项目批复已落实,已具备招租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一、 招租内容 1.1项目名称:2025年汕头濠江东湖卫星地球站房屋及土地出租项目(标段一、标段二)。 1.2项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广澳东湖卫星地球站。 1.3项目租赁期限:本项目租赁期限为18年,为完成场地搬迁及场地清理平整等工作,标段一给予3个月免租期,标段二给予4个月免租期。 1.4招租范围: 序号 项目名称 招租范围 标段 出租每月底价限价 (含税)(人民币 元) 总底价 (含税)(人民币 元) 1 2025年汕头濠江东湖卫星地球站房屋及土地出租项目(标段一、标段二) 地块1房屋、临设共2262.63平方米及大院空地24710.93平方米 一 70,235.01 27,464,168.31 2 地块2用地11633.03平方米 二 15,937.25 7,090,442.76 *以上招租范围面积以双方实际丈量、交付面积为准;免租期用于场地搬迁及场地清理平整工作等。 1.5物业概况:本项目出租地位于濠江区广澳东湖卫星地球站,出租范围为房屋(含无证建筑物,面积共2262.63㎡)及土地(大院空地部分,面积36343.96㎡),面积总计38606.59㎡。分为两个标段,标段一为地块1,包括汕头市濠江区广澳东湖卫星地球站的主楼、附属楼、门房、仓库共计2262.63平方米,以及汕头市濠江区广澳东湖卫星地球站大院空地共计24710.93平方米,该物业权属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标段二为地块2,包括广澳东湖卫星地球站剩余部分用地共计11633.03平方米,该物业权属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以上两个标段具体出租面积以现场双方实测、双方交付为准。 1.6★特别说明: (1)租赁范围:出租用途为办公、培训、市政公用设施,与招租方证载用途(市政公用设施)及评估用途相符,承租方需向招租方明确使用用途,场地内经营涉及证照、申报、手续等一律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若需变更出租用途,需提前30日向招租方提交书面申请,明确变更后用途、变更期限、用途合规证明文件及对租赁标的改造方案,招租方有权根据用途变更后的市场租金水平、合规成本、资产损耗风险,单方核定新增租金标准(按甲方评估机构评定为准),若小于等于零,则按原出租房屋土地租金收取。承租方无异议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认,此产生一切法律风险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2)场地内禁止明火,禁烟,谢绝工厂及生产、销售、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用途。租赁期内按照国家消防法做好消防设施配套建设及安全管理,做好租用物业卫生环境、防疫防控管理。由承租方对此进行承诺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按附件1、承诺函) (3)针对承租方在招租方出租土地自费建设临时建筑物、房屋建筑物,或出租房屋进行装修、改扩建的情形,招租方要求如下: 1)鉴于出租区域有招租方通信设施,承租方对楼宇的改造及装修不可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通信光缆、地下管道等通信设施,装修方案须在施工前向招租方报批,不可在招租方原有房屋建筑物基础上搭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 2)承租方如需要在出租土地(空地)上搭建各类临时建筑物(简称临设,如铁皮屋,不高于2层),有关施工方案需报经招租方同意后,自费向政府部门报批报建; 3)承租方如需在招租方出租土地(空地)上建设钢筋混凝土或钢架结构的房屋建筑物(非临设),有关房屋建筑设计方案、施工方案须事前向招租方申请审批,经招租方同意后,承租方自费向政府部门报批报建,建设过程接受招租方监督,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整个过程资料、图纸须移交一份给招租方存档备案,同时招租方将委托评估机构对已建成建筑物的租金进行评估,拟定增加招租方出租租金方案,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变更出租合同金额(拟调增招租方租金方案:以新评估租金底价x19%,加上浮动价(浮动价=[以新评估租金底价x剩余租期-承租方建设成本(包括“三通一平”投入、前期报批报建工程各项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配套费、工程其他费等建造成本)-原土地出租租金*剩余租期)]*50%,若小于等于零,按零计;从投入运营或开始使用之日计租)。 4)承租方自费建设的房屋建筑物按照政府规定办理权证,由此产生一切费用及法律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涉及缴纳房产税等费用由承租方依法按章纳税。 5)租赁期内,承租方自费建设的临设、房屋建筑物、依附于原有房屋的固定装修、以及其他增设的设备、设施配套等,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维修、维保等责任和费用一律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6)承租方租赁期满或因承租方责任导致中途解除合同的,承租方自费建设的临设、房屋建筑物、以及依附于原有房地产的固定装修无偿归招租方所有。 (4)如承租方需要用水用电等情况,由承租方自行向有关单位申请,所有通水通电等线路布设及有关设施配套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及管理维护;如若申请无法通过,承租方自行安装水电分表,安装或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招租方的同意,再由承租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承租方负担。电费在电表读数的基础上增加12%的线损与招租方结算。水费按照分表读数摊分招租方代垫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等费用进行结算,水电费按季度结算。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因使用房屋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缴付,不纳入租金中。由承租方对此进行承诺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按附件1、承诺函) (5)承租方的基础通信和相关信息化业务仅限使用电信业务。该条款承租方如若经招租方同意后转租,需向转租户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该事项。由承租方对此进行承诺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按附件1、承诺函) (6)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允许承租方同时中选的最多标段数为2个。本次招租以整体承租优先。承租方可对任意一个标段标的物进行竞拍,也可同时对两个标段标的物进行竞拍,同时竞拍两个标段标的物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也即整体承租优先,价高者得。 (7)本项目为2025年汕头濠江东湖卫星地球站房屋及土地出租项目(标段一、标段二),设置最低租金每月单价报价下限,租赁期内租金单价每三年递增5%,承租方租赁期租金单价报价不得低于招租人设定租金下限,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应提供相应的承诺函(按附件1、承诺函),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承诺函的,报价予以否决。 标段一物业租金报价每月单价下限为:70,235.01元/月; 标段二物业租金报价每月单价下限为:15,937.25元/月。 (8)承租方在签订本合同后30日内须向招租方支付3个月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到期原路退还。 (9)租赁期内,如因招租方自用(包括招租方的关联公司自用)或政府征拆需要,招租方提前6个月通知承租方并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土地,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招租方有权要求恢复土地原状,不给予任何形式补偿。 (10)如出租物业上方存在耕种农作物及搭建临设情况,场地清退清理由承租方自行处置,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1)承租方涉及招租方员工及其亲属的,应主动向招租方进行申报。如不涉及,承租方须对此进行承诺,未按要求提供承诺函的,其报价予以否决。(详见第四章《(七)租赁项目不涉及招租方员工及其亲属承诺函》) 备注: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二、 ★资格条件 2.1承租人须满足以下资格之一: (1)承租人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报价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报价人报价,在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争性谈判项目报价的,除竞争性谈判文件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且报价文件有明确区分所有备选报价方案的外,否则按否决报价处理。 1) 如承租人为企业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 如承租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显示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承租人为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需提供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承租人为经工商注册具有独立、完整产权的个体经营实体(需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2承租人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租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供应商提交应答文件时必须提供《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应答文件一律无效。(承租人为自然人或个体经营实体无需提供) 2.3保证金要求:50,000.00元。 如采用银行电汇方式的,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必须从承租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基本户开户证明文件(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或“基本账户信息”说明材料等)。如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银行保函需提供原件。 2.4承租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租方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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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深圳电信光明区分公司园区智能化建设项目供应商引入公告

                                  引入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5年深圳电信光明区分公司园区智能化建设项目供应商引入项目,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编号:SZ-17-04D-2025-D-F-A32938。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地点:深圳市; (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交付设备并完成所有设备到货及安装实施工作。质保期一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3)预估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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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深圳电信罗湖区广场路25号商业城机楼一楼商铺之一公开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2025年深圳电信罗湖区广场路25号商业城机楼一楼商铺之一公开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2025年深圳电信罗湖区广场路25号商业城机楼一楼商铺之一公开招租项目(代理机构编号:SZ-17-04D-2025-D-F-A34301),招租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招租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次招租依法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招标项目或采购项目。招租人开展公开招租,系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的企业自主经营行为。项目现已落实,具备招租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竞租人(以下简称竞租人)可前来参加整体竞租。 1. ★项目概况与招租内容 1.1物业状况 1)租赁标的物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广场路25 号罗湖商业城一楼商铺。 2)租赁标的物为招租人购买的合法建造,因历史遗留问题暂无法办理产权证。竞租人需在知悉出租方因历史遗留或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标的存在无产权证的情况,自愿租赁相关物业,若因产权证照或政府部门要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出租方告知之日起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2出租面积:租赁标的物的房屋建筑面积为84.00平方米,按照现状出租。  1.3用途要求: (1)租赁标的物不得用于任何涉及粉尘、喷油、危险化学品生产、电镀、电池、珍珠棉、泡沫、家私等行业或业态;亦不得用于高污染、高噪音、易燃易爆、经营性舞厅、卡拉OK等娱乐场所,以及各类餐厅、烧烤等食品加工经营活动;同时禁止任何危险化学品行业及其他可能对环境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存在显著安全隐患的商业活动。竞租人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竞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1.4 整体竞租要求: (1)竞租人的项目运营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出租方要求。未经招租人同意,不得擅自经营与中国电信有竞争的业务和宣传活动。竞租人须承诺满足招租文件和招租人合同文本要求。本项目仅允许整体承租且不允许成交后再行分租。 (2)竞租人租赁标的物后,应有至少50.00平方米与招租人进行合作,作为电信营业网点进行专项经营,允许竞租人自营或委托他人经营,招租人将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在人员投入、置换政策等进行支撑。竞租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按照以上内容租赁标的物,格式自拟。如竞租人不满足该要求,将做否决处理。 1.5 租赁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1年4月30日,合计约64个月,租赁期满后招租人重新招租。 1.6 免租期:最高3个月免租期,免租期仅适用于合同生效后第二个自然年开始使用。 1.7 租金递增:每满三年递增一次租金,递增幅度不低于3%,递增后的租金均在各递增周期起始月的首日生效。(应答的租金递增率应为0.3%的整数倍且不少于3%,如3.30%,3.60%,4.20%等,报价必须明确递增率,如达不到要求其应答将被否决)。 1.8 本项目设置最低竞租限价:本项目以月租金(含税)单价计算总租金进行报价,总租金报价不得低于1818096.00元且月租金(含税)单价报价不得低于350.00元/平方米/月(竞租人的月租金单价报价须以月租金(含税)单价限价的1%(3.5元)为最小递增单位,并按该单位的整数倍进行调整,例如353.50元、357.00元等,报价必须高于或等于底价,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将失去竞价资格)。 1.9租金支付方式: 1、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10]日前以银行转账/银行托收方式缴付当月的租金给甲方。 2、中选人应于合同签署后3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将首月租金与合同履约保证金付至招租人,未按期足额缴纳的,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已支付款项。 3、逾期支付租金的,每延期一日按应付金额的0.2‰收取滞纳金;累计逾期超过30日,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偿损失。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期,经书面协商后可豁免。 4、合同履约保证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合同最后一个完整月的租金金额*3个月。如因中选人违约原因导致合同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2. ★竞租人资格要求 2.1 竞租人基本资格要求 1、竞租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租人和招租代理机构。竞租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竞租人须提供由银行出具的银行存款证明文件(须加盖银行公章的正式文件),证明在竞租文件截止递交之日前6个月内,其银行存款或可支配资金不低于352800.00元(不含免租期的首年最低租金总额)。 3、竞租人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或“对公账户”在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内由银行出具的流水记录用于经营状态核验(截至最近一期账单,如公司成立未满六个月,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的每月流水记录),每月流水中至少存在3笔或以上的公司经营性收支记录。 2.2 竞租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竞租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0)为本招租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招租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招租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招租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招租项目的招租代理机构; (14)与本招租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租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招租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租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招租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招租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招租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招租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 招租文件的获取 3.1招租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6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电子招租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竞租的潜在竞租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招租文件的购买、费用支付及下载。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投标人操作手册》。(已注册的潜在竞租人,无须进行此操作。) (2)购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3)支付: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购买均属无效。 3.3招租文件每套售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竞租文件的递交 4.1 竞租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竞租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10时00分。 4.2 竞租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益田路信息枢纽大厦1楼7号会议室。 4.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招租人/招租代理机构邀请竞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租人/招租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竞租文件:

12-05 2025

2026-2027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消防控制室值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26-2027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消防控制室值班服务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7-05-04A-2025-D-F-E34209),已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批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2026-2027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消防控制室值班服务项目。 2.2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为中国工商银行江门分行全体员工(含离退休人员)提供消防控制室值班服务,值班服务人员数量为8人。 2.3本项目总采购费用预算:138.24万元。 2.4本项目选一家中标人为招标人服务,有效参标公司不少于三家;否则,招标失败;招标人将根据每月实际情况向中标人采购其所需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服务。 2.5合同期限:2026年1月 1日起至2027 年12月31日止。(按照人员实际到岗提供服务时间作为起始时间)。 2.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项目技术规格、参数详见《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投标人所提供的值班人员(数量为8人)均需持有有效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四级/中级工或以上)(消防设施监控操作方向)。(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3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4与工商银行的过往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因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至今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任一资信证明材料,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至今任意一个月或季度财务报表证明材料。) 3.8提供近一年内(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不少于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9提供近一年内(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不少于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0在与招标人的前期项目合作过程中存在不良行为被招标人纳入禁入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注:以开标当天招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清单。 3.11投标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①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②一般纳税人需提供所属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小规模纳税人需提供所属税务机关出具的票种核定证明或加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及代开期限的税务登记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12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15提供投标人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关联关系:(提供《离职人员关联情况承诺函》) ①投标文件应如实报告与招标人离职人员的关联情况,并出具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投标的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参与资格。 ②离职人员是指与招标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5年的原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各机构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 ③投标人如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不得为工商银行离职人员。 ④投标人如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不存在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等情况。 3.16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1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投标注意事项 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及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4.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4.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25年12月6日08时30分至2025年12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购买与下载。 5.2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供应商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手册》。 5.3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 5.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5招标文件费用: 5.5.1、文件费用: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下称“标书费”),售后不退。 5.5.2、支付方式(二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5.6为节约社会成本,请已成功下载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放弃本项目响应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6日9时30分。(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10号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3号楼809-810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50-3367460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港口路93号 电子邮箱:gdjmjgywb@gd.icb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招标师:张鹏 项目主管:沈银玲 项目负责人:周务恩、盛菲、李涛 标书售卖联系人:周务恩 联系电话:18026882004 联系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10号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3号楼809-8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