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银川分行2025年电子设备及耗材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银川分行2025年电子设备及耗材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代理编号:08-11-04A-2025-D-F-E27291)已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银川分行2025年电子设备及耗材供应商入围项目。 2.2招标范围:拟开展电子设备及耗材采购工作,入围电子设备及耗材供应商(具体详见技术需求书)。 2.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4项目性质:货物。 2.5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6中标人数量:2家,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达到5家及以上时方可开标。 2.7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或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3.3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4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3.5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3.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为“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7投标人需提供至少5人自2024年至今连续直接缴纳1年社保的证明材料。(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3.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9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1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供应商在销售非其自身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时,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需提供至少5人自2024年至今连续直接缴纳1年社保的证明材料。(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3)营业办公场所证明,营业办公场所为供应商自有产权的,应提供该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营业办公场所为投标人租赁第三方产权的,应提供该营业办公场所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文件。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8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3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入库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文件获取: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上传证明材料并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支付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仅在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包括: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3)疑问反馈: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 5.4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时00分00秒(即开标时间),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路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2001室1号开标室。 6.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2.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2.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2.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诚E招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219号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20楼2001室 联系人:秦少博 马瑞 吴林 电话:15909570631 18209616831 18995135008 电子邮件:18209616831@139.com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527291 注:仅限购买招标文件,每个项目对应1个独立的银行子账号,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本账户信息进行汇款,避免出错带来的影响,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1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小额零星装修(维修)施工单位入围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小额零星装修(维修)施工单位入围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小额零星装修(维修)施工单位入围项目 招标编号:A44H100A25105000/01 二、项目简介 (1)项目内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小额零星装修(维修)施工单位入围。本项目为施工入围项目,具体工程项目根据招标人实际情况决定,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施工单位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 (2)采购有限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质量要求:承包人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进行施工,按照《最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评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强制性条文》(2005年)等国家现行工程设计规范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且通过本项目涉及相关部门验收认定。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实行总价大包干或综合单价包干方式结算。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 (6)中标人数量:入围5-8家投标人,拟按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以2:1比例入围投标人(如有效投标人数量为奇数,则按有效投标人数量减去1后以2:1比例入围)。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及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资格,且在该企业注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9)投标人按要求承诺:若中标,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确定委派的项目经理,且委派的项目经理符合相关条件并提交相关资料(按附件十六:委派项目经理承诺书格式)。 (1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11)投标人未处于被采购人暂停合作关系或警告期内。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0月21日12点00分至2025年10月28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下同)。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招标文件获取地址:https://jc.abchina.com.cn(中国农业银行农银e采平台电子招采中心),以下简称“电子招采中心”。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电子招采中心,线上下载。 相关操作要求及常见问题请查看农银e采平台门户“帮助中心”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提示: 1、电子招采中心下载招标文件为潜在投标人必要操作步骤,并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在采购平台参与线上投标。 2、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资料准备及上传、注册申请后台审核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和不可预见因素。 五、项目说明会(本项目不涉及) 六、澄清答疑时间安排 各投标人如果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请于2025年10月29日17点30分00秒前在电子招采中心提出,招标人将在电子招采中心发出澄清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文件传输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点30分。本项目将通过电子招采中心进行查看投标人、标书解密、标书导入、唱标等环节。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逾期完成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传输递交方式: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采中心相关操作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采中心相关操作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采中心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3、现场解密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30号公诚六楼607 3.1备份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材料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逾期递交的,招标人予以拒收。 3.2备份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材料的递交地点:同现场解密地点。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中国农业银行农银e采平台门户(https://jc.abchina.com.cn)上发布,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九、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采中心相关操作手册进行下载电子招采中心工具包、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报名、申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加密上传、参与开标等操作。 (2)投标人针对技术问题的咨询,可拨打电子招采中心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20-38008545,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资料准备及上传、注册申请后台审核、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和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招采中心将拒收。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迎春路8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30号公诚六楼603 邮编:515829 联系人:张琳敏、陈彦斯 电话:13380419259 传真:/ 电子邮箱:13829612854@139.com 招标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0月21日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乌海分公司2025年七氟丙烷灭火剂和钢瓶检测项目(项目编号:NMCGHD202509040002),采购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加强中国电信乌海分公司综合楼(枢纽楼)消防设施安全管理,维护工作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规范,对乌海分公司综合楼(枢纽楼)所用消防气体灭火系统的储气瓶进行定期检验。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一个标包,确定1个成交供应商。 采购内容:为乌海电信提供七氟丙烷灭火剂和钢瓶检测。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采购预算:含税9.3万元。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87735.84元人民币,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3)供应商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4)供应商须提供1份2022年8月1日起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已签订的消防气瓶检测类(含七氟丙烷气瓶气瓶检测)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扫描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签订时间以订单的签订时间为准); (5)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检验范围包含PD1无缝气瓶、PD2焊接钢瓶)(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审核); (6)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审核)。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新资质等级的承揽范围)。 (7)供应商不得存在询比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8)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9月1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9月1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9月1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08日08时30分至2025年09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 (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2)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文件登记申领后,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注册(用于后期开具服务费发票以及退还响应保证金等,如成交,则服务费发票请自行登录诚E招平台下载)。 (3)诚E招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提交; (4)疑问反馈:诚E招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 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2025年四季度第二批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询比代理机构编号:04-06-04D-2025-D-F-A2674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根据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2025年四季度第二批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内容,主要是智能教学系统、校园广播系统、网络硬件、无线覆盖、视频安防系统、集成服务等内容采购,以满足项目采购需求。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 本次询比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地点、交货期及服务期限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产品名称 主要性能参数 数量 预算金额 (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元) 1 中国电信惠州分公司2025年四季度第二批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 智能教学系统 具体参数详见《附件1:响应报价表》 1项 1,083,759.52 2 校园广播系统 1项 3 网络硬件 1项 4 无线覆盖 1项 5 视频安防系统 1项 6 集成服务 1项 1)交货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买方指定地点。 2)交货期及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天内完成设备到货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使用。本项目提供保修期 1年,核心产品保修期3年,若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规定了更长的保修期,则应按该标准执行,保修期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内供应商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 (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083,759.52 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询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 2.1.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2年10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信息化设备采购类或终端采购类或通信设备采购类或信息化系统集成类的相关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4项目团队要求:供应商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04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1.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6供应商应保证为本项目所供的产品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及询比文件的要求。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政企信息化合作伙伴招募项目(第二十七期),代理机构编号:07-05-04H-2025-D-F-A26927。招募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现进行公开招募,项目相关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浙江)创新研究院北干街道某未来社区数字化场景建设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移动(浙江)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具有意向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项目内容1.1 项目名称:中国移动(浙江)创新研究院北干街道某未来社区数字化场景建设项目 1.2 采购内容:北干街道某未来社区数字化场景建设,包括北干A、B社区的集成建设和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3 采购包划分、成交人数量及份额:划分1个采购包,成交1家,成交份额为100%。 1.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后2年。 1.5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合计最高限价为82.1万元(含税总价),其中北干A社区(集成建设)最高限价为28.82万元(含税总价)、北干A社区(设备采购)最高限价为9万元(含税总价)、北干B社区(集成建设)最高限价为32.18万元(含税总价)、北干B社区(设备采购)最高限价为12.1万元(含税总价),应答人含税总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二、资格要求2.1应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凭证);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获取询比文件3.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0月21日17时30分至 2025年10月24日17时30分期间(北京时间,下同)。 3.2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入库 1)注册: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支付后自行下载询比文件。 本项目仅在网上发售电子版询比文件,不再出售纸质询比文件,询比文件每个标包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询比文件。 3)疑问反馈: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 3.3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获取询比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获取询比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3.4询比文件款发票事宜:标书费发票在标书费缴纳成功后自动开具,点击【财务管理】-【标书费开具】-状态选择【已开票】。 3.5询比文件获取联系人:徐天禧 17816489270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96号绿地中央广场3幢13楼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邮箱:17816489270@139.com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4.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0月28日09时30分;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96号绿地中央广场3幢13楼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96号绿地中央广场3幢13楼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3进行公开唱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可准时参加。 4.2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2.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为无效应答,采购人不予受理; 4.2.2 未按照应答文件要求密封的; 4.2.3 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比公告仅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发布,询比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询比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六、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国移动(浙江)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9号16层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96号绿地中央广场3幢13楼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邮编:310000 项目负责人:徐天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徐天禧(电话:17816489270 邮箱:17816489270@139.com) 七、免责声明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八、附加项无。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移动(浙江)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1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行乐安、金溪县支行食堂服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行乐安、金溪县支行食堂服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A-2025-D-F-E27559),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行乐安、金溪县支行食堂服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2.2 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A-2025-D-F-E27559 2.3招标内容:乐安、金溪县支行食堂服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2.4项目规模:采购估算金额为【214.2】万元。 2.5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具体情况如下: 标包 单位 采购范围 每月费用预算 标包年预算 (万元) 标段总预算 (万元) 1 乐安县支行 食堂日常所需的食品 根据实际结算 52.92 105.84 2 金溪县支行 食堂日常所需的食品 根据实际结算 54.18 108.36 合计 107.1 214.2 本项目各标包之间均可兼投兼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截至本项目各标包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有效名单; 3.3截至本项目各标包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执行期内的供应商黑名单; 3.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6本项目各标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应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8日17: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费用支付: 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费用支付。 (1)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指引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已注册供应商直接登录) (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00)整,售后不退。 (3)选择支付方式:①网上支付(微信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4)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可在诚e招电子采购平台自行下载。 4.2.2招标文件下载: 投标人按照上述操作完成费用支付后,登录邮银易采平台(网址https://cg.psbc.com)点击“平台注册”进行免费注册,完成注册后(已注册供应商直接登录),点击 “用户登录”,在“我的项目—我要参与”找到本项目后点击“立即参与”,上传【本项目“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付款材料(微信支付截图或系统上传汇款凭证截图)】并提交,待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注意: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邮银易采平台,选择招标项目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2.3疑问反馈: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获取、CA证书办理、网上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邮银易采平台可查询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专区,或致电客服热线:4006158711,服务时间:08:30-12:00,14:00-18:00;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可查询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专区,或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2.4关于CA证书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之前办理CA证书,确保CA证书在项目投标期间保持有效,并使用CA证书进行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获取招标文件不需要办理 CA证书,只需使用通过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操作即可,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解密等需要使用 CA证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至“邮银易采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14时00分。 5.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邮银易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以递交至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邮银易采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6158711)。) 5.3 逾期上传、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门户网站(https://cg.psbc.com/,邮银易采平台)、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www.chengezhao.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行部分县(区)支行食堂服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行部分县(区)支行食堂服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第二次)、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A-2025-D-F-E25275C01),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市分行部分县(区)支行食堂服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第二次)。 2.2 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A-2025-D-F-E25275C01 2.3招标内容:抚州市分行部分县(区)支行食堂服务(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2.4项目规模:采购估算金额为【284.76】万元。 2.5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5个标包,具体情况如下: 标包 单位 采购范围 每月费用预算 标包年预算(万元) 1 临川区支行 食堂日常所需的食品 根据实际结算 63 2 东乡区支行 食堂日常所需的食品 根据实际结算 66.78 3 崇仁县支行 食堂日常所需的食品 根据实际结算 55.44 4 宜黄县支行 食堂日常所需的食品 根据实际结算 55.44 5 资溪县支行 食堂日常所需的食品 根据实际结算 44.1 合计 284.76 本次项目为标包5资溪县支行重新招标,采购预算金额为【44.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截至本项目各标包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有效名单; 3.3截至本项目各标包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执行期内的供应商黑名单; 3.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6本项目各标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应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8日17: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费用支付: 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费用支付。 (1)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指引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已注册供应商直接登录) (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00)整,售后不退。 (3)选择支付方式:①网上支付(微信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 (4)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可在诚e招电子采购平台自行下载。 4.2.2招标文件下载: 投标人按照上述操作完成费用支付后,登录邮银易采平台(网址https://cg.psbc.com)点击“平台注册”进行免费注册,完成注册后(已注册供应商直接登录),点击 “用户登录”,在“我的项目—我要参与”找到本项目后点击“立即参与”,上传【本项目“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付款材料(微信支付截图或系统上传汇款凭证截图)】并提交,待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注意: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邮银易采平台,选择招标项目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2.3疑问反馈: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获取、CA证书办理、网上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邮银易采平台可查询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专区,或致电客服热线:4006158711,服务时间:08:30-12:00,14:00-18:00;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可查询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专区,或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2.4关于CA证书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之前办理CA证书,确保CA证书在项目投标期间保持有效,并使用CA证书进行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获取招标文件不需要办理 CA证书,只需使用通过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操作即可,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解密等需要使用 CA证书。